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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敬王二十四年,天下将倾。
这一年五十六岁的孔圣人正仕于卫国,被君夫人南子奉为上宾;南方,吴王阖闾兵败于越王勾践,郁郁而终,其子夫差继位,蓄图霸业……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我只是恰好在这一年出生,生于一个叫泾阳的地方。
泾阳位于仲山南麓,泾河之滨,八百里秦川腹地,城中富户百家,黎庶安居乐业。
而我,却可能会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因饥寒而死去。
我的阿娘是城中富户的一名侍妾,家主已经六十有余,她却正值二八年华,一日出门得遇心中良人便有了我。其实,如果幸运的话,瞒天过海,也许她和我也会一生衣食无忧,可惜,在我睁开眼睛的一霎那,就注定了她的命运只能是一个悲剧。
那天夜里,抱着我的产婆因为过度惊吓,差点失手将我摔死。很快,那个自以为是我父亲的男人就出现在了产房。月光下,我的眼睛不同于所有人,没有乌黑的瞳仁而是幽幽的碧色,我甚至没来得及得到一个名字,就和阿娘一起被赶出了家门。
那是一个冬夜,秦国地处西陲,河水早已结冰,刺骨的冷。
许多年后,我依旧无法想象,一个刚刚生产的女人和一个新生的婴儿是如何熬过了秦地那漫长而寒苦的夜晚。
阿娘不愿提起这段经历,我便也不问,因为活下来就已经足够了。
乞讨,挨打,忍饥,受冻,自我记事以来,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四年的时间,一个病痛缠身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从泾阳一路走到了秦都雍城。
以前,阿娘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待上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但这一次她也许是真的累了,我们最终在雍城住了下来。
在雍的生活并没有比在其他地方时好,我的眼睛白日里看上去与旁人无异,但在月光下却透着深碧色,这怪异的颜色让城里其他的乞丐很是惊恐,他们用石头砸我,把我捆在城外的乱葬岗,在他们的嘴里,我的名字就叫做怪物。
久病缠身的阿娘因为护着我,已经病得起不了身,四岁的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在街上向行人乞讨,在巷子里同恶狗争食。
无数个夜晚,阿娘总是抚摸着我的眼睛,想念着那个与她只有一宿之欢的男人,她的眼神温柔,有一种我看不明白的东西渗在里面。多年后,等我明白这种东西叫作痴迷后,自己也早已深陷泥潭。
我一点都不喜欢我的眼睛,我更恨那个让我出生的男人,每晚躺在阿娘怀里我总是在想,如果就这样睡着了死去,那该多好……那样明日就不用再为吃食与狗争夺,也不用再挨别人的拳头。
可惜上天听错了我的心声。
一个秋日的清晨,我那只有二十岁的阿娘在睡梦中死去了。等我醒来时,她抱着我的双臂已经僵硬,她再也不能用双手抚摸我,再也不能用她的身体温暖我了。
我哭红了眼睛,哭哑了嗓子,哭到哭不动了,就静静地在阿娘冰冷的尸体旁边躺下,把她的手环上自己的身子,心想,睡吧……就这样睡吧,再睡上几天我就不用再受苦了;再睡上几天我也许就会重新见到阿娘,我们会找到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住下来,永远永远,不再分开……
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老天也没有帮我实现。也许在这个时代,每天都有太多的人因为战乱和饥荒死去,老天他没空顾及我这个小人物。
两天后,疼痛难忍的饥饿让我再也睡不下去了。身边,阿娘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虽然我们待的地方比较偏远,可万一被人发现,她的尸体就会被抬到城外的乱葬岗扔掉。
我不愿她被人像垃圾一样地扔掉,更不愿她的尸首被豺狗咬烂。
现在的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一日的清晨,风吹得金黄色的叶子漫天飞舞,空气里弥漫着潮乎乎的露水味,湿润了我干裂的鼻腔,一缕白云被晨风吹至我的头顶,低回流连,似乎不忍离去。
四岁的我抬头望着天,心里有满溢的喜悦——阿娘,你看,这是一个离开的好日子……
我用一个捡来的蜡烛头向一户人家要了火种,悄悄地点燃了我们寄宿的那个祠堂,我要把自己和阿娘的尸体一起烧掉。
看着越烧越旺的火焰我一点都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温暖。而就在这时,一个人穿过门口的浓烟走向了我。他身材高大,五官冷峻,如天神一般降临到我身边。我看着他笑了,因为我知道上天终于听到了我的愿望,派神来带我走了。
他用一只手把我捞了起来,飞身跳到了院外。我们的背后是被火焰吞噬的房屋,烟尘、火星在风的助力下,四下飘散。他低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我的头轻轻地按在他的胸前,噗通,噗通,噗通……
原来天神也有心跳……
放松下来后,饿了两天的我就这样睡着了,那时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死去了……
这就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不是故事的结尾,却是我此后起伏一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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