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第1页)

“等等,我送你。”

至秀被她弄得心如鹿撞,顾不得多说一句话,转身就往女生宿舍楼方向走。

她步伐略快,好在这些天服药将养,仗着腿长,春承才没被她落下。

一路来到宿舍楼门口,却见前方围堵了不少人,黑压压的,只能看到好多后脑勺。

春承正愁没话说呢,扭头见至秀并不急着进楼,寻了一位女同学打听,才知道是侥幸捡回一条命的燕轻回校了。

燕家花了大把银钱用最好的药保住了儿子性命,碍于京藤校规严谨,想要顺利拿到毕业证,燕轻只能拄着拐杖返校。

出了元家兄妹的事,再加上之前闹得沸沸扬扬,学生们不待见燕轻,口诛笔伐自是免不了。

拄着拐杖的燕轻被人半路拦截,阴沉着脸听着那些谴责劝教的话,他冷笑两声:“说够了吗?警察厅都找不到证据证明本少爷害了人,你们凑什么热闹?真以为凭着一腔热血就能无往不利?天真!”

“天真,总比妄为好得多。”

“春同学?”

“春同学你过来了!”

同学们自发让出一条路,争先恐后和春承打招呼。

春承含笑同他们阖首,目光落在不思悔过的燕轻身上,她容色寡淡:“人在最该天真的年岁选择了诡谲阴险、毒辣无情,少年人没有少年应有的样子,那多可悲。”

“春、承!”燕轻喊得咬牙切齿。

他没忘记她最后那一巴掌,以及她满含杀意的警告。从医院病床醒来,左等右等不闻元礼死讯,后来方知,有人不怕得罪燕家,执意要保元礼。

燕家名誉一落千丈,要不是春承在其中多管闲事,他的处境总比现在人人喊打强!

看到了春承,也就看到了她身边貌美清冷的女孩子。众目睽睽下燕轻不敢做什么,他含恨地瞪了春承一眼,离开之际猛地撞上一双不带感情的眸子。

那眼神,如看死物。看得燕轻浑身发冷,喉咙被人死死遏制住。

他大口喘着气拄着拐杖走开几步,背脊生凉,心下惊骇:医药系最温婉端庄的才女,几时有这样冰冷嚣张的气势?

那一眼,比刀刃还利!是要他命的提醒!

万分荒唐。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这位学妹怎么回事?难不成就因他对春承表现出了敌意?

众矢之的走了,人群散开,可想而知返校后的燕轻日子不会有先前好过。

春承倒没留意至秀那点小动作,她抱着小药罐寒着小脸,就凭燕轻曾对秀秀起过邪恶念头,她就不会放过他!

她全力保元礼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见她心情一落千丈,至秀抛开之前的心乱如麻,关心在意占了上风:“你不是说我生得好看吗?怎么不多看看我?反而盯着无关紧要的人?”

接连三问,春承回过神来冲她一笑:“是,秀秀最好看。”

至秀腼腆地碰了碰她的指尖:“我进去了?书包,给我吧。”

“哦哦。”

接过书包,至秀没来由地就想亲亲她,念头闪过,她红着脸疾步跑开:“回见!”

春承愣在那,喃喃低语:“回见。”

进了宿舍楼,快步从一层楼爬到三层楼,推开寝室门,来不及放下书包,至秀揉了揉微烫的脸颊:“王零,学校‘以文会友’活动是不是学生会负责?你能帮我个忙吗?”

第35章【35】

京藤素来有培养新生的惯例,就拿这次举办的‘以文会友’活动,由二年级学生带着底下的学弟学妹筹谋,真到了具体操作的时候,入了学生会的新生说了算。

王零三天前加入学生会,当时拉着同寝室的室友,结果陈灯懒得理会杂七杂八的事,周绾家里人对学业极为看重,光顾着应付每天的课程就够她吃一壶,有心无力,只好拒了。

至秀呢?因了相貌出众的缘故,走到哪儿都难逃被注视的目光,不愿去凑热闹当人群里亮眼的活靶子。最关键的一点,春承无心入学生会,她想和春承共享校园时光。

是以308寝室人才众多,在学生会担任干部的就王零一人。

孤零零的王零正好应了她的名字。王零人微言轻,可谁让王零有个好姐姐呢?王家姐姐作为大二学生,在学生会是位名人。

一向不愿麻烦人的至秀说出拜托帮忙的话,王零神色郑重,懒散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坐好:“的确是学生会负责,怎么了?我能为你做什么?”

至秀眉眼染笑,她一笑,三位室友顿时有种满堂生辉的错觉。

陈灯搬了凳子凑过来,一脸八卦:“说说,阿秀的事就是咱们308寝室的事,说出来,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哎呦,小灯子说了句中听的话,本小姐也是这样想的。”

小灯子……陈灯瞪她:“你给我好好说话。”

周绾轻哼一声,手指勾着发尾,没做回应。

她新近烫了大波浪卷,浑身上下散发着金钱的味道。脖颈挂着细金链子,手腕戴着水青色镯子,人在寝室,打扮的妖艳非常,出了门,金链子、玉镯子低调地取下来。

自娱自乐,很有千金小姐的任性风范。

她离得近,王零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香水味。

308寝室每人都有一套化妆品,长相漂亮的女孩子青春活力的年纪免不了细细捯饬,便是王零,隔三差五也爱往手腕喷香水。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天佑(清穿)  鬼王缠爱  梦回校园爱  穿成极品后我作天作地  新婚第一天,我被夫君灭国杀亲  荼蘼[民国]  我靠种地走上人生巅峰  宫锁心玉  清穿之老答应  公公离了宫  我不想做男配的妻子了  反派的后娘[七零]  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  当民国大佬姨娘暴富后  云深难觅  重生八十年代末发家致富  超A的我被竹马标记了  七零金刚芭比  末世之心机美人的逆袭  还珠之禛心薇意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