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8章(第1页)

“……”

不怕室友嚣张跋扈无理取闹,就怕周小姐忽然犯病。

至秀不动声色地喝茶润喉,茶水浸湿红唇,她悠扬漫笑:“这么可爱的‘男孩子’,只此一个。”

春天眼看要过去,一通电话,明明白白地划分了单身和情侣的界限,女孩子的春心,就那样飘飘摇摇地动了。

陈灯摸着下巴,从围观甜蜜恋情的晕乎劲里飘出来,语出惊人:“趁夏天还没到,不如,谈场恋爱吧?”

第67章【67】

话音刚落,周绾不自觉看向容色明艳的王零,视线匆匆移开,伏案继续翻看时尚杂志。

至秀坐在桌前撑着下巴盯着插在白瓷瓶的鲜花,心里不禁在想,春承什么时候才会给她回信呢?

她不想和春承有秘密,只要一想到春承有事瞒着她,她会没有安全感。

医药系下午满课,上课期间,至秀一不留神就会想到上午和春承约会的场景,想到在寝室打的那通电话。

她懊恼地叹了口气,谈恋爱好归好,但真得容易分心呀。

真是甜蜜的负担。她弯了弯唇角,在对上副院长望过来的视线时,满怀歉疚地将春承的影子从脑海赶跑,用心听课。

日落黄昏,春承一身校服背著书包抱着她的猫耳罐从教学楼走出来。

温亭手里捧着一本崭新画册,是上次晚了一步没能送出去的礼物,看到那道熟悉的身影,她招了招手:“春承!”

春承闻声抬眸,看清那人的脸,蓦地想到她答应秀秀的,要躲着温老师,不让她逮到。念头闪过,她转身就跑。

“春承!”

身后那道声音不依不饶,温亭扭伤的脚比昨儿个好了不少,她追上前去,疑惑道:“你跑什么?”

跑是跑不了了。春承讪笑回头:“温老师好。”

夕阳温暖的光芒藏进人的眼眸,温亭伸手想要轻抚她被风吹歪的两根头发,察觉到她的意图,春承倒退半步,一派乖巧:“温老师喊我做什么?”

对上那双清凉漂亮的眼睛,温亭后知后觉自己逾礼了,可眼前这人,她是打心眼里想亲近。

“没什么,送你画册,谢谢你昨天帮的小忙。”

“举手之劳,温老师不必言谢。”春承一心躲她,不敢接那画册,礼貌道:“不好意思温老师,若无其他事,我要走了,我急着去接秀秀,失陪了。”

她生了一双比同龄女子都要长的腿,身子比例极好,十八岁,个子窜得比同龄男孩子都不慢。

长身玉立,藏青色的校服一丝不苟地穿在身上,精致,清俊,眉眼微微上挑勾起的轻狂洒脱,最容易讨女孩子欢心。

然而她并不晓得这副相貌带来的优势,更不晓得一颦一笑造成的杀伤力,还顾自纳闷温老师异于往常的行为举止,不由暗道:不会真被秀秀说准了吧?

她摇摇头,快步走开。

徒留温亭一人孤零零地立在风中。

精心准备的礼物捧在怀里,她的神色掩不住失落:“就这般避我如虎吗?”

喜欢上一个小她十岁的男孩子,无疑是温亭二十八年来做过最出格的事。

然而望着春同学消瘦板直的背影,短暂的几秒钟,她做了一个常人不敢做的决定:请辞离开京藤,结束这段荒唐的师生关系!

春承斜背著书包,脚步轻快地来到医药系百草楼,金黄的光晕照在她俊秀的脸庞,人倚在栏杆,在教室外的走廊耐心等着。

这样一个容貌出挑的男同学等在门外,副院长陈瑄眼睛不瞎,第一时间注意到。

被人瞧见了,春承唯恐表现不好使得副院长给她家秀秀‘穿小鞋’,着实有礼地朝着陈瑄俯身阖首,十二分的恭敬。

陈瑄原本对这位男同学很有好感,但最看好的学生屡次因为他走神,心底说没意见根本是在说谎。

然而春同学有心讨好,笑起来令人生不出任何反感的情绪,她装作没看见,慢慢的竟也放下心来。

她对设计系这位有名的年轻才子有意见,不止是因为至秀上课频繁走神,她还担心出身豪门世家的矜贵少爷,会拿感情当儿戏。

全京藤都晓得春同学和至秀是未婚关系,两人正在恋爱,但同样是谈恋爱,情深的多是女子,否则也就没有花花公子一说。

至秀是她的学生,她自然晓得她的性子,若非爱极了,也不会受如此大的干扰。

可就在方才春同学朝她老老实实弯下腰时,陈瑄莫名其妙地觉得:她们二人,当真般配。

不说郎才女貌,她看得出来,春同学对待这段感情是认真的。

同样是出身豪门的世家少爷,换了夏家那位二少爷,断不会见了她如此毕恭毕敬。

换言之,春承待阿秀,是用了心的。

坐在前排的同学眼尖地顺着副院长的视线看到了春同学,趁着老师写板书的功夫,小心回头:“阿秀,你未婚夫来了。”

至秀抬眸,不出意外地看到了那人背着副院长站在门口一侧朝她笑着招手。

安静有秩序的课堂因为那一笑,荡开细微波澜。

穿着校服认真誊抄板书的女孩子,耳垂瞬间红如血玉,咬唇慌乱地低下头,不敢再看。

这下好了,班上好多同学都晓得春承在冲她笑了。

“安静!”转身过来的陈瑄清咳一声,扭头看向守在门外扰乱课堂的始作俑者。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八十年代末发家致富  公公离了宫  我靠种地走上人生巅峰  云深难觅  我不想做男配的妻子了  当民国大佬姨娘暴富后  七零金刚芭比  鬼王缠爱  还珠之禛心薇意  穿成极品后我作天作地  超A的我被竹马标记了  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  末世之心机美人的逆袭  天佑(清穿)  梦回校园爱  反派的后娘[七零]  荼蘼[民国]  新婚第一天,我被夫君灭国杀亲  宫锁心玉  清穿之老答应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