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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该我表演了
这个大家嘴里的篮球王子,姓王名子,真叫就叫王子,他从小就爱篮球,从小学球,一直到现在,打了恐怕至少七八年的篮球,而且他对篮球也有极高的天赐,在育才高中,只要是他所率领的队伍,那便是无敌之队。
打校外的一些队时,他一向都是会叫人笑着来,哭着走。而且,此人打球极为冷静,最讲究的就是后发制人。与一支自己不太了解的球队打球,第一节一般都会落后,这是因为他在观察对方的球风,知己知彼,一旦熟悉了对方的打法,那胜利最终是属于自己的。在他想来,一场球近四十分钟,后发制人才是王道,一场球真正的时间,是从第二节才开始的,第二三节扩大优势,第四节巩固优势。
可以说,王子不仅仅是一位难得的篮球好手,更是一名难得的将帅之才,所以,在自己组建的球队里,他不仅起到核心作用,更是起到教练的作用的。
今天,贺正华第一节所表现的强势,并没有被他放在心上,此时,他已经基本熟悉了对方的打法,而且贺正华的个人表演已经博得满堂彩,甚至都要抢走自己的风头了,所以第二节开始到现在,他准备玩真的了。
贺正华见一个哨子之后,对方的球员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略有点吃惊,不过马上镇定下来,心想这只不过他们在自己给自己打气而已,难道还真的如少林足球里所放的,自己给自己打了强心针,一下变得很强?
不过,当对方开始进攻之后,贺正华才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大错特错,对方虽然没有打强心针一类的东西,但在实力上,的确提升了一个档次。
第一节和对方交手时,感觉对方的进攻并不那么的强,现在,完全变了。对方动作迅速的令自己都有点难防,更别说其他四人了。
对方第一次进攻十分顺利,几个人配合的十分流畅,攻到篮下,王子一个跳投,球进了。
贺正华不服气的将球抄在手中,组织进攻。他知道,这时候千万不能让对方打出气势来,一旦形成气势,那样防守起来更加的难,若要压抑住对方的气势,唯一的办法就是己方提高进攻力。
像刚刚一样,对方进一球,己方进一球,互相胶着,直到终场。
可惜的是,想法总是好的,现实总是无奈的,当贺正华组织出一出有效的进攻,但在对方的篮下准备跳身投篮时,突然感觉手一空。
贺正华的脸色变了,被人盖帽了。盖帽的,正是一脸轻蔑笑容的王子。“这是还你刚刚的一个盖帽!”王子说完,还不等贺正华反应过来,带球朝对方的禁区冲去。
这盖帽加上带球冲,说起来慢,其实也只是几秒钟的事,等贺正华这方的防守球员反应过来,王子已经带球冲到对方的篮板之下,轻松的一个跳投,球又进了。
在王子的带领下,他这一方的气势完全打出来了,进攻如潮,多点开花,甚至还投了两个三分球。第二节还没过一半,王子所带的队与贺正华所带的队的比分差距缩小了,五十七比六十,只差三分而已。
看台上再次沸腾起来:“哇,王子终于发威了!”
“哈哈,王子还是坚持他一贯的作风,第一节保留了实力,是为了查探对方的实力,现在估计已经掌握了对方的实力,所以在第二节发威了!”
“不愧为王子啊,他永远是我们学校的王子,谁也抢不了他的风头!”
“王子真帅!”
“对啊,外校的那个帅哥虽强,可比起咱们的王子哥,显然还是差了一点!”
“我们的王子是无敌的!”
贺正华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非常难看,他总算见识到育才高中这些高中生们墙头草的本性,刚刚,这些赞美之词还是给自己的,转眼间,王子一发威,便易主了。
本来是借着这次篮球赛的机会大出风头的,结果没想到对方的王子隐藏了实力,看来,风头出不了,还可能受到羞辱呢。
第二节一结束,王子所率领的队伍便反超了贺正华所率的队,七十比六十二。
半场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休息时,贺正华等人聚在一起,小强道:“华哥,对方现在气势如虹啊,现在怎么办?好像没什么办法阻止他们了!”
贺正华想了想:“防守我们不如他,第三节时,咱们和他们打对攻!以我为中心,你们掩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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