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一十三章 鬼晶人(第1页)

第一千一十三章鬼晶人

其实白铁用的邪法,就是如今迷药的原始法子,白霆飞勾引刘小米的迷情毒蛊。从此之后,明婶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但又不敢让白明峰知道。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算别人看出不会在白明峰面前多嘴,整天同枕共眠的丈夫,怎么会在日常中不发现一丝端倪?

可刚发现点什么,就被白铁也下了毒蛊,变成了睁眼瞎。有时候白铁公然在旅馆留宿,白明峰就跟死尸一样,毫不知觉。

白铁还算良心发现,觉得有点对不起这个后辈,加上要找个资质过人的徒弟,就看上了白霆飞。就这样,白霆飞从小跟他偷偷学习法术,这小子非常聪明,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去往黄榆市的时候,法术修为其实已经胜过他这个师父了。并且其心机和城府,也学了个十足十,还他大爷的拥有天生表演才能,把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傻相演绎到了极致!

说到这儿,又要再插入一个人物,那便是喜哥!

这老杂碎真是神通广大,遍地都有他的足迹,结识的都是影响一方的风云人物。镇冰尸、老陈还有这个画命符大师,无一不是一方巨头。幸好不认识玄根,不然老小子在我们身边卧底,那可是颗大号定时炸弹。不对,玄根是不是喜哥的人,不能这么快下定论,抽时间还要好好查查根底。

现在被喜哥这老杂碎搞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除了身边有限的几个人之外,我都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白铁与喜哥的认识,便是因为地狱城。五方尊养星璃命魂确有其事,可并不是真正养在五方尊石碑内,而是在碑下,也就是地狱城。当年此城爆发地狱劫毒咒,不仅害死了全城居民,也祸及了周边山村。如同瘟疫一般,死难者不计其数,使整个白家岭蒙上一层恐怖阴影。

因为晋北称鬼魅为闯客,最初地狱城在当地叫做闯客坟。而当时有个邪恶教门,是从西夏迁徙过来的,便是天目教,隐藏在森林里,借地狱城中的闯客坟养鬼。闯门这个邪派最初是他们创建的。

他们拿走了鬼晶,使地狱城彻底变成养鬼基地。由于古城十分诡秘,除了鬼晶和灯盘,并收集大量因毒咒死亡的鬼魂之外,没敢擅动城中任何物品,这座古城才得以保持了千年之前的原貌。

后来因为我白家祖宗来到此地,暗中用计使天目教发生内讧,大部分死于自相残杀,有人带着一支人马远走南方,据说投靠了血禅佛。由此天目教元气大伤,加上朝廷镇压此教,一蹶不振。残余势力也不敢再称自己是天目教徒,披上看闯客的外衣,精心经营闯门养鬼的活计。

他们不养鬼不行啊,时刻提防朝廷搜查,还要防范我们白家祖宗的偷袭。可以说当时养鬼是为了活命,也挺不容易的。只是为了活命也就罢了,居然为了养炼内猖祸害无数良民。你说我们白家祖宗能放过他们吗?是以从那个时期,闯门形成了青红二派,一直明争暗斗到如今。最后我们白家势微,太爷爷祖坟被施加地狱劫,大爷爷和爷爷远走他乡,也算是红派取得了象征性的胜利。

只不过随着我干掉白玉贵,以为青派笑到了最后,殊不料红派还隐藏着一个巨头,比白玉贵更加可恶!

我们家祖宗虽然成功搞垮了天目教,但地下城的闯客坟已然形成气候,于是在森林内挖出天坑,立五方尊镇压。说五方尊是闯门祖神,其实只是青派的,否则红派怎么敢于亵渎祖神?

从此红派千方百计去破坏五方尊,最后还真达到了目的,利用鬼心使五方尊变为一尊煞神。这时后期的事了,发生在太爷爷那个年代,也正因为此,青派才会人才凋零,最终没落。

星璃命魂放入地狱城养炼,那是在千年之前刘维天的时代,也是天目教一支人马投靠血禅佛之后。红派弟子帮忙偷偷送入地狱城,就养在大床下的地狱深渊。这个深渊据说是通往地狱的一扇门户,可是谁都不敢下去验证真假。凡是开启这个门户后被吸进去的人,连尸带魂全都没了消息。

至于这个星璃命魂的真假和成色,谁也不清楚。那时候红派为了灭掉青派,极力逢迎刘维天的余孽。原以为他们会帮上一把,谁知星璃命魂送入地狱深渊后,各个销声匿迹,不知所踪。直到今年夏天,来了一位叫喜哥的人,找到白铁,拿出千年前红派与刘维天余孽签订的契约。

这份契约在红派中代代相传,历代掌门不敢违逆。就像喜哥传信到花影谷,落款一个巫字,便会让走影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不仅是守诺,似乎其中还涉及到了诅咒。

白铁看到契约,毫不犹豫带领喜哥去往地狱城。为啥叫他带路?喜哥自己不知道地狱城在哪儿吗?

不是。因为我用鬼晶镇压五方尊惹的祸。

白玉贵和明珠死后,白铁天天到森林天坑寻找鬼晶,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正因为这块鬼晶,才能开启地狱深渊的门户。也正因为这件东西,才让他养炼出变态的多命鬼和人尸鬼!

在喜哥来之前,他就一直潜心研究此事,始终缺了一点火候。喜哥来了之后,指点他一个迷津,终于开窍。至于溶洞里的画命符秘籍,是他很多年前发现的,只是光懂画符,不懂怎么画命没什么卵用。并且成为画符师后,自然而然就在地府得到备案,所以斗笠哥才知道有他这么号人物。

喜哥走了之后,他很快便成功养出了多命鬼、人鬼尸以及囵!

成功秘诀,是借助大床上的尸骨和灯盘。但必须在灯盘上放入鬼晶,点亮油灯。可是一旦点亮油灯,地狱深渊便会打开,根本不能施法。喜哥就教了他如何控制这道门户的秘诀,那也是从天目教流传而来的。

以“鬼晶天灯”在神秘尸骨上,放上死者的皮肤毛发,便可养出一具跟真人一样的“生物”,比妖人更完美,令人真伪难辨。他养出的第一个便是莫可欣,但因为喜哥送信说,有人想要一个漂亮的人妖,他又在莫可欣身上增加了男性象征物,于是养出一个变态!

他称这种生物为“鬼晶人”!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全能训练营  再闯韩娱  瞿白鹿  大唐李承训  韩娱之我与妹妹  大术师  鬼娃笔记  新世界的女修  商女千月  有妖来袭  火爆妖夫  人皮沙发  神话天蛟  虚实进化  重生之俗人崛起  天荒不灭  亡灵快递公司  贤妃无良  秦时农家女  楚暮倾城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