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歌有微博吗?
还真有。
而且还是个加V的号。
他的这家月西楼酒吧,在阳光市的某个圈子里也是挺有名的,他最出名的特质就是——痴情。
来过他这家酒吧的人,都知道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的爱人。
“来,拍张照吧!”
“既然是用我的微博帮你应战,总要你亲自出面证明一下。”
“摆个吊炸天的姿势,不要让人看扁了。”
“咔嚓!”
手机拍照,完成。
刘长青也不知道什么叫吊炸天,就比了一个食指的动作……本来想比中指的,但那样做的话,实在有损中医的形象。
过了一会,金歌道:“好了,比赛时间地点你知道了,后天九点,我给你去捧捧场。”
刘长青看了一眼金歌回复的内容。
「@桐医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下面是刘长青的那张照片。
最后加了个注释:刘医生不玩微博,借号应战,10月1日,不战不散!!
没有错,后天就是10月1日了,在华夏正好是国庆节。
这个微博更新之后,一开始没有多少人关心,因为金歌虽然是个V号,可他终究不是什么大明星,而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甚至很多号还是因为酒吧搞活动加上去的,绝大多数都是僵尸粉。
不过,也有意外。
真爱粉也有的,比如此刻正在某高档女子会所做脸部SPA的沈晚歌。
沈晚歌是什么人呢?沈立的妹妹。
沈立,就是阳光四少之中的其中一位。
且不说沈立这个人,也不说沈家,沈晚歌却是个名人,网络上的名人,她是一名网络主播,年纪不是很大,今年只有22岁,并且长得非常……卡哇伊,是天生萝莉脸的那种,深受宅男们的喜欢。
而她的微博粉丝,足足超过七百万。
但是有一件事说出来,恐怕绝大多数的粉丝都要伤心欲绝,因为沈晚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并且是比她大了足足有十年的男人,最伤人的是,那个男人还有自己喜欢的女人。
他就是金歌。
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歌字,原本可以成为一段佳话,可惜却是一段孽缘,金歌的歌,不是为沈晚歌而歌。
可越是如此,沈晚歌越发喜欢金歌。
今天,沈晚歌只是在做脸的时候,习惯性点开微博看看粉丝有什么留言,比如说想让她直播什么类型,结果点开看到有个特别关注的信息。
沈晚歌的特别关注里面,只有一个人,就是金歌。
可惜,金歌这个痴情男,几个月都不更新一条微博,结果没想到今天更新了,总不能是推荐新酒什么的吧……一点开,入眼就是个男人。
紧接着就看到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宣言。
好霸气!
沈晚歌心情激荡,就喜欢这个男人的霸气。
别人可能不知道金歌霸气的一面,只知道他是个痴情的男人,但沈晚歌不一样,她见过他的另一面。
“咦,还以为是什么呢,居然是为了这个家伙应战。”
“写的还如此豪迈,果然不亏是我的金哥哥。”
“转发,给你打CALL。”
沈晚歌马上点了转发,并且还@了几个她认识的大V。
然后,这个消息一下子就燃爆了。
“听说了吗,中医哥应战了。”
“啊?我老公应战了?在哪里在哪里,给我看给我看。”
“你老公不是吴京吗?怎么换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赚钱小能手 漫威遇到英雄联盟 篮球,人生 猎行星际 我的时空旅舍 死神电梯 撒旦总裁训妻成瘾 神话纪元 豪门深宠:我的腹黑老公 从穿越开始的 技能成圣 主神创业中 火影之线遁 农业之王 一骑红尘梦 欢迎来到恐怖轮回 守护木叶之重生佐助 天上有间客栈 重生之白首不相离 一夜成欢:邪恶总裁坏坏爱
...
沈晴雪穿书了!穿成了那本古制七零年代真假千金文里炮灰真千金。有钱的亲生爹娘偏疼假千金?揭穿真面目,谁也别想好过!养父母算计她嫁乡下混子?打到你跪地求饶,看谁颠得过谁!随手捡了个打算用来试毒的军官是原书中的假千金那早死的工具人前对象?行吧,我捡了就是我的了!惹我,就颠死你们所有人!善恶终有报,不信抬头看。天道好轮回...
关于农家福宝四岁半重生成四岁半小丫头,苏二丫怒了。家徒四壁。爷不亲奶不爱。老天鹅,你让我这日子怎么过?等等。穿越给了她鉴宝技能和灵气金手指。那好!恶毒亲戚陷害?通通打脸碾压!亲生父母居然是京城世家望族?额,多个马甲也可以哒!...
家境富裕的岑蓁大学毕业后为了享受人生四处旅游,遇到山体滑坡不幸身亡。醒来后变成一个不知道朝代的农村村姑,包子爹娘,极品亲戚。幸亏岑蓁百折不挠排除万难发家致富,为了幸福的生活勇往直前。冷酷将军除了会打仗,还是个火眼金睛,发现了岑蓁这颗蒙尘的珍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岑蓁是百般宠爱。偏有那不长眼的欺负岑蓁,冷酷将军怒了,敢欺负他捧在手心的宝贝,只有一个结果找揍。...
皇上?等等,你叫我什么朱由崧觉得眼前一黑累倒在玉体上再睁开眼时,眼前屌爆了三身附体到南明,千疮百孔烂朝庭。什么?党争祸国?朕清洗厂卫,整肃朝堂!四镇拥兵不听朝延?左良玉造反?别慌,看朕来削藩,一个个收拾他们。大难不死的李自成和张献忠不服?那朕就与他们比比实力!野猪皮来犯?朕御架亲征,揍他丫的!拒绝昙花一现,要当就当一个有血性有作为的帝王。看我如何内惩国贼,外驱虎狼,扬我天朝神威!...
关于穿书当天,清冷王爷非要她负责苏锦汐一向认为,女子报仇,一天到晚。当她穿成书里的脑残女配后,当即把书中利用她到极限的渣男,喂上一粒断子绝孙药害死原主的小白花,以牙还牙,喂她一粒化尸丹把原主抄家灭族的原男主,他不是起事成功称帝的吗?姑娘我空间在手,把你的钱粮兵器全部收收收,让他血债血偿!恢复单身的她,被家人逼婚,她想了想,与其嫁那些不知根知底的,不如就选活阎王定王!人不但年轻长的好,而且书上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