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凡人界,天南,越国彩霞山
彩霞山算不得多么有名的名山大川,原本名为落凤山,据说有一头五彩凤凰落入此地,化成此山,后来因落日时彩霞笼罩,极为美丽,便改名叫了从彩霞山。
初开始,风景秀丽,不少人愿意来此欣赏。只是后来七玄门搬到这里之后,多了江湖势力驻扎,也就不愿意来此招惹麻烦。
方圆十几里都是此山范围,大大小小的山峰十几个,七玄门虽算得上江湖大派,却也不能每一个山峰都设下隘口岗哨。
某处无名的山谷之中,此刻已经是血气冲天。
山谷不大但胜在隐秘,四周都是绝壁险峰,山石黑漆漆,抬头不见天日,若是单独来此必定感觉到一股阴森森之气直入脑门。
阴云形成了灰雾,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一个黑石堆砌出来的血池,血池之中一个半大少年只露着上半身,身上被不知名的液体画出了一道道诡异恐怖的黑色符文,符文之上血光隐隐,似乎在吸收血池之中的精华。
“咻!”
一个灰衣头戴斗笠的世外高人,几个起落便来到了血池之旁,缓缓放下身后背着的一个藤条编成的大筐子。筐子里面竟是一只只凶猛的恶兽,有两头狼,一条花斑大莽,还有一只长着狞恶牙齿的野猪。
这筐子野兽分量可不轻。
这黑衣人熟门熟路的从腰间抽出了明晃晃的匕首,隔开了狼脖子,开始放血。
一一放完血之后,便将这些东西丢在一旁。
“余兄,这些血足够用了吧!”
四下并无外人,池中泡着的少年,也并无开口的意思,像是自言自语。
“原来如此,此地是难得的阴煞之地,我虽是凡人,但张铁的象甲功却是顶级的横练法门。若是以阴煞之力,再加上血煞之术淬炼,足以让象甲功大成。”
“……半吊子甲尸又如何?余兄看不上,我可不嫌弃。有了它,什么武林高手,也不会再是我的对手,一些计划更可以放开手脚。”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炼尸是魔宗手段,修仙者没谁闲的在穷山僻壤溜达,你快快将那引魂钟祭炼之法交给我吧”
古怪的对话持续了半晌,这黑衣人方才取出了一个古怪的小黄铜钟,来到了血池旁。
“终于要成功了……张铁……别怪师傅心狠!谁让你没有修行……额!”
话音未落,黑衣人只觉的胸口一痛,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胸前,那是一道森然的剑光,已经狠狠的洞穿了他的胸口。
“我不……甘……”
“墨老,张铁死了也不会甘心的!”阳无月眼中闪过了一道狠厉之色,一拳轰在了黑衣人的脑袋上,这一拳有开碑裂石的恐怖的威力,打在人的脑袋上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阳无月望着倒地的这个家伙,还有血池之中的张铁,不由皱眉:“看来已经来晚了。”
凡人修仙世界,是修仙界,只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修仙,必须得身怀灵根之人才可以修行。墨居仁偶得仙缘,却无灵根,无法踏上修行之路,只是他不甘心。
隐藏在这七玄门,找寻可以修仙的弟子,想要用秘法夺舍一具具有灵根的身体修行。
张铁和韩立入了他的门下,韩立身具木灵根可以修行长春功,而张铁不具备木灵根,被他传授了一个象甲功,此功法是横练功法,能练就一副铁甲之身,实则是魔道宗门祭炼甲尸的手段。
眼前正是要将他祭炼成炼尸,留在身边以供驱策。
“你还不出来吗?墨大夫已经死了,一个失去了肉身的修行者元神,没了寄宿之体,你还能活多久?”
阳无月望向墨大夫的尸体淡淡的说道。
不过片刻功夫,墨大夫的体内飞出了一道淡淡的白光,这光芒竟是口吐人言“小兄弟,多谢你灭杀了这贼子,他趁我不备,毁我肉身,逼迫我帮助他祭炼甲尸,这都是他逼我的。”
阳无月对于此人的底细还真是清楚的很。此人名为余子童,修仙家族子弟,资质平平,修炼遇到瓶颈,到世俗界历练,和人争夺灵草被伤,遇到墨大夫,墨大夫向其求药遭拒绝,突施暗算毁掉余子童肉身。
余子童元神被迫附身墨大夫身上,哄骗墨大夫称可以帮助他夺舍一具有灵根的躯体踏上修仙路,实则是为了自己夺舍。
此刻他估摸着看出来了阳无月并不简单,刚才那干掉墨大夫的手段即是修仙手段,又有点像是武道手段,他可不知道永生法还有仙武合一这回事。
阳无月淡淡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不过是想找个人夺舍?夺舍的三大铁则之一,便是无法对普通人夺舍。你费尽心机的让墨老头培养弟子,不就是为了自己夺舍吗?”
“这墨居仁竟异想天开的想要修仙,他始终不过一个凡人。”余子童不屑的说道,不过越说越觉得不对,既然无法对普通人夺舍,那眼前这人又是怎么回事。
“小兄弟,你究竟是什么人啊。”他越发觉得阳无月不是一般人。
“小兄弟?谁是你兄弟!”阳无月掌心一合,一道诡异的符文便打入了他的灵魂之中,三灾九难,乃是十二种大神通,这便是最为诡异的魂魄难。
“前辈,饶命,前辈饶命啊!”余子童终于感觉到了害怕。
阳无月已经种下了一道魂魄难符文,一旦他不听话,可以直接摧毁他的灵魂,而后取出了三枚元婴丹塞进了张铁的体内。
“去,此人有灵根,夺舍了此人,帮我做一件事,我便饶你不死!”
“是是是!”余子童兴奋的冲进了张铁体内的,果然感觉到了一股磅礴的灵气,可是张铁没有木灵根,无法修炼长春功。
只能勉强存住一些火灵力。
“前辈,这我不会火系功法啊!”
阳无月淡淡道:“有这点法力足够用了,施展个火球术而已。”
余子童诧异不已:“前辈,你到底要我做什么事?”
“杀个人,抢个东西!”阳无月冷笑道:“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别耍花样!否则我可以立刻让你的灵魂毁灭,连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是是是是是!”看小说,630book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古穿今后,全古代人打榜让我出道 穿越时空找寻记忆中的真相 我好想喜欢你 重生我真没想当那种人 顾太太她娇又软 隐疾爵爷疯狂追娇妻 神尊,夫人她带着萌兽轰炸九天了 天书没有二大 灵魂互换后我成了顶流的心尖宠儿 长白山挖参人 我一人杀穿末世 都市:仙尊居然是个宠娃狂魔林凡凌雪菲 一家在都市里的茶馆:故肆 鬼眼神医陈鸣苏紫婷 镇国医王 从萌学园开始的异界生活 开局扮演穿越?可我真是穿越者啊 穿越七零,我在京城买了四合院 气哭,穿成真千金还要跟反派假装恩爱 神医王婿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