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米饭瞬间在这一声声的夸赞中迷失自我。等周野出来时,竟然看到它在给傅玉书表演狗狗直立行走。傅玉书忍不住弯了弯唇,虚抱着黑狗的脑袋蹭了蹭。“吃饭了。”周野从屋里搬出一张桌子,立在杏花树下,傅玉书起身,帮忙挪了挪。然后周野从厨房里端出两大碗面条出来。碗是真的大,比傅玉书的脑袋还要大。东西放在桌上后,周野还没唤,米饭就自觉的从狗窝处叼着自己的饭碗来到周野跟前。爪子在碗上面敲了敲,表示它也要吃。汪汪汪好在周野每次做饭的时候,有考虑到狗狗,多做了它的份。两人围着桌子坐下,开始吃热腾腾的面。傅玉书捧着个比他脑袋还大的碗,吃的速度不快。他肠胃不好,本来吃不了太多东西。乡下人家户的面粉又大多是杂粮掺和磨出来的,口感算不上好。但周野家的,口感很细腻,哪怕食材不是很精贵,但粉质细腻,再加上男人做饭的手艺。原本平平无奇的一碗面,好吃了不少。更何况,今天干了力气活,傅玉书本来肚子就饿,胃口比在家里的时候,要好一些。“够了吗?不够再添。”看他碗里的东西不多了,周野问了一句。傅玉书摇了摇头,肚子已经饱了,他好久没有吃这么多东西。现在胃暖暖的,整个人感觉很舒服。但想到今天一天已经麻烦人这么多次,他便主动道:“小野哥,你家里,有什么活,没干吗?”“我帮你干了。”周野闻言笑了笑,目光移向院子里那堆木头,朝傅玉书示意。“这几天准备搭个花架,你有时间可以过来。”搭花架费不了什么时间,主要是因为今天晚上这一遭,周野怕知青院里的人对傅玉书有什么想法,故意排挤他。知青院里那几个,没几个实诚人,周野年纪小的时候,就开始讨生活,多少还是能看出一些人的品性。也不是说那些知青们不好,就是在利益面前,估计只能看得见自己。他们身上有一种农村里没有的耽于利益的算计。不是一路人,终究会同途陌路。索性让傅玉书来自己家这里,总归来得自在些。知青院距周野家也就几步路的事,不远,来去没啥折腾的。周野平时也是自己一个人住,和这小孩相处感觉很好,也希望他能多过来,他好多照料一些。周野说了花架的事,傅玉书便想着,明天早些过来帮忙。知青院里忙活了半天,众人才吃上一碗煮得很清的粥。院里什么都没有,菜也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也没有,众人吃得味如嚼蜡。但累了一天,也懒得折腾,都没有说些什么。傅玉书回知青院里时,天色已经暗了,他们那里还没有人挑水回来。周野直接让他在他那里洗漱了再回去。周野之前煮完面后,火还余燃着,他洗干净锅,用锅接了干净的热水,在上面焖着。洗漱的时候,就有温热的水用。周野洗漱的时候,通常都会穿他那黑色背心,下面搭条大裤衩。露出的部位精瘦有力,隔着一点距离,都能让人感觉到他手臂上和大腿上散发出的热气。“怎么,看呆了?”周野洗完手,发现傅玉书视线一直在他手臂上和大腿上,目光有些呆。知道他也许是羡慕。毕竟周野这样的身材,十里八乡难找出一个可以和他媲美的。傅玉书比较瘦,身为男人,对力量有天生的追逐,是天性使然。“多吃点饭,多练练,就有了。”傅玉书暗中捏了捏自己肚子,有些软,要想变得和周野一样,很难。但拥有这样一副充满力量的男性躯体,真的是很多男性梦寐以求的事。就连傅玉书也不例外。傅玉书回知青院里时,天已经暗了,他和周野之间很有话题,聊着聊着,就到了现在。傅玉书唯一有些不解的是,周野家只有他和黑狗。想到了些不好的事,傅玉书没问为什么,也尽量避免提起关于父母的事。房间内,王盛利和张强睡着了,累狠了,呼噜打得比昨晚更厉害了些。傅玉书躺下,用自己的被子将整个人裹住,思绪有些难言。他很幸运,第一天遇到了周野这样的人,让人格外的踏实安心。傅玉书很少叫人哥,但周野的这一声,他叫得心甘情愿。第二日起床后,傅玉书明显察觉到知青们对他的态度有些冷漠。张强自然不必说,王盛利依旧是老好人,何瑶看着他咬了下唇,没向一开始那样主动来和他搭话。至于陈云和张巧巧,这两个人比较胆小老实,见其他人都不和傅玉书说话,也不敢主动搭理傅玉书。傅玉书自己洗漱,也没有搭理他们,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处。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今天轮到陈云做饭,她拿傅玉书捡回来的柴用时,余光看了看傅玉书,确认他没反对后才松了一口气。今天早上吃的依旧很简单,是一锅清粥,里面的米粒有些还未脱壳脱干净,不顶饱不说,还很拉嗓子。傅玉书垂眼将它们嚼碎了,才吞下去。午饭其余几个人凑在一起商量了下,每个人在火里一人焖了一个成年男性巴掌大小的红薯,准备当午饭。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等傅玉书去拿自己的红薯时,个头比其他人的小了一倍左右。傅玉书看着那小个的红薯,抬眼看了看其他人手中的。见他目光落到自己身上,众人纷纷将自己的藏了藏。这个提议是张强提出来的。他说,傅玉书既然已经已经和人村里汉子勾肩搭背,开始称兄道弟,人还为他出头。那干脆,他的份少一些,他要是真饿了,直接去那汉子家蹭吃不就好了。这样一来,还能给他们省一些粮食。何瑶昨晚刚被周野说,所以对傅玉书的态度也不是很好,想着给他一个教训也好。都是知青院里的人,竟然合着外人来掺和他们院里的事。后面傅玉书要是给他们认个错,这件事,也就过去了。至于另外两个女知青,她们想的是,傅玉书少吃一些,那他的那份口粮就能省出一些,她们也就能多吃上一些。所以两人没表态,但沉默,本身就已经代表了一种态度。王盛利看大家都赞同,自然也没什么话可说。傅玉书没说什么,他们人多势众,所有人都合伙起来,吵起来也是他吃亏。他没要那个小的红薯,而是直接去放红薯的地方,拿了一个和他们差不多大小的。自己重新生火将它烤熟。然后拿着新烤的红薯,准备了一些水,出门去准备做工。“我们是不是做得有些过分啊?粮食都是大家的,柴还是傅玉书同志捡回来的。”陈云小小声询问道,她觉得这样有些不对,但大家似乎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你觉得我们做得过分,那你将你的粮食分给他不更好。”“他昨天联合外人,气势汹汹的时候,也没说给我们留点面子。”张强在一旁阴阳怪气道,其他人都没说话。其实他们也不是非要针对傅玉书,就是觉得,对比大家昨天的遭遇,傅玉书的经历让人嫉妒得有些眼红。大家都才到村里不久,还没咋熟悉这里的环境,结果傅玉书已经有人愿意分食物给他,全程还带着他,以至于大家都还饿着肚子干活的时候,他已经和那男人回来了。他这好运,可真让人嫉妒。更何况,他们知青对这个村子里的人来说,是外来者,大家都是城里来的,多少有些看不起乡下农村人。他们几个知青,就更应该团结起来,做任何事都一起,结果傅玉书背叛了他们这个小团体。以至于大家内心多少都有些不岔。傅玉书大概猜到了一点他们的想法,他没那么多想法。不是说他们城里来的人,就一定比别人高贵。没有这个必要,人与人之间相处,靠的是真诚。他不理解他们的想法,也不愿意同他们为伍。拿好东西,出来后,他站在周野家门口,不知道要不要叫上他一起。犹豫了一分钟,他还是上前敲了敲门。没多久,周野过来打开门,看见傅玉书,朝他笑了笑,让人进了门。“今天这么早。”“吃过东西了没?”周野问他,在他脸上打量了一圈,没看到小孩表情有异样,猜测他应该没咋受委屈,放下了点心。“吃了,还带了水和午饭。”傅玉书乖乖的回答,还把他特意挑的大胖红薯拿出来给周野看。周野看着那红薯,帮傅玉书将它埋在还有余温的灶里,将它堵上。“一会儿,让米饭一起把它送过去,现在捂在灶里,中午吃的时候,它就是暖的。”周野自己一个人的话,无所谓冷热,上次吃的土豆本来也可以放灶里捂着,到时候吃的时候是温热的。但他嫌麻烦,没这样弄。而且放灶里,到时候米饭就得先用爪子将东西刨出来,然后用脑袋将它拱到篮子里。容易将全身的毛毛上弄得全是灰。之前冬天的时候,周野就这样干过,结果没几天就得给米饭洗澡。米饭太大只了,周野不是很乐意经常给它洗澡,这家伙,洗澡的时候,爱扑腾,折腾人。就想给周野沾点水,让他陪它玩,要么就是湿漉漉的时候,朝着周野一个摇头一个甩尾,抖抖身上的水。但傅玉书这个小同志,看着身体不太好,上次见他捂着腰腹处,周野估计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肠胃不好。肠胃不好的人,最忌冷食,能吃热的,最好吃热的。周野拉着米饭,将它带到灶台前,指着里面的东西,对它嘀嘀咕咕了几句。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狗子汪汪汪了几声,表示它明白指令。今天和昨天差不多的流程,不过明显的,傅玉书在周野面前,整个人放松了许多。中午的时候,依旧是米饭来送东西,周野以为他会看见一条灰扑扑的大黑狗。结果米饭到来后,身上的毛毛依旧很干净,没有什么灰尘,依旧是一条帅气俊朗的大黑狗。周野:狗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故意的?”周野蹲下,揪了揪狗狗的两只耳朵。狗狗眼睛瞪得圆圆的,假装丝毫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汪汪汪。”黑黑听不懂主人在说什么。这无赖样,给周野气笑了。怪不得他说,以前怎么明明看见米饭是用脑袋去拱灶台里的东西,结果全身毛毛都很均匀的沾上了灰。现在看来,分别是这家伙故意的。故意去灶台里滚一圈灰,然后理直气壮的让周野帮它洗澡。“晚上回去收拾你。”周野放了句狠话吓它。但众所周知,狗子的调皮捣蛋,向来与主人的纵容宠溺脱不了关系。周野的午饭是窝窝头,傅玉书的是红薯,两个人互相分着吃。傅玉书主动将红薯掰成两块,给了周野大的一块。这个红薯有些大,傅玉书一个人是吃不了这么多的。周野没矫情,大方的接过来,然后分了自己的窝窝头一半给他。等晚上下工后,傅玉书回知青修整没多久,就去了周野家。昨天说好今天去帮忙的。周野正拿着木头,在花的附近比量着,要大概做个什么样的,会比较好。傅玉书跟着蹲在花的附近,打量了下周围,花的背后是一面黄色的泥土墙,有些突兀。“哥,可以试着做一面花墙。”“花墙?”周野闻言俯视他。说到自己的擅长处,傅玉书眼里满是亮光,他站起身,对着周野比划着后面的泥土墙道:“可以直接在这面墙上搭架子,然后引着花的藤蔓,让它顺着墙攀爬,到时候还可以挖几株其他类型的藤蔓型的花,也一起。”“等它们都爬满这面墙的时候,应该会很漂亮。”“然后可以在它的前面做一架秋千,到时候累了,就可以坐在上面。”这是周野第一次见他如此雀跃开心。总算是有了点这个年纪小孩的活泼。喜欢亲亲反派的腰窝()亲亲反派的腰窝。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元绿姝 解甲 瞒着首辅生了崽 拥有七色神珠,我独霸三界! 重生60年代,开局就上山下乡 诡镜[无限] 成为和亲公主后 掉马后我成了全联盟的团宠[电竞] 可我夫君他眼盲 娇养王妹 朱允熥赵宁儿免费阅读完整版 聊斋镇 我都元婴期了你跟我说开学宁尘许舒颜 娇软美人的继室之路 叶秋白冰张莉莉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女配的品格[快穿] 皇后无所畏惧(作者:初云之初) (系统)万人迷养成手册 四合院:杀神降临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