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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女人?”史天赐眯着已经快睁不开了的一对醉眼,仔细端详起邓莞尔来,随后确认她并不是那位曾经让他一见倾心的bootiful,便对樊路崎道,“怎么你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不过我还就是想尝尝你的女人是个什么味道!”
说着,史天赐迈开蹒跚的步伐朝邓莞尔扑去,幸好樊路崎早有防范,伸出双臂连拦带推,结果让醉得脚下没根的史天赐踉踉跄跄地往后跌出,仰面摔倒时又撞翻了身旁的一张桌子。
同来的两个女孩正要上前搀扶,却见他随手捡起了地上的半截酒瓶,又立刻收住脚步。
这时,酒吧的几个保安匆匆赶到,可是被史天赐握着酒瓶一指,就都像训练有素的猎犬一般,飞奔的双腿说停就停。
史天赐连滚带爬站起身来,醉眼朦胧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好不容易用目光锁定了樊路崎,大叫道:“我让你知道跟我作对的下场!”
说完,他伸直握着酒瓶的胳膊,缓缓冲着樊路崎的方向冲去。
他动作虽慢,但笨拙的身体实而不虚地移动起来惯性倒也不小,因此无论谁身上哪个地方被他手里的破酒瓶戳上,也都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樊路崎心里丝毫不敢懈怠,立刻往后迈出步子,准备先让身子退后,再图自保之策。
史天赐却如一头疯牛一般,不顾一切向前冲去,没想到突然眼前一黑,有什么东西已经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头上。眼冒金星之际,他人已倒地,手中的半截酒瓶也猛地一撒手,不知了去向。
出手打他的不是旁人,正是邓莞尔,原来她抡起肩上的挎包,出其不意一下子砸翻了史天赐。她的黑色小包虽然不是什么限量版的“驴”(lv)包,但此刻用作武器,竟别有一番妙处。而且邓莞尔自幼对警察哥哥邓浩然练拳踢腿耳濡目染,自己在擒拿散打方面也算小有造诣,所以刚才那一下在力道上同样是巾帼不让须眉。
“哎呀!哎呀!哎呀!……世界大战!火星撞地球!宇宙大爆炸!”姗姗来迟的前台经理peter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两位太子爷,这又是何苦呢!”
精通社交的peter深知无论是樊家还是史家,哪一家他都得罪不起,于是又对手下人道:“还不赶快动手收拾东西!”
话音刚落,他已亲自上前扶起史天赐,因为他一看便知双方动手的原因主要在于酩酊大醉的史天赐的无理取闹,所以与其说是“扶起”他,不如说是“紧紧抱住”他,另外让众人收拾地上的残局,其实是借机将双方隔开。
樊路崎也善解人意地说:“peter,你让人算一算,损坏的东西一共值多少,都记到我的帐上。”
“哎哟!崎少,您说这话可就太见外了,就小店这点儿烂东西,您随便搞!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peter,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走一步。”一面说,樊路崎拉起邓莞尔的手,向酒吧出口走去。
自己的小手被樊路崎的大手用力攥着,邓莞尔只觉得心里有种舒服的感觉。
眼前是樊路崎渐渐远去的模糊背影,史天赐嘴里囫囵地叫着:“人呢?……我酒瓶子呢?……”
樊路崎和邓莞尔一出酒吧门口,waiter(男服务生)已经把跑车停到路边。
樊路崎主动为邓莞尔拉开了副驾驶的门,却听邓莞尔道:“你忘了你刚刚喝了一杯bailey’s(百利甜酒)吗?”
“可是我记得你喝的是lime(青柠汁)。”樊路崎说着一躬身坐上了副驾驶的座位。
邓莞尔别无选择坐到了方向盘前面,忽然感觉眼前有一道光闪过,她一扭头,看见大街对面有辆黑色轿车开着车窗,长长的相机镜头从里面露了出来。
“好像有人在偷拍我!”邓莞尔关上车门说道。
“那是因为你出现在了我的身边,没准明天我们俩能一起上小报的封面呢!”樊路崎说着,从车里翻出一副硕大的墨镜递给邓莞尔,“在这条街上,那些狗仔队是无处不在的。”
邓莞尔戴起墨镜,发动了车子,想不到那辆黑色轿车居然一挑头跟了上来。
“现在怎么办?”邓莞尔有些慌乱地问。
“怕什么?狗仔队而已嘛!又不是藏獒,你怕他咬你啊?”樊路崎一脸淡定地说,“不过既然你开口问我,我也不妨坦白告诉你,如果我是你,我会借助跑车的性能优势,把那些狗仔甩掉。”
邓莞尔轻叹一口气,可还是用力踩下了油门。“你不是想以超速为代价,来甩掉他们吧?”
“那你不是想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来摆脱别人的跟踪吧?我这辆车最高时速可是能达到280公里小时的!不过,速度只是它的性能优势之一。”樊路崎一边说,一边低头摆弄起车上的导航系统来,眼睛盯着电子地图说道,“在前面的路口右转,然后加速。”
邓莞尔虽然对他的提议毫不赞同,但还是依言而行。
“加速!再快一点!把油门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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