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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夏小初酸溜溜的想,精力充沛过头,比年轻人还能折腾。

“那现在过去看看不?修整好有两年了,我找了对老夫妇在那看房子。你也知道,房子放着不住人,很快就会破败,一定要有点人气才行。”来到十字路口,章颉停下车等红灯。

眼看时间不早了,大哥会回来吃晚饭,她要早点回去:“你办事我放心,今天时间不够,就先不过去了。”看到前面有家“袁记熏蹄”的分店:“把我放前面就行。今天辛苦你了,什么事再联系。”

“不幸苦,一点都不辛苦,能为小神医服务是我的荣幸。有事,随时call我,保证随传随到。”章颉把车子停到路边。夏小初就是他的福星,他巴不得小福星天天找他。

夏小初是个很念旧的人,对相处久了的人,总会多一分信任,多一点宽容,只要不出现原则性的错误,比如,章颉;比如,蔡文轩。

不过既然三哥不喜欢蔡文轩,夏小初就不会再去找他。和疼爱她的三哥比,蔡文轩什么也不是。

打包了两只熏蹄回到家,大哥和三哥都还没回来,夏小初先上楼洗澡。洗完澡一回到房间,就听到手机在响,刚准备接,铃声停了。

夏小初看了眼来电显示,一个没见过的手机号。正想着要不要拨过去,手机又响了,上面显示:张珂佳。

夏小初想了一下,还是接通了。

电话里传来张珂佳一贯矫揉造作的声音:“小初,对不起,之前骗了你,那人并不是我舅舅。我怕你看不起我,所以……对不起,我们是好朋友,我不该骗你的。”

那头说的很动情,这头夏小初干巴巴地说了句:“没关系。”她真的一点也不在意。

“曾总是我实习时候的带我的那个导师介绍的,看在导师的面子上,我和他吃过几次饭,今天也是我第一次上他办公室……”

夏小初靠在窗边,看着天边橘红色的夕阳,嘴里恩恩啊啊的敷衍着,不知道大哥回来了没有,然而电话那头的张珂佳越说越投入,越演越起劲,大有说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夏小初终于忍无可忍地出声打断:“其实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么多,你和谁在交往,又交往到什么地步,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你我心里都清楚。”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看了之前那个陌生的手机号一眼,在要不要拨回去上犹豫了一秒就把手机揣回兜里。打开房门下楼,却意外的看见了正在玄关处换鞋的二哥。

夏小初惊喜地奔下楼,飞扑过去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二哥,我还以为这次回来会见不到你呢。爷爷说你现在进的那个项目组对外保密,可能一年半载都回不来。”她都做好了这次见不到二哥的准备,谁知惊喜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夏博儒才刚换上居家鞋,身体就别人猛地抱住,不用看就知道一定是小妹,因为家里会这样抱他的只有小妹,他妈在他上中学后就没这么抱过他了。

距离上次去国看她已经有一年多,夏博儒也十分想念小妹,知道小妹回家,他连续赶了两个通宵,终于腾一天时间回来见她。伸手回抱住小妹,宠溺地揉揉她还没完全干透的头发:“知道你回来了,我怎么能不回来?错过这次机会,又不知要等多久才能见上一面。”

松开小妹,又和后院进屋的爷爷打过招呼,夏博儒拎过门边的袋子,从里面掏出一个纸盒,打开:“上次打电话回家,妈说你去了雨林,电话里也没细说,怎么突然去那里了?”

夏小初很好奇纸盒里装的是什么,探头去望,只见他打开纸盒,从里面拿出一个类似保温壶的东西。

夏博儒打开壶盖,不锈钢内胆,容量大约在五百毫升左右:“这是我们研究所新出的无线焖煮壶,煮饭煮粥炖肉都可以,充一次电能用八个小时。”

看这粉嫩嫩的颜色不像是军用的啊,夏小初好奇地问:“不是研发武器的吗,怎么还做这个?”难道二哥换工作了。

“不是我那个组,这是其他组的项目。市面上也有类似的产品,不过电池续航不行,无线充电这个卖点反而变得有点鸡肋。这次我们做的这个,在电池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不但续航能力大幅度增加,而且还能用充电宝充电。这样在野外想充个电就很方便了。”

夏博儒一边说一边按亮显示屏,演示给她看:“有好几个功能,不同食材需要的时间不同,煮饭十五分钟,煮粥二十分钟,红豆粥绿豆粥三十分钟,炖肉时间长点,需要四十分钟……”

确实很实用,之前在雨林里,要是有个这东西,她的一日三餐还能更丰富些。二哥肯定是知道她去了雨林,心疼她吃不好,所以特意拿回来送给她的。

连夏老首长在一旁听了都连连点头,说这东西好,在外面煮个热乎的汤汤水水,方便又实用。

“目前还在试用阶段,等收集完用家反馈的数据,再大批量投入生产,估计还要四到六个月。”夏博儒把壶递给她:“喜不喜欢这个颜色,要是不喜欢,还有白色和黑色的,喜欢哪个颜色,我去给你换。”

他记得小妹是喜欢粉色的,不过那是五年前。都说女大十八变,长大了没定喜好就变了呢。

夏小初笑容满面的接过,马卡龙粉,是她最喜欢的颜色。

夏小初拿着壶翻来覆去的欣赏了一阵,真没想到啊,一群研发兵工的直男竟然会想到用这么粉嫩的颜色,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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