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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纯输出的有火系就够了,很多时候火系的作用更大。
而第二个致命弱点就是本末倒置,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元素世界,人类非要弄出一个奥术魔法出来,直接脱离了元素的体系,可是那些魔法师还是有体系的啊!
也就是说,比如一个风系的魔法师,想要释放奥术魔法的话,还需要把自己的风系魔力转化成无属性的奥术魔法,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这叫投入与收获不匹配,平白无故的多了一道程序,浪费了一部分能量。
而第三个致命弱点就是塑造、塑形,魔法星弹就是将魔法以一个小魔法球的形式发射出去,当然也可以是魔法箭,再高级一点的可以弄了魔法护盾之类的,可是其他系也可以做到啊,而水系的变种冰系和传统的土系都是塑造、塑形的佼佼者,冰甲和土系的抗性皮肤在防护方面比它强太多了,所以奥术魔法在塑造方面表现也是一般。
第四就是太过单一,奥术魔法来来回回就是一个魔法星弹,变来变去无外乎就是提升速度啊,提升数量啊之类的,这一点完全不能与其他系相比,要知道高阶的四大系魔法师那可是可以呼风唤雨、搬山填海的,而奥术魔法能干什么?
第五点就是“出身不行”,这个世界就是元素世界,人类体质不如精灵敏感、精神力弱于龙族,无法高效沟通元素,才被迫开发“取巧”的纯能量魔法,想要自成一派,可惜结果并不好,这可能源自于人类对自己的一种自卑。
不过话说回来了,奥术魔法也不是一无是处,它最大的优点就是:打谁都一样。
因为它没有属性,所以那些元素魔法抗性在它面前与其他护甲一个样。
第二就是省钱,不需要刻意的去提升某一种属性加成,反正打谁都是一个效果。
简单一句话,四大系各有千秋,而奥能则一直在中间,要输出,没输出,要掌控,没掌控,可又能做到无论是任何时候还都有那么一点用,各个方面都有所表现,可表现都不突出,生拉硬拽的话,又不能说一点贡献都没有。
所以奥术魔法的处境就是:说的好听一点就叫“万金油”,因为只要学会了,无论对战什么敌人,无论敌人有什么属性,都可以一战。
而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大杂烩”,就好像一个跟别人学习武艺的小孩,今天跟一个人学了一招,明天跟另外一个人学了另外一招,可最后的结果是,每个人的招式都会那么一点,可都不精通,属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那种。
奥术魔法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它不像四大系那么耀眼,又不像其他神秘系那么高深莫测,所以它一直处在魔法师鄙视链的最底层,被所有其他魔法师所嫌弃。
这就是为什么蓓露丝没有见过奥术魔法师的原因,不是没有,而是太少了。
维克兹在说奥术魔法的缺点的时候罗列了一大堆,那是滔滔不绝,而说到优点的时候就是简单两句话,从他的话语中也能看到他对奥术魔法的嫌弃之情,可蓓露丝却不以为然。
她轻轻将那本奥术魔法的转职书拿在手里,轻声说道:“我……不觉得这是一件坏事,我也不觉得创造这个魔法的人是个失败者,我有一个朋友,嘿嘿,他的名字不太好听,叫做黏糊糊,他曾经给我讲过很多此类的小故事,而他的观点就是:要勇敢的接受新鲜事物。”
蓓露丝笑着转脸看向维克兹。
“其实这也与你们有关。”
“是啊,好像是一个很久远之前的关于地精一族的故事。”
“说来听听。”
“那是我们在深夜的一次长谈,他想让我吃下一个活着的虫子,我之前可是从来不生吃活着的虫子的,虽然他坚称那个虫子活着吃更有效,味道也更加美味,可是我还是无法接受。”
蓓露丝笑着抬起头看向天空。
“他为了让我接受这个“新鲜事物”,就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在那个年代,人们还无法理解时间的概念。”
“时间?”
“对,就是时间,虽然我现在也无法理解,当时的人们对时间的概念就是白天、黑夜、上午、下午和傍晚之类的,并不能准确的说出是几时几分,虽然当时也有一些此类的工具,比如立个竹竿啊,观察太阳的方向啊,可是都不太准确,而且到了夜晚就失去了作用,哦,还有什么水滴法啊,火烧木棍计算时间的办法啊之类的,不过大多是比较费钱的,而且普通人消费不起。”
蓓露丝说到这里的时候,维克兹陷入了沉思。
她继续说道:“而这时候来了一个地精,哦,那个年代人类还和地精和平的相处呢,那个地精发明了一个很大很古怪的机械,很复杂,而且很容易坏,好像叫……叫……”
维克兹:“时间协调器?”
蓓露丝:“嗯!是的,哦,原来你听过这个故事,嘿嘿,那我不讲了。”
维克兹:“不,我只知道个大概而已,请继续。”
蓓露丝:“嗯,那个地精声称自己的时间协调器可以让时间变得可见,这引起了周围所有人,包括他的地精同族的嘲笑,他抱着自己的仪器离开了人们的视野,不过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断的去尝试,不断的去改变和创新。”
蓓露丝说着看了维克兹一眼,发现他神色黯淡,可他还是抬了一下手,说道:“请继续。”
“这期间他失败了很多次,其中一次那个时间协调器还发生了爆炸,他受到了很多人的谴责,甚至到最后还被驱逐了出去,让他不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放弃,他继续完善着自己的发明,他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到人们都快要忘记他的存在。”
又偷偷看了一眼,随后继续说道:“地精们有一个传统,那就是他们每一年都会在他们的圣城里举办一个发明比赛,那是一个奖项,呃……我忘记奖品是什么了。”
维克兹随口说道:“金齿轮。”
“哦对,是金齿轮,这是地精的最高荣誉,代表了当时最伟大的发明成果,还有一个口号,说是某某年最能改变人类生活的最伟大发明,而就在这时,那个消失了很多年的地精回来了,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巧的木盒,然后他轻轻的打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里面的结构,有很多很多精密的小齿轮,有一个发条,它可以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可以准确的看到现在是几点几分,那个地精成功了,他的时间协调器真的可以让时间变得可见!”
维克兹朝蓓露丝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那个地精获得了那一年的最高奖!而他无私的将自己的发明公之于世,然后那个时间协调器经过了无数年代的演变和进化,现在就变成了一件家喻户晓的东西,普通人也可以拥有,也可是准确的知道时间,就算是晚上也可以,你知道它现在叫什么吗?”
维克兹摇了摇头。
蓓露丝:“就是现在的机械钟表啊!是不是很神奇!”
“嗯。”
蓓露丝笑着说:“黏糊糊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很多的新鲜事物在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是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他说那是因为普通人大多是愚昧无知的,所以一定不要太过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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