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3章(第1页)

不等他们回答,又有个嗓音尖利些的男人不耐烦地说:“程庚,你和他们多废话什么?一个元婴修为满大街都是,另一个修为更低,才金丹。我估计他们俩在那道接天梯上花了足有两三天时间才下来吧?”

“他们肯定是撞大运捡到了前辈遗留下来的东西,没想太多就到了上界,真以为上界是什么人间乐土呢?两个小东西,还是太蠢了。”

都不用白羽回答,他们俩的来历已经被勾勒出来。还别说,也有几分准确。

“你也别太咄咄逼人啊,毕竟咱们又不是坏人。”程庚慢条斯理地说,“我只要两位签了那份契约,给我们东家干上三年活,而后就放你们自由,我们说到做到。”

这和抓奴隶有什么区别?白羽都快气笑了。别看他们说得好听,万一服软跟他们走了,到时候别说三年,让他们干三百年都有可能。

谁拳头大谁说话,这准则真是世间通用,上界比下界更干脆直白些。你修为稍弱,他们都敢直接来绑人。

虽然白羽早知道上界不是什么好地方,然而这两人如此行为,还是出乎白羽预料之外。

又等了一会,还无人出现,程庚的脸挂不住了,只冷笑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刘元,你动手的时候别往死里打。只捏碎全身经脉就行,千万别碰脸。”

“有个特别好看的留下来调教一番,献给主人能换来不少奖赏,你我五五分成。剩下那个模样也是上等货色,肯定能卖……”

程庚话没说完,就看见一旁站着的刘元惊恐地捂住喉咙,像只快要断气的鸡般嘶吼挣扎半天,偏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后程庚才看到,血从刘元捂住的指缝间渗了出来,他的脖子已经被干脆利落地切断了,可脑袋还能再动。

刘元惊恐地望了程庚一眼,似乎想说点什么,然而一切都晚了,他的脑袋太沉又无依托,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肉身死了神魂尚在,刘元的神魂刚刚出窍还未来得及转身,就如一缕烟被风吹散般消失了。

没逃掉,神魂也没逃掉。谁杀了刘元,程庚连看都没看清。也许是刀也许是剑,还没准是术法。

连点灵气波动都没有,刘元就这么死了,仿佛一阵风吹断了他的脖子又扯碎了他的神魂,无影又无踪。

程庚吓得两腿战战,寒意从头顶刷地直到脚心。

不就是两个土包子下界修士么,除了长相好看以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何会有如此本事?程庚狠命咬了咬舌尖,只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惜事与愿违。

地上刘元的脑袋还在,眼睛疑惑地盯着他看,死不瞑目。程庚喉咙一紧,跪地求饶。

“前辈,我知错了前辈。是我有眼无珠,惹到前辈头上。”程庚狠着心扇自己耳光,左右开弓好不用力,抽得他嘴角都淌血了,“是我错了,是我活该,是我不对……”

没人理会他,甚至连一丝风都没有。只有程庚拼命扇自己耳光,啪啪啪直响,声音太清脆。

“哎,好久没用剑有失水准。”终于有人长长叹了口气,“这一剑,不应见血。”

这是什么剑法,他连点痕迹都看不到?程庚紧盯着传出声音的树林,终于看见了说这话的人。

正是那个模样太好看没半点威慑力的下界修士,眉间一簇红痕艳丽的像火。他手里提着一把赤红的剑,上面尤有一点血迹,滴滴答答还在往下淌。

越是危险越是惊心动魄,纵然他刚杀过人,眉间艳色反而越发浓烈,是过目难忘渗入神魂的惊艳。

不一会,程庚回过神来,他吓得打了个寒战。这哪是什么金丹修士啊,分明是个煞神,他都想哭了。

要不是程庚眼见着这两人刚从接天梯上下来,探头探脑活像个土包子,在城门口又连半块灵石都拿不出来,他也不会大着胆子追过来。

谁想这一下,就遭了劫。

煞神走近了,程庚也没敢动,他知道自己逃不掉。

“我留下你呢,是因为你是个聪明人,”煞神笑吟吟俯下身,剑就横在程庚脖子上,浅银色眼睛里都是笑意,“把你的乾坤囊交出来,解开禁制。”

打劫不成反遭劫,程庚明白自己碰上硬茬子。他遵照吩咐把乾坤囊掏出了出来,刚想递到那煞神手心里,旁边那个眼神更冷的剑修就接了过来,重新递到那人手上。

这是嫌弃他,程庚心领神会。

煞神捻着一块银白色的八角形石头,还不满意地问:“就这么几块灵石?亏你那么大口气,这也太穷了吧?”

“这是上品灵石,一块能顶一百块下品灵石。”程庚哭丧着脸答,“只要前辈能放我一命……”

煞神把整个乾坤囊塞到另外那个剑修手上,还慢条斯理地点了点头,“哦,这还成。”

看他那轻描淡写的模样,大概不知道光是这袋子灵石,就足够让普通元婴修士攒上几百年。

“你的主人是谁?”煞神又问。

“我不敢说。”程庚摇头如拨浪鼓,“我得罪不起主人,也得罪不起前辈。”

光是想一想主人的名号,程庚都觉得浑身发冷。他生怕这人觉得自己在糊弄他,赶忙补充道:“不是我有意隐瞒,而是主人能为非凡通天感地。若是有人说出了主人的名号,哪怕主人在万里之外,也能知晓得一清二楚……”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作为被攻略的那个渣男神  奶茶哪里有我甜  同桌令我无心学习  当总裁文的男女主互穿后  师门上下都不对劲  我被男主宠上天[穿书]  乍见不欢  枣儿沟发家记  卡牌异变  怜娇  景行之的古代日常  片场巨星  不标记,就暴毙  吻妻上瘾  穿成校草的锦鲤妻[穿书]  卑微小聋子攻今天也想上位  扶了三个老奶奶后[穿书]  修仙后我穿回来了  甜蜜纵火[娱乐圈]  和前男友的坦白局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