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只尴尬了一瞬,步重华先发制人:“你平时都在这儿?”
“对。”吴雩咬着烟,手指轻轻敲着酒杯,漫不经心地带着股混不吝的气质,“我还是这儿头牌。”
步重华呛着了,啤酒顺着鼻子喷出来,火辣辣的酸爽。
吴雩有些嫌弃地递给他纸巾,补刀:“第一次点人?”
“点什麽?”
“点人啊,”吴雩掐灭烟,抿了口酒,揶揄道:“咱是邻居,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给你99折。”
远处五颜六色的光时不时扫过吴雩似有若无含笑的脸庞,摄人心魄的好看。步重华掩饰性地别开目光,随口接道:“那你一晚多少钱?”
吴雩拍着桌子大笑起来,笑声清脆,在嘈杂的土嗨电音中,特别清晰地传进了步重华的耳朵,让他在一边有些不知所措。
笑够了,收声,吴雩慵懒地趴在桌子上,侧着头,自下而上地看着步重华,眼中带笑:“我卖艺不卖身的。”
又被蛊住了。步重华顺着他的话,问:“那你卖什麽艺?”
吴雩愣了一瞬,而后直起身子,附身凑近步重华。他穿着宽松的白t,露出的脖颈白皙修长,衣领在锁骨那儿露出一道暧昧的弧线。
步重华视线不知该放到哪儿去,只能胡乱的定在烟灰缸里吴雩抽过的那半支烟。他听见吴雩附在他耳边,低声说:“我卖杀人的手艺。”
说完,吴雩又笑了起来,软塌塌地靠着椅子,看着步重华笑,有些挑衅地问道:“怎麽样小警察,还买我吗?”
—
自那晚之后,步重华就记住了自己隔壁那个名叫吴雩的男人。
是哪一篇小说说过?所有的爱都有起点,即使那个起点像火柴的前端那样脆弱而微小。直到那天之前,步重华都算是过一天是一天。他好比是在一条薄冰覆盖,简直可以说没有能见度的公路上驾驶的汽车司机,必须避免往后看。
自小时候噩梦般的一个夜晚,自那场火灾之后,步重华的人生就驶上了一座过于狭窄的桥,不可能向后转。只要往后视镜看一眼,就会头晕得要命。
周末过去,他在上班的时候也会时不时想起那个夜晚的吴雩。那麽暧昧,那麽诱惑,说出来的话仿佛带着鈎子,往人的心尖上鈎。看人的眼睛却又那麽清澈,单纯得好似不谙世事。
步重华想了很多,头牌,点人,卖艺卖身……一剎那间他突然发现,有那麽多话语,那麽多的场景,将在他的记忆里,犹如远方闪烁的星星那样熠熠发亮。而这些记忆在随着他的离去而消失之前,并没有透露出它们的秘密。一想到吴雩也会这样,始终是一个谜的时候,他便感到心里空落落的。
因此,他在接下来的的日子里,每日下班都会去酒吧喝上一杯,和老板也混熟了。
酒吧老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长发红裙,身姿婀娜,手边夹着一根烟,开口的声音沙哑慵懒:“你说吴雩啊,他也不是每天都来。大概是两个月前,他搬来这里,才会时不时来喝一杯。”
“那他是做什麽的?”步重华手里拿着一杯威士忌,靠着吧台随意问道。仿佛只是顺口提起了这麽一个人,绝对没有其他心思。
老板沉默了一瞬,稍加严肃道:“具体的我不太清楚,只不过我看见他和一帮不太好惹的人走在一起过,那帮人看起来很尊敬他。”
她吸了一口烟,转头看着步重华,朝着他呼出一口气:“小警察,千万不要喜欢不该喜欢的人。”
步重华立即擡眼,反驳道:“我没有。”
“好吧,你没有。”老板暧昧一笑,“那这杯酒我请了。”
酒吧几次落空后,他开始调整作息,尽量晚睡早起,但也依旧没有捕捉到吴雩有任何出入201的声响。
白天上班时,他在办公室油条们打量的视线中,顶着眼底的黑眼圈,坐在角落有些恍惚地想,吴雩真是一个古怪的人,所经之处好像只留下了一团迅即消散的水汽,让人捕捉不到。
实习期还有三个月。步重华连续十天都没有再见到吴雩,他已经放弃了偶遇的可能性,也接受了吴雩已经离开这座小镇的可能。顿时他觉得接下来重複的日子很可怕,而且他还得想办法要去接受,毕竟他得工作,他得为人民服务。
于是步重华心里不免问还要多久?到了没什麽时候是个头?
心里的绝望随着再一次见到吴雩而消散。那是个下雨天,上面派人在所里开了一个动员大会,大家加班到了很晚。出门时夏日骤雨突降,步重华在路上被浇了个措手不及。骑着所里的二八式埋头往住处沖刺,刚到楼下,擡眼就看见了坐着小竹椅正在屋檐下看雨的吴雩。
那一瞬间,步重华觉得天地万物都静了。他停好自行车,走过去,站在吴雩面前,看着他不说话。
吴雩依旧在看雨。过了一会,步重华蹲在他身边,轻轻地问:“你在看什麽?”
吴雩没有说话,只是觉得蹲在身旁的这个人,明明身材高大,长得也兇,怎麽说起话来这麽温柔。被雨打湿的心在此刻越发湿润,吴雩想起了记忆里那个模糊不清的妈妈。
他记得妈妈在一片罂粟丛下对着还是孩子的他说:“宝宝,你要知道,鸟可以在空气很稀薄的高度下飞过几千公里,但是在他们的手里,只要一紧握就会死掉。“
而在另一个晚上,妈妈拉着他的手,两人去山间散步,又对着他说:”可是这个世界的鸟儿永远不会停止飞行。“
拉回思绪,吴雩看着远处屋檐下那只受伤的湿漉漉的麻雀,见它迟迟飞不起来,心里自嘲:这麽弱,活该死在这场雨里。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怪物对路人甲Nan宠幸 跨界cp没想营业[娱乐圈] 在异世界荒漠搞基建 温度差 穿成豪门总裁沖喜未婚夫 一群骚包的身体相遇 被背刺的总裁他重生了 倚高枝纵繁响 舔狗成白月光了? 宿命 圣父打工人在娱乐圈爆红 顾特助每天都想离职 把反派大佬变菜鸡后 她追她逃 在校园恋综装浪吸引crush [DC乔米]好朋友的异常行为分析 崽崽百货开业啦! 凛冬 化形期的蛇妖恋人 靠北!死对头他在综艺开屏了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