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三十四章 练胆(第1页)

第七百三十四章练胆

屋子共有三间,中间是客厅,两侧是卧室。面积虽小,但布置的很优雅,并且时常有人来打扫,屋子也很干净。两侧卧室床铺没动过,看样子华冰回来后,没有在此居住,直接被杀死在了铺子里。

右侧卧室就是个简单的摆设,衣柜里空空如也,应该没住过人。左侧卧室衣柜里挂满了时尚女装,鞋柜里也陈列着一双双漂亮的女鞋。凌薇逐一看过去,都惊呆了。我问她是不是都挺贵的,她点点头,每一双鞋价格最少在一千以上,有两双是世界名牌绝版,令千万女生做梦都想拥有一双。

不仅如此,衣柜里的衣服依然是名品,基本上全是外国大牌。我听到这儿心想,安琳从美国回来时,带回了大量服装,说明有长期居住在国内的打算。只是人不在,而衣服和鞋子却保存的这么好,是不是意味着人已经不在世间了呢?

这绝不是脑洞大开,要知道这些昂贵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女人的命根子,尤其是那两双世界绝版,走到哪儿都不会丢下不要的。她们不是想时刻穿着脚上,而是更多的时间用来收藏。那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炫耀的资本。

我瞅瞅里屋和外屋,最后把目光落在了这张床上。于是和凌薇说:“帮我把床移开。”

这张床特别沉,凌薇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终于帮我移开一米多宽。这已经足够了,下面露出了和陈希店铺一样的情景,床底少了三块地板砖,形成一个棺材一样的凹槽!

凌薇当即捂住嘴巴,惊恐地问:“下面不会也……”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摇摇头,随即起身到门外拿来培土的小铲子。凌薇一刻都不敢自己待在屋里,跟着我来回跑了一遭。我挖土之前,跟她说:“要不你去外面吧。”

凌薇咬咬嘴唇说:“我不怕死尸,这你知道的。”

好吧,这可不是普通死尸,看了会让人做恶梦的。

这把小铲子挺顺手,很快就把松软的泥土挖开,两尺之下露出一具尚未腐烂的尸身。果然不出所料,是一具女尸,全身一丝不挂。但紫黑的皮肤上缠裹了大量黑线,全都深入肉皮,令尸身皮开肉绽,露出了发黑的骨头。两只手向上伸出,五指成钩,嘴巴张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尽管紧闭着眼睛,但这副恐怖的模样,也令人毛骨悚然。

凌薇一哆嗦,不由自主往后退了半步。

这几乎不用再想了,是被缠骨婴灵害死的。在尸体旁边又扩了几下土,发现了一个几已腐烂的黑布偶。只是布偶头部瘪下去,里面没有填充青丝线,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些青丝线全都缠到了尸体上!

女尸因为死前遭受痛苦折磨,脸部完全变形,从挺翘的鼻梁上依稀看得出,应该是安琳。我的观察力是特别强的,不会看错。然后把小铲子放在一边坐下来,望着女尸敲起鼻尖。

“还……还要看多久?”凌薇怯怯地问。

我回头冲她一笑:“我觉得你应该坐下来陪我一块看。”

“为什么?”凌薇吓得身子一颤。

“因为以后可能还会再看到这种恐怖的尸体,现在先练练胆子。”我不是耍她,这是讲真的。我身边的朋友,以后只能见到比这更恐怖的尸体,练练胆子是有必要的。

这要换上花肆,必定骂我一句变态,掉头逃走。而凌薇却天生逆来顺受,又很听我的,战战兢兢地坐在我身边,看样子是忍受着极大的恐惧心理,在看女尸。

我抽出一根烟点上说:“这只是一具没了鬼魂的死尸,没什么好怕的。只不过临死的时候,遭到了极大的痛苦折磨,才会变得如此惨怖。”

凌薇一边听,一边带有惊惶眼神地点头,然后问我:“她是不是死亡没多久,尸身一点都没腐烂。”

我摇头说:“从黑布偶腐烂情况看,至少死了三个月以上,或许会更久。受到婴灵诅咒的死尸,是不会腐烂的,即便是放在太阳下暴晒,再过一个月,还是这种模样。这也是婴灵诅咒的邪恶之处,令人死后尸体都要永生不化。”

“难道火葬也烧不掉吗?”凌薇天真地问。

我笑了笑说:“这个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对于国外巫术也不是很了解。来,帮我打手电……”说着把烟头丢到坑里,递给凌薇一把手电,然后拿出一只手术剪刀。

“你想做什么?”凌薇睁大一双美目,充满了无尽疑惑。

“剪断这些线,让死者鬼魂减轻痛苦。”我笑着跳下坑,双脚分开撑在坑底两侧。这当然骗小丫头的,剪线是为了救蓝小颖她们。因为看到女尸身上的丝线后,我又想到一个万无一失的主意。利用这个女尸身上婴灵怨念,去化解她们四人的诅咒,也就是以毒攻毒的法子。如果再配合上金刀利剪咒,那就更加保险了。

剪断这些线,是不能用手碰的,用镊子一一将断线装入塑料袋里。才要爬出去,忽然心头一动,手上垫了黄符,将女尸轻轻翻开。身下果然有东西,有一件黑铁面具半插在泥土中。

我将面具取出,爬出坑外,用手电仔细观察这玩意。面具打造的很精致,外表铸刻了一只展翅飞翔的黑色大鸟。形状有些抽象,不过从模样上分析,应该是鹰鸠之类的飞禽。这个面具可能就是照片上男人脸上所带的,可是为什么要放在女尸下面呢?

是要埋藏一段过去,还是别有隐情?我正想的入神,凌薇颤声说:“尸……尸体动了!”

我一怔,转头看向坑下,只见女尸正在慢慢蠕动着,眼睛也缓缓张开!

他大爷的,女尸身上同样是个连环诅咒,如果谁碰触了女尸,势必会令她苏醒,然后会跳出坑外将人咬死!

不过遇到我,算是白费功夫。我当即掏出一张镇尸符跳下去,趁女尸还没完全苏醒过来,贴在眉心上。它刚刚张开的双眼,随即闭合,身子也停止了蠕动。我唯恐再出什么幺蛾子,爬出坑外,急忙将土回填,和凌薇把床移回原位。

谁知咔咔响起一阵奇异的声音,里屋门和窗户全都落下一道铁闸,把两个出口封堵了。而与此同时,大床激烈地颤抖起来,黄符竟然镇不住!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亡灵快递公司  瞿白鹿  大术师  鬼娃笔记  贤妃无良  韩娱之我与妹妹  神话天蛟  天荒不灭  重生之俗人崛起  人皮沙发  楚暮倾城  商女千月  全能训练营  有妖来袭  大唐李承训  虚实进化  再闯韩娱  秦时农家女  火爆妖夫  新世界的女修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