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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先前的《镜中美人》这类的武侠小说,修仙算得上是时下的热门题材了。因为道家思想盛行,得道修仙一直是古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
文人运用超高的想象力,在笔下描绘出或瑰丽宏大或光怪陆离的世界,有的则直接从道家典籍或是史书中寻找灵感。比如志怪小说、神怪小说。
在苏清漪的时代,明朝中后期出版业高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优秀的小说,比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又被鲁迅归类为“神魔小说”,已然成为了一个单独的类别。
但此时,尚未有人将此分门别类,所以当苏清漪说出“修仙”二字的时候,叶奉书先是一愣,随即就反应过来,十分感兴趣道:“苏姑娘能否详细说一下?”
苏清漪摇摇头:“具体的故事我还需要再想想,到时候我来书坊找您吧,”
叶奉书有些失望,郑重道:“那老朽便恭候先生大驾。”
叶奉书走后,苏清漪回到自己的房间。
书桌上摆着一些散乱的纸张,一旁还有一块简易的黑板,这是苏清漪特意找李木匠给做的。
她从前的房间里有一块白板,专门用来构思新文,她会将激发自己灵感的词汇或者片段都写在板子上,以此作为锚点,一旦卡文或者陷入迷茫的时候,她就会看看这块白板,找回自己的初心。
如今条件不够,只能用自制的黑板和粉笔代替。
如今黑板上写着修仙两个字,旁边则是现实和奇幻,这是三个怎么看怎么不搭嘎的词,却正是苏清漪下一本写作的初心。
或许每一个作者都有写玄幻的梦想,苏清漪也有过,事实上她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中就有一本是玄幻。在她看来,写玄幻的初衷其实就是四个字“逆天改命”,也许没有什么比玄幻更适合作为这四个字的载体了。不管是波澜壮阔的世界观,又或者是修炼、渡劫,本身就带着一股对世界的叛逆。
奇幻在于世界观,而现实,则是故事中的主角。
情要真,才能打动人心,而等级森严,有逻辑性的世界观才是承载这本小说所有故事的基石。
但苏清漪在预备写这个题材之前,也搜罗了一些市面上的类似题材的话本,除了那些“我与女仙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之类的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小X文,大部分都是化用古代传说,或者一些神鬼小品之类,并不像后世会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世界观。
为了更贴近时代,苏清漪借用了道家典籍中的有关于修仙部分的描述,又自己私设了不少。等到将世界观设计完备,她才开始正式写大纲。
-
就在苏清漪在家中兢兢业业写大纲的时候,《镜中美人》的最后一话终于出了。
殷无涯身份暴|露后,钱三木将他押回衙门受审,谁知半夜被人突袭,钱三木与人大战,却发现对方只是声东击西,真正的目标是被锁在房中的殷无涯。
然而当他赶到放囚车的地方,正发现殷无涯持剑与一人相斗。对方发现钱三木识破了他的计谋,正准备逃跑,却被殷无涯抓住机会刺中要害,钱三木抢步上前扯下了那人的面巾,竟发现他居然是威远镖局的镖头常远。
常远被发现后,脸色剧变,转身就想逃走,殷无涯情急之下,长剑出手,竟然刺中了常远的要害,常远当场毙命。
殷无涯为什么没有被锁起来?钱三木对于突袭又为什么早有准备?
这一切都要从两个时辰前说起。
原来这正是两人的计谋,就是为了引出那个一直隐藏在幕后的神秘黑衣人。
如今,常远的真面目曝光,殷无涯便也说出了事实真相,原来他并非红叶山庄后人,而是石重的后人。
石重生前曾担忧自己兵败后,敌军不会放过自己的家眷,为了怕自己绝后,他将自己的小妾和唯一的儿子送走,并留下信物,作为日后相见的证据。
可惜乱世之中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后来小妾与儿子失踪,石重也身受重伤濒临死亡,弥留之际,他将此事告知几名为他守陵的侍卫,并让他们发下毒誓,要将石家所有的财富都藏好,日后交给自己的后代,否则断子绝孙,永世受苦,不入轮回。
然而时间足以消磨掉所有的誓言和忠诚。几百年过去了,红叶山庄的人已经将那笔富可敌国的财富当成了自己的东西,他们觉得石家的人已经死光了,所以,当有一天,石家的后人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实践诺言,而是起了杀心。
他们本以为一起万无一失,却不知道石家这一代竟然是双生子,石家弟弟知道哥哥被杀后,恨意难消。他透露出石家的财富在红叶山庄中,设计让一伙强盗杀了红叶山庄上下,他尾随强盗之后,将尸体搬入密室,又设下阵法,将尸体放入银镜中,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死后都要受到折磨,也算误打误撞全了祖先的诅咒。
强盗们在红叶山庄的地宫中搜寻一圈,却没有发现半点财宝的影子,出了地宫,愕然发现尸体全都不见了,以为有鬼,当下就吓跑了。却不想这一群人中还有一个胆子奇大的,正是常远,他在所有强盗逃跑之后,又重新回了红叶山庄,发现了正在将尸体放入银镜中的石家弟弟。
常远逼问他财宝的下落,没想到他咬死不说,为了逃生还挨了致命的一掌。
殷无涯正是石家弟弟的亲生儿子,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杀死父亲的真凶,偶然与常秀秀认识,小儿女互生好感。
然而殷无涯没想到,他竟然被常远察觉出了身份,这么些年,不止殷无涯耿耿于怀,常远亦是如此,所以在知晓殷无涯身份之后,他便想要抓到他,威胁他说出石家财宝的下落。
可惜殷无涯为人警觉,并不曾让常远得手。所以常远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亲手杀了女儿嫁祸殷无涯,借官府之手抓到殷无涯,却没想到女儿的尸体失踪,最后竟然被发现在当年同为强盗的黄大善人家中,并且如当年红叶山庄中的人一般被封在银镜里。
却不想一封关于十五年前冤案的血书寄到了衙门,殷无涯也接近了钱三木,眼看就要解开秘密,常远经不住诱惑,这才尾随他们,想到抢先得到财宝。
殷无涯却道,当年的传言不过是父亲为了报复红叶山庄而传出来的,其实石家的财富其实早就被红叶山庄花完了。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谣言,穷尽一生,亲手杀了女儿,最后连自己的命都丢了。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三木十分感慨。
最后殷无涯与钱三木告辞。
按道理,两人江湖不见,故事就应该结局了。可偏偏后续还添了一点。
殷无涯与钱三木分别后,骑着马到了一处驿道旁的茶摊,一个模样娇俏的少女正在茶摊等他,两人相视一笑,竟然正是早已死亡的常秀秀。
她微微一笑,别住耳边的头发,露出了耳垂上的小痣。
两人赶着马车离开茶摊,只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
这个结局一出来,临江城里险些炸了。这样的多重反转在现代已经被玩腻了,然而在这个时代恐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淳朴的古代人民在震惊过后,立刻在茶楼等处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赵明江将书丢在桌上,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殷无涯与常秀秀究竟是什么关系!”
谢怀卿一边拿着鱼食在喂鱼,一边从容不迫地丢了第一个雷:“常秀秀与殷无涯是兄妹。”
赵明江傻了:“你怎么知道?”
“前文有书,那地宫中有石重美妾的画像,‘蛾眉螓首,耳上有小痣’,作者闲着没事特意写这一点做什么,必然是有用处的。再者,之前钱三木询问常远时,他也说了常秀秀并非亲生,只是收养。有这两点,足以证明她身份了。”
“所以常远当初收养她,就是为了引出殷无涯?”赵明江似乎明白了一点,很快又糊涂了,“不对啊,若殷无涯已经找到常秀秀,自然知道常远的身份,那他直接将人杀了不就是了,何必要如此拐弯抹角?”
谢怀卿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漫不经心道:“为了石家的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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