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章(第1页)

为娘的操碎了心,恨不能押着两人正大光明地谈一场热恋。

见识过厉云生那样阴狠的纨绔少爷,再看春家大少爷,至夫人十二分的满意。要不是她家阿秀还没满十八岁,早嫁过去,她就无需忧虑了。

至夫人最后嘱咐着:“中饭就在织锦阁用吧,娘就不给你留饭了。”

留人的是她,赶人的也是她,坐在洋车上至秀安安静静想着,前世她从生母那里得到的关心太少,初来乍到,许是受了原身的影响,她待至夫人,怎么也亲厚不起来。

退一万步说,原身被亲娘打死,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骨肉亲情,一笔糊涂账。是好是坏,也由不得她来评判。

穿过三条街,织锦阁到了。

清晨的风满了清凉和雾气未散尽的点点湿润,街上行人稀少,然而织锦阁的门已经敞开了。至秀拢了拢披肩,想着很快就能见到春承,那颗少女心不受控制地雀跃起来。

阿喻打着哈欠从楼梯下来,见了坐在圆凳笑而不语的女子,瞌睡劲一下子散了:“大小姐怎么有空过来了?昨天少爷还念叨您来着。”

“我来给春承送饭。”

“哦,那少爷知道了肯定很开心。”

至秀捏着锦帕犹豫一会儿:“她…念叨我什么了?”

“少爷啊,少爷想小姐了呀。本来昨天是要去府里看小姐的,谁知道半路起风,吹得头疼,桂娘强行带少爷回来,入夜少爷就发了热,折腾到很晚才睡下。”

“这……”至秀抬头看了眼二层楼。

阿喻极有眼色道:“少爷应该起来了,不如大小姐上去喊他用饭?少爷有起床气,除了那些贴身侍婢,我们做下人的都不敢贸然搅扰。大小姐就当帮帮忙?”

“好。”至秀没再啰嗦,抬腿往二层走。

她与春承都是女子,况且春承病弱,于情于理她都要亲眼看看才安心。至于旁人有意无意的眼神,她不在乎。

就是春承不喜欢她,可她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谁也取代不了。那是种特殊的情分,微妙的缘分,跨越了前世今生,度过了生离死别,如今的她,抛开那些儿女情长,只盼着春承好。

房门紧闭,里面未曾上锁,至秀站在门外轻喊一声:“春承?”

门很快被打开,桂娘古井无波地看她一眼:“至大小姐?”

没料到房间还有外人,至秀点点头:“我是。”

“少爷还在熟睡,不过,您进去倒是无妨。想来大小姐会照顾好少爷的。”桂娘声线听不出起伏,侧身从门绕过,只留她一人立在原地。

这是至秀第二次来到这间卧室。很快,便从大床看到连日来想念的人。

春承顶着张巴掌大的小脸睡得正沉,她侧身裹着锦被,俊秀的眉轻轻拧着,像是在做令人烦恼的梦。

看她脸色苍白,至秀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不好坐在床沿,她搬了凳子坐在一旁,手背轻贴在春承额头,体温正常,她悄悄松了口气。

前世春大小姐身子康健,年少游学,给她一把剑就能大杀四方,能文能武,有足够轻狂的资本。

病来如山倒,曾经驰骋四海的女公子成了放置高阁的瓷娃娃,至秀不知她是如何适应的。

有心为春承诊脉,哪料春承胳膊埋在锦被。回眸望了望,房门紧掩,就在她纠结要不要大胆行事时,一只胳膊从被里伸出来。

规规矩矩的春少爷,裹着厚厚的被子,终于睡热了。

至秀觉得好笑。

尤其当看到春承孩子气地扯了扯衣领,一举一动透出来的随性散漫,和她清醒时判若两人。

只是下一刻,至秀笑不出来了。目光落在那道锁骨,她不敢多看,快速为其遮好那处绝妙的风景,心跳得有点快。

为人医者,行医问诊求得是一个稳。反覆深呼吸,这才敛容细诊。

脉象比那日在清雅亭还不如。

也就是说,春承的身子没有变得更好,反而更差了。

至秀蹑手蹑脚地为她掩好锦被,余光瞥见那猫耳玉罐,这是春承总爱抱在怀里的小药罐,里面装着药性温和的药丸。

春家少爷拿补药当糖球吃已不是什么教人惊奇的事,补了这么多年,身子依旧不见好。

手无缚鸡之力,生得唇红齿白,凛都人都晓得,春少爷不仅是个药罐子,还是个比女人还美的药罐子。

因祸得福,这么多年也没人会怀疑这人女扮男装。

她坐在那好一会,耐心欣赏着春承可爱的睡颜,不知过了多久,躺在床上的人慢慢睁开眼:“桂娘?”

至秀指尖微动,微笑:“我不是桂娘,你看清楚。”

不是桂娘?春承心中警铃大作,睡意散了大半,至秀看得心里微酸,还没开口,就见这人紧绷的弦快速松缓下来。春承好笑地揉揉眼:“秀秀,是你呀。”

她放心躺回去,拢了拢被子还想把自己裹成粽子。

至秀好笑地弯了唇:“还睡?”

“困。”春承眼角渗出薄薄的一层湿气,像猫爪子在人掌心挠呀挠。

至秀偏过头,满脑子非礼勿视。须臾又觉得有趣,她和春承,上辈子同床共枕,怎么这会只是看她一眼就不行了?

人心变得可真快。有了杂念,就不得不开始注重规矩,再讨厌规矩。

她温柔地捉了春承手腕:“别睡了,起来洗漱,我给你做了药膳,你要吃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靠种地走上人生巅峰  天佑(清穿)  我不想做男配的妻子了  公公离了宫  荼蘼[民国]  重生八十年代末发家致富  当民国大佬姨娘暴富后  宫锁心玉  云深难觅  末世之心机美人的逆袭  梦回校园爱  超A的我被竹马标记了  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  七零金刚芭比  鬼王缠爱  穿成极品后我作天作地  反派的后娘[七零]  还珠之禛心薇意  清穿之老答应  新婚第一天,我被夫君灭国杀亲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