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第1页)

邓肯号看到这一带的海岸险恶、毫无躲避风浪的地方,便开得离岸远远的,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门格尔船长一生谨慎,到这里必然更是加倍小心。奥斯丁这样估计着,并且他肯定那只邓肯号离岸决不能少于8公里。

因此,少校请爵士只好暂时忍耐下去。对那一带黑暗的天边,望来望去,白费眼力,有什么好处呢?

少校说了这番话之后,就以沙丘为掩蔽,建成一个野营。最后的一点干粮大家拿来做了旅途最后的一顿晚饭。然后,每人都学着少校,挖一个相当舒适的洞当作卧铺,把那片一望无际的细沙当作被褥,直盖到下巴,倒下去沉沉地入睡了。只有爵士还不睡,在守着。风依然又大又烈,波涛老是汹涌着,打到沙滩上,轰雷似地响。哥利纳帆总是不敢相信邓肯号就近在眼前。但是要假定它没有到达约定的地点呢,于理又不可能。哥利纳帆于10月14日离开了塔尔卡瓦诺湾,11月12日到达大西洋岸。在他穿过智利、高低岩儿、判帕区和阿根廷平原的三十天当中,邓肯号有足够的时间绕过合恩角,到达和塔尔卡瓦诺湾相对的东海岸了。象它那样一只快船,是不可能误期的。过去的这场风暴虽然猛烈,在大西洋的那片海洋上即使奔腾得厉害,但是,那只游船是好船,船长又是个好海员呀。因此,它既应该是到了这里,也就必然在这里了。

然而他尽管这样想着,却不能安下心来。当情感与理智矛盾的时候,理智不一定战胜情感。我们的玛考姆府的主人在这片黑暗中好象已见到了他所爱的人们,他的亲爱的海伦、玛丽、他的邓肯号上的船员队。海洋用它无数发着磷光的颗粒装饰了海岸,他就在这荒凉的海岸上彷徨。他望望,他听听。有时,他竟以为在海上看到了一个隐隐约约的亮光。

&ldo;不错呀,&rdo;他心里说,&ldo;我看见了船上的亮光,是&lso;邓肯号&rso;

上的亮光,啊!我的眼力怎么不能透过这片夜幕呢!&rdo;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了:巴加内尔自己说他是夜视眼呀,黑暗里的东西,他可以看得见。于是就去找巴加内尔。这学者正在他那沙窝里睡得的象蛰虫冬眠一样,忽然一只强健的胳臂把他从沙窝里拖出来。

&ldo;谁呀?&rdo;他叫起来。

&ldo;是我,巴加内尔。&rdo;

&ldo;谁呀,你?&rdo;

&ldo;我是哥利纳帆。你来,我要你的眼睛用用。&rdo;

&ldo;我的眼睛?&rdo;巴加内尔使劲擦着眼睛说。

&ldo;是的,你的眼睛,为了要在这片黑暗中看出我们的邓肯号。快点,来!&rdo;

&ldo;有了夜视眼真倒霉!&rdo;他自言自语地说,可是心里觉得能为哥利纳帆帮个忙,倒很高兴。

他一骨碌爬起来,伸了伸懒腰,鼻子里还呼呼地和刚睡醒的人一样,跟着他的朋友到岸头上去了。

&ldo;哥利纳帆请你细看海上那一带幽暗的天边。&rdo;

巴加内尔认真地看了几分钟。

&ldo;怎么样?你没看见什么吗?&rdo;

&ldo;什么也没有!就是一只猫来也看不到两步远。&rdo;

&ldo;你找找看,有没有一个红灯或绿灯,就是说船上的左舷灯或右舷灯?&rdo;

&ldo;我看不见什么红灯绿灯!只是漆黑一团!&rdo;巴加内尔回答着,眼睛又不由自主地合上了。

他被他那急躁的朋友拖了半个钟头,机械地跟着他,头向胸前低下去,又突然抬起来。他不回答,也不说话了。他的脚步走不稳,东倒西歪的,和醉汉一般。哥利纳帆看着他,原来他在走着路睡觉呢。

于是哥利纳帆搀住他的胳臂,不叫醒他,直把他送回到他窝里,又把沙好好地给他埋起来。

天刚破晓,大家都被&ldo;邓肯号!邓肯号!&rdo;的叫声惊醒了。&ldo;乌啦!乌啦!&rdo;所有的旅伴都响应着哥利纳帆,奔到岸头上来。

果然,在海上,离岸约4公里远,游船的低帆都好好地裹在帆罩里,以最小的马力慢慢地在航行。船上的烟模糊地混入晨雾中。海浪很大,这样吨位的船决不能驶到沙滩的脚下,否则是会很危险的。

哥利纳帆拿着巴加内尔的望远镜,细细地观察着那只船的行动。门格尔一定还没有看到他们,因为船并没有掉头,还继续往前行,左舷扣着帆脚,前帆张了一半。

但是这时塔卡夫把他的枪紧紧塞满了火药,对着游船那边放了一枪。

大家细心听着,特别细心着。塔卡夫的枪连响三次,引起了沙丘里的回声。

最后,游船的腰部冒出一股白烟。

&ldo;他们看见我们了!&rdo;哥利纳帆叫起来,&ldo;是邓肯号在放炮!&rdo;

接着,几秒钟后,隐隐的炮声果然传到岸上来了。立刻,邓肯号掉转帆篷,加强马力,摇摇摆摆,想尽量贴到岸边来。

不一会儿,用望远镜可以看到一只小艇从船上放下来了。

&ldo;海伦夫人不能来,浪太大了!&rdo;奥斯丁说。

&ldo;门格尔也不能来,他不能离开船。&rdo;少校接着说。&ldo;我的姐姐!我的姐姐!&rdo;罗伯尔直叫嚷,伸起他的胳臂向着那激烈颠簸着的小船。

&ldo;啊!我立刻就上船!&rdo;爵士说。

&ldo;耐性点,爱德华,过两个钟头你就在船上了。&rdo;少校说。2个钟头!是啊,小艇上6只桨划着,一来一往,非2个钟头不可!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平凡的我就是不死  鬼王枭宠:腹黑毒医七小姐  神探蒲松龄:成仙  弄假成真的姻缘+第二次手术  就酱  醉后爱上你  一见你就怂  温柔僵尸  我以为我是百合  天使小组  说好的,咱不追她  最后的时光是你  没有鲜花的战争  风流狂女的复仇  与妖缘之有蛇一条  失落的桃符  考骨纪之北疆生死契  萌娃吃手手[娱乐圈]  我家师姐重生了  尤金尼亚之谜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