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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晚上的时候,从幸福梅林搬运物质人,陆续回到了阳山聚居地,几百辆汽车载满了物质浩浩荡荡停在阳山聚居地外面,丁武一行人在聚居地门口对袁崇焕和李立等人举行热情的迎接仪式。
丁武等人看见装满物质的几百辆汽车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这些物质足足可以解决上万人几个月的需求了,如果拿去换成普通的土豆、红薯之类的食物应该在一年以内都不用为食物发愁。
“李兄弟,你看要不我们让刘璇带领一部分人先赶往远山县?”几个聚居地领导人物一来到房间,袁崇焕就指向一个中年人对李立说道,通过李立解决幸福梅林的诡异事件以后,袁崇焕等人隐隐的以李立主。
“也行,不过路上一定保证先遣队伍的安全。”李立看了看袁崇焕推荐的中年人,沉吟少许,他心中也明白袁崇焕的意思,他则是向众人传达一个信息——他以李立为首。
通过神识一扫,李立发现这个叫刘璇的中年人是一个五阶的异能者,这让他心中一惊,在荒野的小聚居地中很少有这样的高阶异能者。
最让人不解的是,不管是五阶的刘璇,还是神秘的四阶楚云,都被袁崇焕非常尊重,而袁崇焕不过只是一阶的异能者,而且岁数也有一个甲子,完全不符合强者为尊的荒野生存法则。
“但是我们派出的侦查小队还没有返回来,如果这样冒险前进会不会有问题。”中年眼镜男看了看李立。一脸犹豫之色,他是想适当的表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毕竟他原来也是一方聚居地的首领。说什么也要在领导团队里面获得一份话语权,他的话语几乎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但是却十分巧妙。
如果第一批人群路上没遇到大的危险,也没人说他什么,毕竟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深入人心,但是第一批人群一旦在路上遇到大的危险,人们就会想到他。他的地位就在团队直线上升,话语也有了分量。
“李康,你小子就是前怕狼后怕虎的。你这书呆子性格得改改,亏你也是一方聚居地的首领。”一个粗犷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一个满身肌肉的大汉不屑的看了一眼眼镜男。
“沈重山别胡闹了,李康说的很对。我们要考虑好一切可能发生的因素。”袁崇焕瞪了肌肉男一眼。语气严肃。
这名叫沈重山的人看见面色郑重的袁崇焕,也收起了嬉皮笑脸,一脸认真了起来,看来这一幕,李立心中大感好笑,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沈重山居然害怕袁崇焕,正是一物降一物。
“要不这样,上次我们收集上百支血煞组织的九五式自动步枪。这些枪已经分给下面的战士,我们就派这些战士护送第一批人群?”丁武看见讨论的人群。目光看向李立,早在他心中就把李立当成了团队的领导者,他是李立坚实拥护者。
“现在李兄弟要稳坐阳山聚居地,防范血煞的攻击,现在也只有这样计划,我在叫楚云一起上路,有了这小子一起应该问题不大。”袁崇焕摸了摸下巴的胡子,面露思索之色。
“好,就这样,先走一部分人也好,既可以减轻运输压力,又可以让先进入远山县的先遣队伍在那里接应后续部队。”李立听完,立刻拍板同意,他在就为不断增多的人群烦恼,如果血煞来袭,他一个人根本保护不了这样多的人,还不如慢慢的输送一些人先离开。
“那第一批多少人?”刘康看见李立定下这件事情,再一次问出了大家都会想到的问题,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
“三千吧,我刚才统计过了,我们现在一共有各种车辆1000多辆,我们分拨300辆车出来运输第一批部队,预计后天,第一批部队就会到达远山县,然后回头过来接应我们。”丁武笑了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是一个比较细心的男人,很多事情还没交代他便做好了准备。
“好,就按丁武说的办。”李立赞许的看向丁武,再为团队做出了决定。
“丁武,事不宜迟,你先去安排这件事情。”袁崇焕看了看李立,转头对丁武说道。
接下来,众人有仔细商量了一下各方面的细节问题,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如何面对血煞的攻击,现在闹出这样大的动静,血煞不可能不知道,就算血煞不知道是他们杀掉那批血煞小队的佣兵,但是就凭阳山聚集上万人也会引起血煞的注意。
不多时,一支由三百辆汽车组成的车队,装满物质缓缓的离开了阳山聚居地,这支车队看起来就向逃难的难民,甚至还比印度爬满火车的逃票者更加夸张。
一辆普通的国产比亚迪越野车,居然搭载将近二十人,不管是车里还是后备箱,甚至车顶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唯一拥有空隙的地方就是司机前方的挡风玻璃。
这支车队缓缓驶出了阳山聚居地,在无数人群的欢呼声中踏上了征途。
深夜,皓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洒满了大地,李立和李菀盼一起坐在阳山聚居地山腰的一个空地上,李菀盼轻轻的靠在李立肩膀上,一起看着山下时而闪烁火光的阳山聚居地。
“菀盼,你后悔跟我一起来到荒野吗?”李立转头看向李菀盼,轻轻的拨弄了一下她的秀发,把被微风吹到额前的一缕发丝放到她的耳后。
“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李菀盼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声音轻柔,
虽然李立和李菀盼在一起了,但是李立根本不知道李菀盼的过去,也不知道李菀盼童年经历过什么,这也是因为李菀盼没有和任何人讲述的原因,她是一个不需要过多倾诉自己内心的人,不同寻常的童年和人生经历,磨练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她,她的性格坚韧程度远远不是李立所想。
“有你,我李立真的很幸福。”李立摸了摸李菀盼俏脸,语气很是平淡,但是他的内心却是暗暗发誓这一生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对待李菀盼,就算有一天自己不再爱她了,也要让她一直幸福下去,不弃不离,既然牵了她的手,他就不会放手。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我们就一起埋葬我们的爱情。”李菀盼似乎看出了李立的心思,美眸流转看了过来,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很明白爱情,爱情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像昙花一样,轰轰烈烈,盛开在人生最美好的年龄,也凋谢的很快,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爱一个人一辈子。
生物的本能就决定了爱情不会长久,爱情是产生在两性生物之间的一种情愫,既然只会产生于两性生物,便说明爱情离不开繁衍,生物繁衍本能决定了生物会厌倦始终如一的伴侣,寻找其他的伴侣,以扩充生物基因库,实现基因的多样性。
这是千万年以来两性生物进化出来的生存法则,就像生物会本能的照顾后代一样,如果没有这个法则,物种或许早就灭绝了,也不会有生物的多样化存在。
“就算没有爱情,你也是我的唯一,把你写入我的基因,融入我的血液,我们不弃不离。”李立亲吻李菀盼一口,眼中充满了坚决。
这不是因为处于热恋之中的狂想,被狂热的爱情冲昏了脑袋,这是他内心最深处的写照,当李菀盼不顾一切离开蜀都要塞,跟她一起来到荒野的时候,他明白这个女人为她放弃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女人不后悔当初的决定。
“你也是盼儿的唯一,今生今世的唯一。”李菀盼看着夜空下的下月,眼神充满了坚定之色,自从李立为她赎身拿着她离开东皇击集团时,她就把李立当成此生唯一的男人,只要李立不弃,她便生死相依,不管以后多苦,路有多么的艰难。
就这样两人在夜空下,繁星皓月的照耀下,紧紧的靠在一起,两人都在回忆第一次见面,相处,最后到相爱的过程,这个爱情仿佛早已经刻在三生石上面,他们就是一对乱世红尘难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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