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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了没有?”闵乐天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里忙碌的女人喊道。
“我再拿几件衣服。”
“衣服不用拿了,到了地方咱们再买,快点,时间不够了,别让胖仔等急了。”
“好,收拾好了。”
话语声落下,一名挺着肚子的少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黑色行李袋。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个肥胖粗大的男子走了进来。
正是大胖仔。
这套房子的钥匙总共有三把,一把在闵乐天的手里,一把在女主人阿娇的手里,最后一把闵乐天把它交给了大胖仔。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闵乐天对大胖仔的信任和两人之间的关系。
“嫂子,东西收拾好了?”对着阿娇打了个招呼,大胖仔看向闵乐天,道:“天哥,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必须得走了!”
时间已经晚上11点。
看了看时间,闵乐天点了点头,“走吧!”
对于QD市,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说没有一点留恋是假的。
可是想要金盆洗手,想要过安稳日子,呆在QD市是不可能的。
闵乐天大腿中了枪,还不能走路,于是大胖仔一只手拿着行李袋,一只胳膊撑着闵乐天,三人出了房间,下了楼梯。
小区外,停靠着一辆黑色面包车,闵乐天有一辆沃尔沃,不过那辆沃尔沃太显眼,南区很多人都知道那是闵乐天的专属座驾,所以,闵乐天没有打算开走那辆沃尔沃,而是让大胖仔专门弄了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外站着一名青年,青年穿着背心,露在外面的胳膊上纹了一只麻雀。
就是因为这个有些可爱的纹身,青年可没少被帮派里的人取笑。
就连大胖仔和闵乐天有时候看到了这个纹身,也会忍不住想笑。
纹着麻雀纹身的青年,名叫阿峰,真名没有人知道,哦,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青年自己,另外一个就是大胖仔。
他是大胖仔收养的孤儿,大胖仔的心腹,对于无儿无女的大胖仔而言,阿峰就是他的儿子。
不过,阿峰一直都把大胖仔当成哥哥,死活不肯叫大胖仔老爸。
“哥,天哥,嫂子好。”看见闵乐天三人出了小区,阿峰迎了上去,接过大胖仔手里的行李袋,对着两人打了声招呼。
“上车,咱们连夜出城,然后坐车去天津,在天津呆两天,然后飞港岛。”
闵乐天和阿娇坐在后排,大胖仔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由阿峰开车。
“开车!”
大胖仔对着阿峰喊道。
阿峰点了点头,然后一踩油门,面包车开动了起来,驶入了车流之中。
在面包车离开之后,小区外的一棵大树后面,一名男子现出身来。
夜色中看不清男子的脸,只见男子从兜里掏出了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庞爷,闵乐天他们已经走了,一辆黑色面包车,刚走。”
“好,辛苦你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然后电话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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