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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第1页)

吴王虽说是熟人,但做为藩王,既然来巡视,身为地方长官的顾凛川就得出面接待,官方的,正式的!顾凛川穿着墨绿官服,头顶乌纱帽,吴王着朱红绣蟒蚊王服,头顶赤金宝冠,金冠不是罩着整个脑袋的那种,仅仅只围在发髻上,扣着一枚赤红如血的宝石,远远看上去,愈发衬得吴王面若冠玉,目若星辰。

前年见到吴王时,吴王还是个颓废青年,今年一见,洗去一身忧郁气质,反倒显得沉稳大度,一行一动间散发着穆如山岳的气度。不过,顾凛川居然一点也不输他,倒如深海对高山,海不需与山比其高,山也不需与海比其深,颇有点旗鼓相当的意思。

沈端言是在宴席上见到吴王的,去码头迎接的时候,吴王并没和萧霄一船,而是更早就下船了。吴王先被鳌州书院的沈灵均接走,所以沈端言在今日宴席上才看到,褪去一身忧郁文青气,吴王真是个美叔呐。

不过,福王还是更好些,阳光美大叔什么的,一笑起来让人心肝儿都发酸,恨不得找个人来揉一揉才好。沈端言感觉每每一见到福王和萧霄一起笑,就觉得这世界就再怎么怎么样,也还是美好可期的。

“哟,小姑娘越来越招人嘛,现在都会弯着小眼睛跟月牙似地冲人笑了,就是……名儿取得忒俗。”福王其实就是个俗人,不过不妨碍他认为小红俗,福王想的是,过年过节大小喜事都红红绿绿,小红不俗什么名儿俗。

小红仿佛听明白了似地,扁扁嘴不太乐意给福王抱抱了,再好看也不给抱抱。还是萧霄好,赶紧把小红姑娘给哄转来:“父王,小姑娘心眼小,你别这么说她,说什么记什么的,仔细他将来嫌您。”

福王:我又不找这丫头片子做儿媳妇,她嫌不嫌干我何事。

转过头去,福王就去逗晏修棠:“小棠棠啊,让小红给你做媳妇儿怎么样?”

“舅舅,你不如跟我妈说去。”晏修棠早被这群无良的大人给玩坏了,对于这样的话题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反而时不时能发动“会心一击”这样的攻击。

没逗着晏修棠,福王就去逗顾汝中:“汝中呐,小红怎么样,可爱吧。”

少年连忙点头,再没有比小红更能融化人心的萌物了:“当然,小红是世上最可爱的小姑娘。”

小红咧开嘴笑,是夸奖是贬低,小红姑娘能感觉得出来,虽然她还不是很明白。可见,人天生喜欢赞美,这一点从小就能看出来。比如小孩儿能感觉得出来你喜欢她,喜欢她的她也就喜欢你,浑身散发黑气的,小孩儿就明白,噢这是不喜欢我,遂知道要离得远远的。

见小红笑得直冒粉红泡泡,顾汝中更加移不开眼:啊啊啊,小红真是太招人喜欢了,一定要偷回家,偷回家!

噢,福王心里确定这个已经不用逗了,将来随便勾一勾手指,小丫头片子就能把这小子勾到手,而且还准是个被勾到手就死心踏地的少年。福王心想,可惜唯二俩嫡出的闺女都嫁了,否则一定派个女儿来把这小子给勾走,让小丫头片子哭天喊地去。

小红再一次确定,这个长得很好看很好看,有一点胡子的“老爷爷”十分不可爱,于是小脑袋一扬,冲顾汝中伸出嫩生生的小手:“舅舅,抱抱。”

被小丫头片子用眼神无限嫌弃的福王:哼!果然小丫头片子都是不招人喜欢的存在,就像他闺女小时候一模一样,只有长大后才会慢慢娇软可人。

福王是不会承认,他不懂得怎么哄小姑娘的,所以他一直被女儿嫌弃,一直被亲戚家的小姑娘所不喜。

“好,殿下,您别吓着小姑娘,她还小,万一夜里作恶梦怎么办。”顾汝中也“嫌弃”地看一眼福王,然后挤眼看萧霄,那眼神的意思是“你爹咋这样”。

萧霄:……

“父王,小姑娘是要哄的,是要捧着才会朝你露出笑脸的,你这样吓唬小红,她更加不会亲近你了。”萧霄太明白他家父王了,特喜欢小姑娘,偏不懂怎么哄。小男孩儿也就算了,武力直接碾压,可小姑娘行么,当然不行了!

福王:“我分明就在哄她!”

萧霄:……

顾汝中:……

晏修棠在旁边乐得不行:“哈哈哈哈……皇帝舅舅说得对,福王舅舅是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的一个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表情都快要笑裂掉的外甥,福王打心眼里觉得儿子、外甥和别人家孩子都十分令人心塞。甩下这几个小破孩,福王决定,他还是和弟弟联络一下感情去吧。

福王绕开闹哄哄的正堂,往花园后的厢房去,还没到厢房前就遇到了他弟弟,吴王进来是为醒酒,这酒还是福王这当哥哥的亲手灌的,结果就把人灌个半醉。不过,吴王似乎站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福王看着有些不对,怎么他这弟弟满脑袋雪花,像是压根没进屋醒酒似的,且身边没伺候的人:“阿徐,你这干啥呢,怎么不进屋去,喝了酒更不能在外吹冷风,万一着了风寒,回头宗正们该掐我了。”

本来,福王还有话说,却忽地收声,在他说话的时候他弟弟的目光一直没动过,只落在一个地方。循着吴王的视线看过去,福王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画面,沈端言在园中蹲着身子,跟一个小男孩儿说着什么,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得十分玉雪可爱,圆不溜丢的小脸蛋看着就招人手痒。

沈端言只是在逗小正太而已,小正太迷路了呀,可爱可爱可爱死了,圆滚滚的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圆滚滚的滚滚啊!黑白分明的眼睛,白雪一样的皮肤,乌丢丢的头发,如果换个性别的话,白雪公主她妈大概要生的就是这么一个女儿。

而且,他居然叫“姐姐”,叫“姐姐”有木有!

“噢,你是宜州知府的孙儿。”宜州知府姓董,这孩子依稀记得叫董西还是董南什么的。

“姐姐,我叫董楠,楠木的楠。”董楠年方五岁,入学已有两年,很是通得一些道理,所以看起来十分彬彬有礼。

越是这样懂规矩知进退的小孩儿越招人,熊孩子再长得好,也刷不来脸的。沈端言这会儿满心想的是,我一定要生个这样的儿子,白雪公主她妈要个什么样的女儿她不管,她就知道如果非要有个儿子的话,她想要这样的。

“那姐姐带你去找你祖父好不好,放心,姐姐不是坏人。”沈端言多嘴地解释一句。

董楠比她明白好不好,这里是王侯亲贵云集的宴会,重重侍卫把守,拐孩子的坏人要是进来了,那才叫羊入狼群呢。不过董楠很贴心的没有说出来,嗯,是为了不让这个姐姐尴尬,乖乖伸出手放到沈端言掌心:“好,谢谢姐姐。”

嗷,被这么大的小朋友叫姐姐什么的,活像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爽到心有木有。顿时间,沈端言有种想把女儿卖掉,就为挣这么个女婿的冲动,当然,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董楠:这个姐姐看起来脑子不是很好,嗯,脑子不好的人更应该好好对待,因为天爷爷对她已经够不好了,我们再不对她好点,她就太可怜了。

福王:我说弟弟,你告诉我这有什么好看的?

吴王:我说哥哥,你没感觉到这一刻,端端身上发散着灿灿光芒么。

若是……若是吴王妃还在,若是他的儿子也顺利活下来,该有多好,也应当像这一幕一样静好吧,只是世间哪有若是,就如同没有如果一样。吴王本就是个文青,这一点沈端言从来没看错,吴王此刻正满脑子文青思维。感性得一旦说出来,连吴王自己都要起鸡皮疙瘩,更别说其他人了。

“我说阿徐,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这是沈观潮的闺女。”话外音:倘若你是想挖墙脚,也得想想沈观是不是个好相与的,再者沈观潮的闺女本身就不是盏省油的灯,更何况我看着沈家女婿也不是个好搞的。

“哥哥,你想太多了,睹景思人罢了。”吴王此刻还真只是循着这一幕情景想起吴王妃,吴王与吴王妃恩爱甚笃,没儿子的时候宁可抱养一个义子,也不肯纳妾收房。后来好不容易怀上,却一尸两命,为这,吴王简直快自己把自己给文青死了。

呵,还说我想太多,那眼睛赤果果的一点遮掩没有,什么睹景思人,谁信你。你这会儿纯粹是自己还在骗自己,诶,咱老萧家难道真有抢人媳妇的传统不成,先高祖、高宗都有这爱好。不过这真不是什么好爱好,高祖、太祖就为这事被诟病到现在,皇帝滑要被诟病,你一个王爷,还不得被言官们给参成筛子。

福王决定,如果吴王再沉迷下去,就给人提个醒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

#我妈太喜新厌旧了#

#福王爷爷不喜欢我,不喜欢我的都是坏人#

#吴王的g点真是诡异啊诡异#

#爹,你再不努力的话,我妈就要被抢走了#

#嗯,妈被抢走了,爹会不会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呢#

#如果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不……不行,妈也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为什么要给吴王#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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