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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一怔,余昔为什么愿意帮助自己必然是有原因的,他始终认为,女人和男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个女人肯帮助你,绝对不是因为她很仗义,而是出于某种好感,甚至是某种暧昧情结。余昔是女人,自然不能例外。
秦风故作憨厚地说道:“这我哪里知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产生好感是很微妙的,也许就是某一个瞬间被打动了呗。”
余昔抿了口酒,微微点头说道:“没错,的确是这样,虽然上学的时候你就特别出色,是银城一中的风云人物,但真正让我记住你的确实那天早晨学校升旗仪式上,你作为学生代表升起了国旗,站在国旗下的敬礼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首歌,那个印象始终难以磨灭。”
秦风的中学时代,可以说是整个银城一中的旗帜,每次地区联考都是第一名,而且他本人受秦明月的熏陶,博闻强记,博学多才,还是校园诗社社长,文艺活跃分子,学校里的老师都对他另眼相待,一中只要与外校对抗,都少不了秦风身影,走到哪都是明星式的人物,绝对是女生们瞩目的焦点。
秦风笑问:“哪首歌啊,不会是崔健《红旗下的蛋》吧?”
“你怎么知道?”余昔惊讶地笑了起来,反问道:“就是《红旗下的蛋》。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我看到你就想起鸡蛋,总觉得你特别像一个闪闪发光的红蛋,哈哈哈……”
秦风苦笑道:“你可真会联想,怎么能把我想象成蛋呢,当年我很帅气好不好。”
“现在也挺帅的,就是少了些朝气,多了些暮气。”余昔笑盈盈地点评道:“其实有件事你可能已经忘了,但我印象深刻。就是那年夏天的晚自习后,你救过我,只是你自己可能不记得了。”
“我救过你吗,我怎么不知道?”这回轮到秦风震惊了,自己中学时有过英雄救美的经历吗,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余昔笑笑,说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记得了,可能那晚的事对你来说不值一提,但我却终生难忘。”
接下来,余昔自己说起了这件十年前的往事。那是他们上高一第二学期时的一天晚上,晚自习后余昔一个人往市政府家属院走。原本是有一名女同学每天晚上跟她一起回家的,可偏巧那天晚上那个女同学请了病假,余昔一个人走在灰暗的路灯下。
然而走着走着,她猛然感觉有人跟踪自己,而且对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她甚至能感觉到那个人粗重的喘息声,受到惊吓的余昔猛回头往身后望去,看到了一张异常阴郁的脸,一双眼睛闪现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寒芒。这个人的表情太吓人了,而且对方明显是冲着她来的,手里抓着一把寒芒闪闪的手术刀,吓得余昔双腿当时都软了,失声尖叫了一声。
也正是这个时候,秦风骑着自己车从后面过来了,这声尖叫把他也吓了一跳,透过昏黄的路灯看清楚是余昔,就韩了一嗓子,“余昔,你怎么了?”
那个尾随余昔的矮个子男子听到有人过来,没有任何动作,从余昔旁边走了过去,放弃了行动,很快消失在黑暗中。余昔当时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身体差点瘫倒在地上,看到秦风骑着自行车过来,喜极而泣,哆哆嗦嗦地说道:“是你……你啊,秦风,我……我一个人回家,有……有点害……害怕,你……能送……送我回去吗?”
秦风当时并没有注意到那个男子有什么不轨行为,也就没当回事,以为余昔胆子小,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害怕,就说:“我正好要去买支钢笔,那就捎你一段吧。来,上车,我驮你过去。”
余昔坐上秦风的二八自行车后座上,秦风把她送到了家门口,这才骑着车离去。然而余昔却知道,自己幸运地逃过一劫。
后来杀人狂专杀红衣女子的传闻在银城大肆传扬,而余昔当晚穿的正是一条红色的裙子,那张阴郁的面孔,阴森的眼神牢牢印在了她的脑海里。她当时就确认,自己那晚遇上的正是那个传言中的杀人狂。前阵子杀人狂被秦风和李红抓捕后,她从报纸上看到那个凶手的照片,再次确认那晚她遇到的就是这个变态杀人狂。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天意,余昔和秦风在八年前就遭遇过这个杀人狂,让余昔躲过了一截。而在十年后,秦风再次从杀人狂手里救下了李红,并亲手将其抓捕。命中注定,秦风是这个杀人狂的克星。
余昔在讲述这段往事的时候,全身都是冰冷的,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阴气森森的夜晚,而秦风听完背后也是冷汗连连。这世上很多事,都有着某种因果。
余昔给秦风的酒杯里斟满一杯酒,自己端起杯子,脸色苍白地笑笑,说道:“来,这杯酒我敬你,谢谢你无意中救过我一命。”
两人干了一杯酒,余昔的情绪慢慢从往事中出来,兴致也上来了,拿起话筒点了一首崔健的《红旗下的蛋》,笑道:“为了感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我把这首《红旗下的蛋》送给你,祝愿你的仕途之路平步青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你可要做好革命的接班人呀。”
说完余昔开始唱歌,别说,虽然是摇滚风格,但余昔唱得还不错,嗓音很清亮,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正唱着,秦风的手机响了,看了看来电显示,是江州的一个电话号码,连忙接通。
“你好,我是秦风,请问您是哪位?”秦风对着话筒说道。
对方是一个中年男人,用冰冷阴寒地声音说道:“秦风,你听好了,我是月亮湾酒吧的老板,你的两个兄弟在我们酒吧喝了酒,点了小姐却赖账不给钱,还打伤了我们的人,老子已经把人扣下来了。你要想让你兄弟活着离开,马上带两万块钱到月亮湾来交钱赎人,否则就等着给他们收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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