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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无望以前以为自己剩余的人生会如自己打算的一样,为柴玉关一直效命到被杀掉的那天。他从来都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所以欠谁的,谁欠他的都分得清清楚楚,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欠柴玉关的,用上命来还也是还不清的。
他以为自己会一生都忠于柴玉关,最终受尽唾骂而死,但是他没想到,他遇见了于凛凛。究竟是一生的幸运还是劫数,就连金无望自己都说不清楚。
一开始和朱七七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那时这少女还和沈浪在一起,明眸善睐,耀眼得如太阳一般,火热的性子,敢爱敢恨。那时的金无望对她还没有过什么想法,明眼人都能看出她与沈浪是一对,就算不是一对,她的那颗心里也只有沈浪才对。
金无望被沈浪所擒,对方却一不利用他找出快活王所在,二又不杀他,大仁大义地放过了他。因此,金无望认定沈浪是真爷们,铁汉子,从此以后,他便对沈浪心生佩服,心甘情愿帮他的忙,即便是夹在沈浪和快活王之间为难也无所谓,因为他觉得沈浪也是这么想的。金无望是真心将沈浪当朋友当兄弟,自然不可能对朱七七有什么觊觎之心。
直至他发现朱七七换了个人。一开始的违和感暂且不论,金无望当初只觉得这是朱七七和沈浪之间的事情,他不需要插手置喙,他只需要在沈浪需要帮忙的时候,伸手帮上一把就好。像他这样的朋友,实在是无论谁都想有的。
金无望并不觉得自己的人生会与朱七七,不,是与“她”有什么交集。
直到他帮忙沈浪监视展英松他们回到仁义山庄,展英松他们遭遇意外入庄即中毒而亡,而他则因着快活王财使的身份被盯上,被围攻。
即便他用暗器伤了冷家三兄弟的其中两人,但这江湖八大高手可不是吃干饭的,就连自己那个弟弟,也是恨不得盼着自己死的。金无望觉得自己凶多吉少,可能他的人生就要提前结束在此刻了,不因为柴玉关而死,却是因为沈浪而死。
到底也是值了。金无望本是这样想的。
可是她却误入了战局。就算是因为沈浪,金无望也是想救她的。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反而是他被她所救。
她打马在众人身前走过,飞速地踢开了金不换打开了围殴的缺口,从马上飞驰而下,朝他伸出了手。那一刻他是愣住的。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心中却更加确定她并非是朱七七。朱七七向来是等着别人来救,什么时候又只身主动来救人。就算她有这样的勇气,也没这样的武功。
但眼前这女子,却毫无芥蒂地冲他伸出了手。这世上,第一个向他伸出手的人。金无望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这想法,在回过神时,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人总是敌不过自己的本能与*。他即便不想拖累于凛凛,却也克制不住地想要握住这第一个朝他伸手的人。
她的轻功很好,即便带着他,也速度很快地飞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们从这围杀里疾驰而过,杀开了缺口,带起一阵兵荒马乱,狼藉遍地。她手中无剑,却比有剑更为坚决更为凌厉。
金无望说不清楚那是种怎样的感觉。大约是,这么多年将自己看成是一颗棋子一个道具,在那一刻,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是个人。
比成为沈浪的朋友兄弟,比认定要帮助沈浪时,还要深的感觉到,原来我还是个人。
在那一个夜晚,金无望第一次靠近了于凛凛的心。却也大约是最后一次。
她们联合起来要对付快活王的事金无望知道,但他却装作不知地隐瞒了这件事情。在这件事上,他就背叛了快活王,犯下了知情不报之罪。
而在于凛凛被困囹圄时,他仍然是背弃了自己的人生目标,背弃了自己的信仰与坚持,背弃了一直以来的执拗,救下了她。在那一刻,金无望觉得无比痛苦,他一向是说到做到的,却因为她,变成了做不到。
以死谢罪也不足以偿罪。金无望是这样想的,但即便有如在油锅里煎熬的痛苦着,他也从未后悔过救她这件事。
起码,我会用命来还你这件事,我会做到。
金无望没指望快活王不会知道这件事,但是快活王却真的放过了他们。大抵是因为快活王也知道,即便他放过了他们,金无望自己也绝不会放过自己的。
所以金无望又回去了,他打算在快活王身边领死。但他千想不到,万想不到的是,快活王不让他死。金无望以为,他曾经背叛过,是已经没有任何信任可言的,所以他的价值应当只剩下了死。没想到快活王却并不这样想,对于快活王而言,一个活的财使自然比死的要更能利用。更何况,他压根就没让金无望彻底带走于凛凛,于凛凛还在他的监控范围内,这个女人牵动着金无望和白飞飞,这让快活王觉得于凛凛更好用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白飞飞动手了。而于凛凛又恢复了自由身。
计划终究是成功了。金无望叹了口气。他的背叛之名终于已落实,他终于没了任何苟活于世的资格。不过……不过,他竟然会这样舍不得。
若是在遇见于凛凛之前,有人对金无望说,喂,金无望,有一天你会十分怕死,会为了活下来不择手段。金无望肯定会不屑一顾。人固然都是怕死的,他也不例外。但是,金无望早已做好了死的准备,所以,他即便怕,也不会有多怕,更不会不择手段地活下来,因为他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他回头望了一眼于凛凛,想闭着眼也投入火海的,但这时,身穿嫁衣的白飞飞带走了于凛凛。金无望停下了步伐。说不清楚是什么驱使着他,但他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死去,他曾许诺过,要护她一世安全,让她安稳自由地活着,找个她喜欢的也喜欢她的人,快乐地活下去。而他只要作为影子,静静地守着她就够了。
所以,一旦于凛凛有危险,他就没法抛下她赴死。在那日她救下他之后,他就已将她当做必须背负的责任,而他……竟也在享受着这责任。不为其所扰,反为其所幸。
他本是独自追踪着于凛凛的踪迹的,但在王怜花提出合作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王怜花是不错的人选,他能看出来这个人对她的真心,而这个人皮相出众,惊才绝艳,也是良配之一。反而是沈浪,他心中的是朱七七,反而配不上她的。
金无望想作为影子,帮助王怜花救出于凛凛。王怜花是救她的英雄,而他只是那光芒下掩藏的影子。但他心甘情愿,毫无抱怨。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是这样想的。
何德何能,得到她的喜爱,还不如看着她喜爱别人,看着她幸福。
他爱的太卑微,但他却从未有过不甘。
即便不甘又如何,他连她的指尖都配不上。白飞飞在报仇成功之后已然入魔,她太过自私,比起喜欢她,更多的是喜欢自己,金无望不会放心。
大约在救出她之后,看着她与王怜花幸福,他就能够功成身退,以死相报快活王的恩情了吧。再怎么不舍,也得与她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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