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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四十四章搞艺术的
七百四十四章搞艺术的
半个小时候,老程头醒了过来,眼睛转了转,便看到了王大宝几人,顿时老泪盈眶,知道是这个神奇的小伙子救了自己一条命,老程头不禁生出无限的感激之情,毕竟面临死神,谁都不想被它收了过去,老程头经历这一次的磨难,等于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是王大宝生生的把他拽了回来。
刚醒,还不能言语,老程头只能是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死死的抓着王大宝的手不放,浑浊的眼睛中,满是感激之情。
“大爷,您好好休息,放心吧,没什么事,几天您就能出院,然后回家继续和大娘她们聊天啊!”王大宝安慰道。
老程头咧了咧嘴,但是并没有发出声音了,王大宝却是知道,这老头大概是在骂自己!
安排了病床,派人进行24小时护理,王大宝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和孟子仁一起出了病房!
孟子仁身材高大,仿佛能够把王大宝装下去似的,这个前特种大队的队长,因为上一次杀人事件,虽然没有被送到军事法庭,但是军人这个职业也从此不属于他了!
对于孟子仁,王大宝还是有些同情心的,一个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洒过热血的人,结果把他养到的养父养母却被人给用药害死了,这种无奈,这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心情,王大宝曾经有过,现在也一直有!孟子仁的父母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王大宝的父母现在也是找不到,宽松一些说,两人都属于没人要大孩儿了!
“在敬老院和老人们相处的怎么样?”王大宝关切的问道。
“还成,老人们都挺不错的,只要你真心对他们好,他们也会对你好,而且是尽他们最大的可能!”孟子仁平时话少,有种军人的干练,这一次却是说了不少话。
“那就行,这几天没出门走走?”王大宝随口问道。
孟子仁扫了王大宝一眼,笑了下,道:“出去也没地方可去,我小时也没什么玩伴,对平阳市的记忆并不深,年纪大了,就跑到部队混日子了!”这番话,像是在解释着什么,再一想,反而有些萧索的味道。
王大宝刚才随口一句,真的是有些试探的味道,你要说在平阳市,找出来一个一米七,一米八的,绝对是非常好找的,但是要是弄个一米九,快要两米的,虽然也有,但是却实实在在的不多,而且光有个头还不成,还得是块头大!
在见到孟子仁之前,王大宝还没什么感觉,可是刚才冲进抢救室,见到孟子仁的时候,王大宝就有种猜想,难道那个出现在狼嚎一条街的高大身影,是孟子仁?
当然了,孟子仁是说他没有出去过,那王大宝就选择相信他,反正跟他也没太大的关系。
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诸如给老人提供的水果点心之类的,一定要新鲜,不能糊弄,也不要怕花钱,养这些老人,王大宝还是不在话下的,一个人就算是一年花一万,那才能多少钱,何况,这些老人平时都很节省,根本就不花钱,有的有些积蓄,还想着拿出来给敬老院采购食品之类的,王大宝当然不会要的。
出了医院,王大宝摸出电话,打给了苗若琳,得知后者现在并不忙,王大宝便调笑了几句,然后准备开车过去,谁知道刚坐到车里,还没等发动汽车,电话就再次响了起来,一看号码,沈亚桐!
王大宝就皱了皱眉头,怎么的,真喜欢上我了?要不然怎么这几天一个劲的缠着自己!
接吧,王大宝叹了口气,电话接通,就听电话那端的沈亚桐兴奋的喊道:“大宝,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废话,我哪知道你发现了什么,又有什么事?”王大宝翻了翻眼睛,无奈的说道。
“就知道你不知道,快过来吧,我在狼嚎一条街,红顶旁边那个路口!”沈亚桐急切的说道。
“没空,你以为我像你似的闲的蛋疼?”王大宝说着就挂了电话,自己可是要去泡妞,调戏苗若琳去的,怎么能节外生枝,跑什么狼嚎一条街找狗屁的发现去!
“喂喂。我发现了一些古怪的地方,或许李福真的是死于非命,而不是脑出血!”沈亚桐嚷嚷着,生怕王大宝挂电话。
“嗯?你没病吧,真的要查这么仔细?”
“你……你……算了,不用你来了,我自己查!”沈亚桐一阵气闷,自己好心好意的想着要把发现告诉给王大宝,结果对方却满不在乎,还出言讥讽,不禁大为恼火!
王大宝不等沈亚桐咆哮,就把电话挂断了,随手揣进怀中,起车朝着书店开去。
很快就来到了这家位置不算是很正的书店,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
“啊,你就是我天边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一个朗诵的调子,然后就是一大段的背诵歌词,王大宝初听就觉得耳熟,等过了第二句,立刻就琢磨过来,吗的,这不是传说中的神曲么?一迈步,进了屋子里面,就看见一个男人背对着自己,正站在收银台前面,手捧着一大束嫣红的玫瑰,声情并茂的朗诵着!
而苗若琳正一脸无奈的侧着脸,也不看对方,而是盯着电脑,看起了网络小说,上面都的名字很大,叫做《美女公寓》,看到这一幕,王大宝就忍不住想乐,能把苗若琳逼的放弃实体书,转而看无聊的网络小说,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他当然不会怀疑苗若琳,别说是玩文艺玩的这么蹩脚的男人了,就算是真正的艺术家,大诗人,大作者,苗若琳顶多也就是多看几眼,她喜欢看的是对方写的书,而不是其貌不扬的人,这其中是有差别的!
扯远了,这个男人还要说些什么,突然感觉肩膀被拍了几下,吓了他一跳,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转过身,便看到一个很帅气的男人站在自己的身后,正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
这个跑过来给苗若琳朗诵诗歌的男人长的真像艺术家,三七开的分头,还有些油腻,仿佛是一个月没洗过似的,一件白色衬衫,硬是穿成了黑色斑点状,间或其他颜色搭配,再加上一条鲜红色的领带,一条运动裤,一双人字拖,一口熏黄的龅牙,俩眼睛还有些不对称的感觉,仔细一瞅,这货的俩眼睛分明是一大一小啊!这货要不是搞艺术的,可真是屈才了!
苗若琳自然也是看到了王大宝,刚想站起来问候,结果就被王大宝瞪了一眼,只好憋着笑,坐在椅子上,眼睛看着电脑,但是心思早已经飞了过来。
“哥们,你完事没有,该到我了吧?”王大宝忽然催促道。
“啊?”这龅牙艺术哥明显一愣,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立刻摇头,然后从运动服的裤兜里面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打开来,上面弯弯曲曲的写满了字,说道:“我还没完事呢,还有一首再别康桥,啊……”
龅牙艺术哥说着就要朗诵,王大宝抓起一本书,就拍到了对方的面前,离龅牙艺术哥的两颗大暴牙只有零点零几厘米的距离,才堪堪停下来,又听王大宝说道:“你先想好了再背,轮也轮到我了!”
“呃……好吧,反正你也不会成功!”龅牙艺术哥自信的说道,一看王大宝递给他的是一本高尔基的海燕,就是那本‘啊,海燕呐,你可长点心吧’的那个海燕!
王大宝清了清嗓子,手指一搓,就变出一朵小百花,论体积,这朵花和狗尾巴草的花差不多大,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但是不同的是,这朵白色的花朵,却是一种乳白色,仿佛是汉白玉一般的质地,偏偏又能散发出来一种淡淡的芳香,这种香气让闻到的人,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安宁!
没错,这便是王大宝搜刮自密境之中的仙级药材,名字叫做白玉花,可惜的是,以王大宝目前的修为和能力,无法将其入药,因为白玉花需要一万年才能成熟,花开到最鼎盛的事情,便是现在这种摸样,药性也是最佳!
不过这花却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年头越长,越不容易炼化,更不容易入药,除非王大宝达到渡劫期,才能琢磨琢磨这玩意!
小白花一出,瞬间讲那个弄个神曲来当诗念给苗若琳听的龅牙艺术哥秒杀掉,苗若琳再也装不住了,立刻把手中的鼠标扔掉,惊喜的站起来,指着这朵小白花,不确认的问道:“这个是给我的?”
“当然,除了你,还有谁能配的上它!”王大宝柔情蜜意的说道。
“我喜欢它!”苗若琳接了过来,放到手中把玩了起来,捏了捏,发现这东西很硬,但是又比玉软,甚至是比软玉都要软一些,还有些弹性的样子,偏偏香气袭人,不浓,但是却让人爱不释手!
“我一会给你做个戒指,直接戴在手上,反正这个就算是戴一万年,也不会损坏!”王大宝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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