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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将厉光豪和厉霍修请到了会客室里,礼貌地道:“抱歉先生,王总现在在开会,请您稍等片刻。”说着为他端上了茶,还细心地给厉霍修端了几块精致的点心。
助理小姑娘见厉霍修虽然长得可爱却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觉得挺有意思,便笑着开口逗他。
为了客人的视线方便,会客室的上半部分是透明的,厉光豪和助理小姑娘聊着聊着,忽然瞧见电梯口的位置上来一群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瞧着架势不小,犹疑地问:“是王总回来了吗?”
小姑娘这时候正逗厉霍修呢,听到他的话就朝那边看去,随后笑了笑:“啊,不是,是我们小少爷呢!”
厉霍修也下意识地朝电梯口看去,紧接着一愣。只见一个看上去不过六七岁的小男孩刚刚从电梯里走下来,那个小男孩长得非常漂亮,雪白雪白的一张小脸蛋,竟像是玉雕的一样。不得不说长得漂亮就是有好处,什么都不用做只站在那里浑身就像是在发光一样。
厉霍修算是长得相当不错的,看惯了自己漂亮小孙子的厉光豪在见到那个小男孩的时候也不禁愣了愣。
助理小姑娘没注意到身旁两个人的反应,一脸骄傲地道:“我们小少爷长得漂亮吧!所有见过小少爷的都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孩子呢!”
厉光豪也笑着恭维了几句,厉霍修却一直保持沉默,脸上表情淡淡地看着那个小男孩。
一直等到回去的路上,厉霍修的耳边还回响着助理的话:我们家小少爷长得漂亮,家世又好,董事长和夫人更是宠他宠得厉害,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以后再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十足的人生赢家!
厉霍修虽然很有些少年老成,但毕竟阅历不足,对所谓的‘人生赢家’并没有什么概念,不过几天就抛在了脑后。
因为厉光豪生意性质的缘故,厉家经常辗转在各个城市,厉霍修也转过好几次学,导致刚刚碰到合得来的小伙伴就分开了。这次厉光豪见在西部区的生意做得不错,人脉也积累了一些,便准备在这里定居。
厉光豪先是将家人一一安顿好,之后便办理厉霍修的转学手续。这时候厉光豪手里已经有了些积蓄,虽然距离土豪还有一定的距离,但也可以勉强算是个暴发户了。
厉光豪心疼厉霍修从小受苦,手里宽裕了一些之后最不能亏到的就是自己的小孙子。于是在厉兆山反对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己见花大价钱将厉霍修送进了西部区最好的一所学校。
对此厉兆山很是有些不乐意的,厉霍修还有不到半年就念初中了,这时候花这么多的钱不是浪费吗?再说那所学校可是有名的贵族学校,他们家是什么条件?打肿脸逞胖子有什么意思?
当然了,他的建议或是意见在厉光豪那里没有一分钱的用处——老子拿自己的钱给孙子花有你什么事?想管你老子,先自己挣钱去!
厉兆山被抢白了一通闭了嘴,开始勤勤恳恳扮起了司机:家里距离学校有点远,厉家的家底不丰厚,能省则省,司机保姆什么的一概没有,送厉霍修上学的任务就只能交给他了。
小孩子是世界上最单纯的一种生物,同时也是很容易暴露出人的劣根性的生物——比如嘲笑、欺生以及对贫穷的鄙视,因为单纯所以毫不遮掩。
厉霍修因为家世不好,刚刚到学校的时候没少被人挑衅欺负。对所有前来挑衅的人他都只一个态度:直接打回去,打到对方服软讨饶为止。
他从来不担心招惹到了有权有势的人会被报复,因为他始终相信他小时候爷爷告诉他的:从根本上来说,暴力是克服一切障碍的最有效的手段,但一定要将保证将暴力运用到有效的程度。当你将一个人揍到只要提到你的名字就浑身发抖时,他才会从最深处向你屈服,屈服到不敢反抗——简单一句话,有人向你挑衅,就狠狠地揍他,揍到他不敢向别人求救为止。
不去探讨厉光豪的这种理论对不对,或是该不该将这种理论灌输给一个几岁的孩子,至少这一招很有用,除去最开始的几个挑衅的以外,厉霍修很快用与年纪不相符的狠厉手段在新学校里站稳了脚跟。
这天厉霍修在操场角落里,刚将一个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来挑衅的富家少爷揍得哭着跑掉。他将人打跑之后,抬手看了看手上的塑料手表,还有二十分钟下课。这时间回教室上课太折腾,回家家里也没人,没什么意思。厉霍修想了想,就直接几步登上了操场一侧的主席台边,在台阶上坐着朝外望。这里的视线非常好,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墙之隔学校外马路上的车水马龙。
他刚坐了一会儿,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相貌普通到扔人群里绝对找不出来的少年走过来坐到他身边——是罗航。
罗航是厉霍修隔壁班的,算是他在这里第一个谈得来的朋友。他将手里厉霍修的书包扔给他,然后屈腿坐到他身边,笑着道:“我看李老二哭着进教室,就知道你不准备回去了,怎么,书包也不要了?”
厉霍修依旧眯着眼睛看着马路,没说话。
厉家的书香气不旺,大概是遗传的原因,他对学习不怎么感兴趣,作业都抄别人的,有时候犯懒了连抄都懒得抄。所以书包拿不拿回去也不怎么要紧。
罗航知道自己这个朋友虽然打架斗殴是能手,学习上却一点都不上心,这在这所学校里是非常少见的。因为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出自名门,学习成绩关乎的不光是自己,更是家族的脸面,没有人愿意自己家孩子比别人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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