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吴雩怎麽能喜欢男人?吴雩怎麽可以喜欢男人?
他和那个人在一起多久了?那个人会在那栋老破小楼下等他下班吗?两个人会头抵着头在小灯下吃宵夜吗?吴雩洗完澡会让他吹头发吗?两个人会在一起睡觉吗?睡觉前……会接吻吗?
荒唐!不可理喻!
步重华滚了滚喉咙,手指一下下地挑起钥匙圈,任凭铁丝将自己的指缝戳得生疼。
他没由来的想起了自己之前和吴雩同居的那时候。
当时,他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觉得吴雩很可怜,觉得他需要被人照顾。他把钥匙丢给了吴雩,想让他搬到自己家里,想照顾他,给他吃好吃的,给他擦头发,给他穿好看的衣服。
在準备跑去云滇接回吴雩的那天晚上,他在车库外面看到了被大雨浇湿的可怜虫。
湿漉漉又毛茸茸的,他给吴雩擦头发的时候这麽想,他觉得吴雩是只帅气的缅因猫。看起来威风凛凛的,实际上特别黏人,还爱撒娇。
那晚,吴雩心情似乎特别低落,说话时带着点鼻音,眼尾泛着红,纤长的睫毛自然垂落,一下下地扇动着。步重华觉着有些痒,他擡手捂住了吴雩的眼睛,可他依旧能感觉到睫毛在自己手心里的触感。
更痒了。
“忘了钥匙的事儿吧。”吴雩说,“陪我躺一会儿。”
步重华愣了愣,躺一会?陪吴雩……躺一会?
他抿住嘴唇,低头看着吴雩乌黑的头发,看起来那麽软,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吧。
于是,步重华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吴雩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处柜子上花瓶里插着的那朵干枯的玫瑰花——吴雩上周买来的,说是步重华家里太冷冰冰了,当时步重华嫌弃,可他还是留下来了,现在干巴成这样也没舍得换。
渐渐地,吴雩揽着步重华的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埋在那股独有的冷香气息中。步重华觉得,吴雩好像被什麽压垮了。
他伸出手,反手摸到吴雩的头发,的确很软,和他猜测的一样。他一下下地,顺着吴雩的头发,轻轻抚摸。
那个夜晚是寂寂无声的,正如此刻的夜晚一样。
他低头看着手机,看着吴雩发来的微信。
【领导,顺利回到家了吗0v0】
好可爱。步重华无声地笑了笑,笑完,嘴角又垂下了。
他和那个人,此刻应该坐在一起吧?吴雩是躺在他怀里玩手机发消息吗?两个人彼此对视的时候眼神是不是很温柔?吴雩对着他也是这麽可爱的吗?
步重华过了好久,回複:【到了。】
晚风吹行人,千般滋味在心头。
他感觉到一阵恍惚,有些踯躅在那里,看着眼前长长的路。
当时他们也曾閑庭信步地走在这种街道,每次吴雩吃多了,步重华都会拉着他散步消食。步重华立在一旁,低头看着给野猫喂食猫条的吴雩。
他看着吴雩顺着猫毛,脑子里想着的是吴雩的头发其实也很好摸。
步重华走得很慢,空蕩蕩的街道,路灯在他眼中变成了蒲公英的形状。
即使和吴雩有过最亲密的接触,可“同事”这样的关系也依旧并不牢固。步重华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还是会被空虚与孤独笼罩,或许其实更多时候,他害怕的是那种,只需要一条微信就会沦为陌生人的危机感。
也许,他早就喜欢上吴雩了。
如同翅膀尖沾了荧光粉末的蝴蝶在安静的飞,过去的记忆片段大量闪现。步重华真希望这是人生最后的走马灯,明天再也不用醒来。
他知道,他一刻不停地重温那些往日的旧梦,迟早也会在某个无风寂寥的平静午后,连同那些积年累月的幻想一起混淆不清。
他真的早就喜欢吴雩。
可是吴雩不喜欢他了。
—
步重华躲了吴雩好几天。上班时,他就窝在自己办公室,除非开会,否则绝不见吴雩。休息时,拒绝了一切共同进餐的邀请,直到这周六,吴雩的那个饭局如约而至。
他犹豫了好久要不要去。心里已经做好打算了,他是希望吴雩幸福的,哪怕和爱情无关,他也喜欢吴雩这个人本身。
步重华希望吴雩嘴馋时会有人摆上营养美味的食物,希望吴雩淋雨后会有人用毛巾慢慢擦拭,希望吴雩生气撒娇时会有人笑着摸吴雩的头发……希望吴雩午夜梦回惊醒时,会有人抱着他,轻轻地拍着他的背。
这一切,已经有人做了。吴雩应该会过得很幸福,于是步重华也觉得自己会很幸福。
早就收拾好心情了,早就想远远看着了,早就决定好不再参与吴雩的生活了。
可当他看着吴雩问他去不去的讯息,却怎麽也狠不下心拒绝。
看一眼吧,就看一眼。看看那个人长什麽样子,看看那个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吴雩。
……
聚餐地点是一家颇为豪华的酒店,步重华到的时候还有些意外,吴雩平日里节俭惯了,绝对不会这麽奢侈。
为了那个人,吴雩居然这麽大方吗?
步重华驻足沉默良久,才走了进去。
进到包厢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吴雩人缘一向很好,男女通吃,生死不忌——有天晚上,吴雩悄摸摸地附在步重华耳边,说年小萍给他托梦,告诉了他下期的彩票号码!小财迷两眼放光,拉着昏昏欲睡的步重华嘀咕了好久。
步重华收回思绪乱飞的情绪,擡眼就看见了坐在主位旁边的吴雩,和坐在主位上那个不认识的男人。
步重华审美是正常的,那个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完美。他是那种从五官面相,到气质涵养,都看上去非常温和的人。但步重华隐约觉着,那种丝绸般轻柔的感觉只是表象,他内里是与生俱来的强硬和不容置疑。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她追她逃 凛冬 靠北!死对头他在综艺开屏了 穿成豪门总裁沖喜未婚夫 圣父打工人在娱乐圈爆红 崽崽百货开业啦! [DC乔米]好朋友的异常行为分析 在校园恋综装浪吸引crush 被背刺的总裁他重生了 舔狗成白月光了? 跨界cp没想营业[娱乐圈] 顾特助每天都想离职 把反派大佬变菜鸡后 倚高枝纵繁响 化形期的蛇妖恋人 在异世界荒漠搞基建 温度差 一群骚包的身体相遇 宿命 怪物对路人甲Nan宠幸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