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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王又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所生的伯服为太子。这种&ot;废长立幼&ot;的谬举,违背了宗法制的极重要原则,且并非废愚立贤,只因母贵子荣,这将造成王位继承上的混乱。舆论立即哗然,引起了朝政混乱,人心叛离。
幽王不仅在内外政策上失尽人心,而且行为又极荒唐,留下千古笑柄。
他为了引逗宠爱的褒姒一笑,随意发烽火报警,调诸侯兵赶赴镐京,愚蠢地&ot;导演&ot;了一场&ot;烽火戏诸侯&ot;的闹剧。申后之父申侯联合犬戎兵真的兵临城下时,幽王的烽火警报便失灵了,再无诸侯兵&ot;勤王&ot;保驾了。镐京城内空虚。犬戎兵如狼似虎冲进镐京。幽王仓惶逃走,被犬戎兵追杀于骊山之下。
周王室积蓄数百年的财宝全被犬戎官兵抢掠一空,西周王朝遂即灭亡。
幽王死后,申侯串通郑武公、卫共伯、秦襄公等保护宜臼,立为天子,是为周平王。由于都城镐京已残破不堪,又处在犬戎的控制之下,平王乃于西周灭亡的第二年即公元前770年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西)为都,史称&ot;东周&ot;(6)西周‐‐中国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完备期
周朝在国家统治方式上实行分封制,周在灭商及东征平叛之后,分封了大批同姓、异姓诸侯。&ot;以藩屡周&ot;这种分封在以后也一直没有中断。分封的结果就是在地方造就了众多的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与商代的方国不同,后者大多是自然成长起来的部族,而前者则是经过中央的认可的。这就加强了王室对诸侯的控制。所以王国维说:西周时&ot;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ot;政治结构上的这一变化,自然会影响到军事制度。随着王室、诸侯间等级关系的确立,军队的数额、规模也要相应地加以确定。《公羊传隐公五年》解诂:&ot;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ot;方伯是一方诸侯之长,故可备二师。这种标准的划分,也在于保证王室的绝对军事优势。为此,周王室建立了庞大的直辖武装,从《小臣 簋》、《禹鼎》、《小克鼎》等铭文知道当时王室拥有&ot;西六师&ot;、&ot;殷八师&ot;、&ot;成国八师&ot;等武装。此外,周王室有权调动诸侯国军队从征。因此周天子有能力做到&ot;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ot;,形成&ot;礼乐征伐自天子出&ot;的政治局面。
西周处于中国奴隶社会的上升期,在军事上体现为军权不断向天子手中集中。在西周时代,只有周天子才有权&ot;作师&ot;(即组建军队)、&ot;帅师&ot;(即统帅军队),一般诸侯无权参与。诸侯想组建军队,必须&ot;承天子&ot;,听从天子准许,才能按天子规定的军队数量组建军队。天子成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
但是由于西周时期疆土的扩大以及官制的进一步发展,周王亲征的事例已不像商代那样多见了。王的僚属中,师氏的军权最大。师氏又称&ot;师&ot;,与保傅并为&ot;三公&ot;,地位极高,他本是王的师佐,负有教诲,扶佐王或太子的职责。由于当时职官具有文武不分的特点,因而,师在战时,即是军队的统帅。师氏以下有司徒(金文作司土)、司马、司空(金文作司工),即铭文中的&ot;三有司&ot;这三司,平时皆非军职,如司徒,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土地和农业生产。但由于实行&ot;寓兵于农&ot;的兵役制度,兵源来自六乡的国人,因此,战时国人即由司徒率领,司徒以下的各级乡官也是如此,如《周礼》乡师之职:若有军旅,即&ot;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ot;此外,如司马、司空分别负责养马与土木工程,因与战事有关,故也以武职身份从戎,像司马,后来地位还日渐提高,至春秋时,师氏的名称消失,司马取代了它的位置。
1军队构成
在军队构成上,西周有平民兵、族兵,王的护卫兵和夷隶兵组成。
平民兵,即以平民(国人)为兵源的武装。前面提到的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即属此类。其中,成周八师与殷八师可能是同事异称,则当时共有十四师。
族兵是由贵族的族人组成。西周金文中经常可以见到族兵出征的记载,其战斗力很强。族兵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王室的间接指挥,如《毛公鼎》铭文:王命毛公:&ot;以乃族干吾(捍御)王身。&ot;《明公毁》铭文:&ot;唯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国&ot;王的护卫兵在文献中称为&ot;虎贲&ot;,取其勇武之意。金文中提到的&ot;王行&ot;,当应指此。这支军队由贵族子弟即&ot;国子&ot;组成,受过良好的训练,远较平民兵精良,因而往往成为作战的中坚,如牧野之战,周人即以虎贲三千作为先导,但平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护卫周王。诸侯国中也有这类武装,但名称稍异,称为&ot;旅贲&ot;,负责护卫国君。
夷隶兵是一支较特殊的武装。它由被俘获的周边民族人组成,这些人的身份属于官奴。《周礼师氏》之职:&ot;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则。&ot;《师酉簋》铭文提到西门夷、秦夷、京夷等,表明《师氏》所载是有所本的。从《师氏》看,夷隶兵的主要任务是充当王室警察的角色。这种现象初看起来颇为奇特,但有关材料表明,由奴隶(特别是异族奴隶)充当警察,在古代世界是很普遍的现象,如古希腊、罗马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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