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到关山月提出加上一件灵器作为筹码进行交换,在座的几个人都略有些迟疑,毕竟,灵器的价值非同一般。
“蜈蚣精的尸体的皮肉可以入药,炼制灵级甚至是宝级的丹药,它体内还会有一根筋,可以用来炼制灵器,而那颗丹珠则是蜈蚣精的精华所在,蕴含风土两种属性的力量,能够炼制出的灵器更加精妙,可以自带风遁土遁两种术法,妙用无穷。”
关山月扫视了一眼其他人。
“我马氏一族精通炼制灵器,拥有灵器更是甘南云州两省之最,足有八件。”
八件灵器,这就是马氏一族作为云州省最大的修行传承的底蕴,在座的人眼中都有着自豪,除了关山月。
“可是,最后一件灵器的炼制已经是六十年前了,而且也只只是地级顶尖,连灵级都不到,而蜈蚣精的尸体可以炼制一件灵级的灵器,那颗风土丹珠如果运用得当,甚至可能成为宝级入门的灵器,最差也是灵级顶尖的水准。”
“各位可知道一个词?屠龙之技,我们马氏一族精通于炼制灵器,可偏偏缺少材料,那这屠龙之技又有何用?如果在至此下去几十年,只怕,这屠龙之技都要断绝。”
平常人的一个技能一旦常年不运用,那么几个月就会生疏,三五年后彻底忘却都是有可能的,而一个传承的技艺同样如此,只是这个时间更长一些而已,一旦很久很久没有进行过炼制灵器,也许某一天,就算有了材料也无法成功的炼制了,这才是关键所在。
“那,拿哪一件灵器作为交换呢?而且,万一此人依旧不肯答应,那又该如何?”有人问道。
关山月心里早就有了算计,说道:“就拿北山印作为交换吧,如果他依旧不肯答应,那……器亲自出面与他商谈好了。”
北山印!
在场的几个人都点点头,也都知道这件灵器,位列灵级中品,是一块拳头大小的印玺。
根据族中资料记载,北山印是在二百多面前炼制的,马氏一族的一位先祖前辈外出去往踏他地,路过一片名为北山山丘,刚好那里的人正在挖山开路,有人从山里挖出来一块拳头大小的东西,非金非土,又坚硬无比。
马氏一族的先祖认了出来,此物名为息壤,是一种可以炼制灵器的材料,于是耗费了金钱数百买了下来,拿回来后用了半年时间炼制出了北山印。
北山印很是厉害,虽然不过拳头大小,但是当灵气注入其中则顷刻间重达万斤,操控着朝着敌人冲过过去的威力可想而知,稍有不慎就会被被碾死,唯一的弊端就是消耗灵气甚多。
“北山印……”只有马仲和眼底流露出一丝异样的光采,似有一些失落。
商议完毕,众人散去。
马仲和作为对外的主事人之一,家就在这片数万平米庭院中的一处,当回到家中,在庭院里看到了一个粗壮的青年,正端坐在一棵树下,身体周围摆着四块黑色中带着一丝银光的石头。
他没有打扰自己的儿子修炼,而是站在一旁看着,眼睛里有着自豪。
他的儿子自然从小就接触修行,可很不幸的是,他儿子的脑袋有一些不太灵光,也就是智力上欠缺了一些,不适合修行,可是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只是一个常人,在找了许多办法后,只好另辟蹊径,修炼一种名为金刚体的体术。
这是一种灵级中品的体术,和白家化龙术是比不了的,差了许多,可是这个体术也有他的好处,那就是不需要动头脑,只需要苦修就可以,其次,需要一些价值很高的金属,比如这四块黑种带银的石块就是一种珍贵的矿石,出产自铁矿当中,可是价值却比铁矿珍贵的多,名为铁母,几万吨中才有那么一两块而已。
当修炼金刚体体术时,会缓慢的吸收附近的金属到身体内,身体日渐得到强化,现实皮肤再到筋肉然后是骨骼、内脏,最后全身都打造的宛如金属一样,力量狂猛,可以撼动山岳。
如今,他儿子举手间就有千斤的力量,寻常的灵级中低品的术法对他造不成太大的伤害,在,马氏一族内部的同一辈中战斗力绝对是最强的几个人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前三。
他为他的儿子感到自豪。
可是,金刚体毕竟只是一个灵级中品的术法,而且,也有着一个不小的弊端,那就是修炼到一定的地步后,因为身体内的金属性过于浓厚,会导致整个人的行动僵硬,且,想要晋升丹华境界也没有希望。
天下没有不希望自己孩子成龙成凤的父母,他也是如此,怎么不希望自己儿子有朝一日有机会成为丹华境界的修行者呢?
直到不久前,一位名叫曲岩人来访,是他负责招待,偶然间,曲岩前辈见到他的儿子,得知了修炼的金刚体后随口点评了几句。
说金刚体术法虽然易于修炼,但太过粗陋,体内吸入的金属气息过多,已经伤到了肺腑,但还不严重,可再过十年就会弊端显现,不要说进入丹华境界的希望,甚至会活不过七十岁,一旦念过六十,气血下降,金刚体的副作用就会彻底显露出来,全身僵硬如铁人,肺腑诶刺伤,咳血不止……
马仲和当时听了就一头冷汗,立刻虚心请教,差点跪下了,因为这些是他们马氏一族无人知晓的,对方的见识实在是太广了。
“想要解决后遗症也简单,只需要以其他一些东西进行中和就可以化解金属气息的锋芒,比如服用温玉丹或者是上善灵液,亦或是贴身佩戴五百年桃木木心,哦,吸收一些息壤也不错,不仅可以中和金属性,还能够生息不绝,有朝一日站在丹华境界门槛前的机会更大一些……”
他仔细的记载了心里,后来又花费了许多时间了解了一下,发现,这几种东西都是非常珍贵的宝贝,温玉丹和上善灵液都是宝级层面的灵药,而五百年桃木木心更是不知道去那里找,反倒是息壤……
北山印不就是息壤炼制的吗?可是北山印是灵器,怎么会随便拿出来给他的儿子吸收,不用想也知道,一旦被吸收,也就注定会损毁。
所以,马仲和的心里有了一个打算,敦促自己儿子更加努力的修炼,一定要尽快的达到金刚体最高的层次,表现的更耀眼一些,压过马氏一族内所有的同辈,显露出能够成为丹华境界的潜质来,等到那时,他就向上面请求用北山印给他儿子消除金刚体的副作用。
想来上面的人也会答应的,毕竟一个丹华境界的传承者可比一件灵器要珍贵的多,尤其是对于马氏一族,拥有的灵器数量如此可观,失去一件也未尝不可。
可是现在,却要拿出北山印作为交换的条件之一,他心里的情绪可想而知,可是面对在马氏一族中位高权重的关山月,他怎么开口?他的话分量太低了。
“爸,您回来了。”坐在树下的青年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踩在石板上发出“乓”的一声,像是穿了一双铁鞋,可实际上,是光着脚的。
马仲和轻轻一叹,看向走过来的儿子,发现儿子的右手有些伤痕,深可见骨,忙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马镇岳不在意的咧嘴一笑,说道:“没什么,是我和付晓霄切磋了一下,我直接一拳就将他的气剑术给碾碎了,手上擦破了皮,但他也被一手捏住了脖子,他败了。”
“以后不要在这样做,伤了自己不好。”马仲和关心的说道。心里也有些恼,总有一些同辈的年轻人来切磋,说是切磋,不如说是练习术法而已,完全将他的儿子当做活靶子。
“没事的,我一定要证明,我是最强的!”马镇岳脸色发红,迸发出亢奋的表情。
马仲和心中忍不住叹了口气,感觉有些痛疼,如果对方答应了交易,那可该如何是好?在他看来,对方十有八九是会答应的,毕竟,那可是一件灵器,还是一件杀伤力很大的灵器。
“爸,您有心事?”
马仲和惊讶的看向自己的儿子,没想到他竟然看出了自己有心事。
马镇岳眼里闪过狠色,嗓音嗡嗡的用力说道:“儿子不笨,能看出爸您心情不好,有心事,是不是有人惹你生气了,儿子去教训他!”因为激动,全身的骨头都咔嚓咔嚓的想个不停。
马仲和欣慰的拉着自己儿子走到了一旁,在树下的椅子坐下,想了一下,将决定拿北山印作为交换的事说了。
“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另想办法,一定能够解决金刚体的后遗症,让你有机会成为丹华境界的修行者,那时,就算爸死了,也能够笑着闭上眼睛!”他马仲和的儿子不傻也不笨,让那些暗地里笑话的人都闭上嘴巴。
说完了事,马仲和回到了房间,马镇岳在院子里的槐树下站了一会而,而后眼睛里透着坚决大步出去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最强天庭店主 黄泉守夜人 混沌战体 极品透视妖孽 妾色 异途启明 最强高手混都市 地球第一帅 快穿美男记忆:大Boss有毒 天价宠儿:天价宠儿:霸道总裁宠妻记 我的纯情俏总裁 全能透视小神医 我的超模女总裁 校花的极品老师 当爱情遭遇婚骗 警察抓小偷 天眼术士 诡域空间 鬼墓天书 纨绔兵王
讲述一个男人告别都市,回老家种地养牛的故事。内容标签种田文随身空间搜索关键字主角罗蒙,肖树林┃配角┃其它...
我从小受人欺负,直到那一天,我开始逆袭了这是本爽文,让你继续爽到爆!!!书荒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老书我和女同学的荒岛生涯链接地址httpwwwheiyancombook64418...
美人谋作者于欢文案偏执腹黑公主×女将军,he,权谋正剧,女性主义文,反派女主(疯,狠人,智计天花板)本文又叫疯批公主与杀神将军之间的爱恨情仇史老婆杀人我埋尸,老婆提刀我磨剑老婆好疯我好爱将军身强体壮易推倒正经文案这是一个生来就有野心,手段狠毒,想要夺取天下的疯批公主与女将军相爱相杀的故事。在这个吃人的...
上辈子谢拾的人生是一滩烂泥。真心对待的朋友联合恩师陷害他毁了他。当他以为自己就要变成一堆孤独的白骨时多年形同陌路的竹马却在生死关头舍身相护。这一世,他决定,有债还债,有仇报仇!文章主旨谢拾重生了,渣渣凑上来,冷眼踢回去!竹马不理他,捧着心讨好!!!娱乐圈打脸金手指恋爱啪啪啪励志爽文!总之这是一个重生后从默默无名小新人一步一步成长到娱乐圈顶峰的故事,前世害过主角的都会被一一讨回来攻在前世护住主角,这一世两个人也会结出正果。忠犬淡定受个人是破镜重圆的竹马。双处。谢拾我给你买买买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沈旬滚!谢拾我帮你穿衣服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沈旬穿上滚!谢拾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行?沈旬不如以身相许?谢拾排雷主受文主受文主受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作者按照自己三观写文,如有不同意见,请轻喷入家好,接到编辑大人的通知,本文本周四入V(四月三十日),也就是明天,入望大家能多多支持23333点击按钮进去作者专栏,点击笔名右下方收藏此作者εづ′▽づ以下是朋友的文,有存稿也有长连载...
铮铮铁拳,无双医术,一代兵王重归花都,且看他如何近身各路美女,醉掌乾坤,软玉温香。...
悲催的人生因穿越开始! 悲催的人生因穿越结束! 这好好的游泳比赛,莫名穿到这个十三岁的村姑身上。是不是很悲催! 穿来之前二十一,现在十三,赚了年纪。 可是前世黑黝黝的头发,白白的皮肤,能迷得人流鼻血的身材。 现在是脸色腊黄,头发枯黄,身材又干又瘦的小村姑。 亏大发了! 这个时空的安初夏好可怜啊! 爹失踪,娘软弱,爷奶恨不能将她压榨成一棵干草。她确实也快要成了干草,这不二十一世纪的安初夏穿来了。 现在的安初夏,斗极品,斗恶霸,上山下海,无所不能! 养包子,十二岁就想当娘。 做生意,开铺子,银子数得手发麻。 搞发明,做武器,平定家园,堪比护国大将军。 太傅家的嫡女,大将家的千金,公候伯候家的千金,个个从小饱读诗书,礼仪教养,琴棋书法样样出色。 一首莫扎特的小提琴曲让众人失色,一支小天鹅芭蕾舞让众人无不臣服于裙下 你们会的我会!我会的你们不会!还敢跟我比吗? 谁还敢嘲笑安初夏是个村姑! 文中的男主是个很帅,很酷,本事又高的落难皇子,遭遇宫廷政变,流落民间。跟女主的交往总是以气得跳脚结束,还不能将人家怎么样。因为人家捡到了他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