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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对的时间(第1页)

看了眼身后那一直温润如风的男子,吴雯心里不知是庆幸还是别的,总觉得这一刻真是太让人满足了。先不说她是否爱洪哲清,因为爱这个字真的是太难定义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对洪哲清,是有情的,不然,她不会答应他跟他交往。

当然,她也答应过昊明,但是她却不爱他,甚至是可以说,出了感激没有其他。可是,这跟洪哲清的情况不同。这次,没有人情债的束缚,她是完全自愿的,也是跟着自己的心走的。虽然她也不是很清楚,自己在答应洪哲清的时候是怎样一个心态,她只知道她对洪哲清有情,即便说不上爱。

大概是,经历过潭辰和这个人后,她有那么些的伤心,有那么些的迷茫,一转身的时候,恰好看到了洪哲清,觉得,洪哲清也不错,至少比潭辰和更适合自己,不如就这样吧。可能也就是这种心态驱动着吴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她不知道他会不会是那个对的人,却不得不说,洪哲清这货很会卡时间,在对的时间站在她的面前。

而现在,吴雯一点也不后悔这个决定,甚至是很庆幸。在她看来,洪哲清就是一个物美价廉、居家必备的好男人,她可是淘到大宝贝了。

洪哲清并不知道吴雯在想些什么,他就像掉进仙境里的爱丽丝一样,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并非他真的对这跟古董一样有年份的房子有什么兴趣,仅仅只因为这里是吴雯成长的地方,这里一定埋有她一点一滴的记忆,所以,他仔仔细细地瞧着,无非是想从中看出点吴雯的痕迹。偶尔看到她那样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也便回以一个微笑,或是问一句“怎么了”。

吴雯也知道自己盯着人家走神是件不礼貌的事情,因为你自己天马行空、神游太空了,却独独给人家搁在了你的思想之外,遐想着别人,却不让别人知道,这倒真真是太占人家便宜了。

所以也会心虚的回一句,“没什么。”

是啊,没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随口讲一句“没什么”,其实大多情况下,只是因为你并非他想要倾诉的人,所以便以一句没什么就敷衍了过去。只是,此时吴雯想的是,确实没什么,一切都过去了,都成为了昨天,她开启了新的旅程,在她身边的人是他,所以,真的没什么了。

就像这个家一样,家还是原来的样子,连桌椅的摆放都未曾变过,窗台上那个她以前闲来无事就拿来摆弄的魔方也还在那里,弟弟临走时没有带走的一些书本也还好好地放置在角落,一切还都是原来的样子,都是他们离开时的样子。只是,也终究是离开过的,即便有张婶的照顾,时常来打扫,但还是积了薄薄的一层灰。

“洪哲清,你做过家务吗?”

洪哲清也不知道吴雯那异于常人构造的脑袋里又冒出了什么新点子,但是还是挑着眉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然做过。”

作为新时代的好男人,怎能不会做家务呢?现在的女人,早就不是以前那些遵守三从四德、能够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人了,一个个最擅长做的饭估计也就是泡面了,注意,不是煮方便面,而是“泡”,强一点的兴许还能煎个鸡蛋。所以,女人在择偶时,出了要有车有房有品性,还要在外能赚得到了毛爷爷,在家能伺候得了老婆孩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更何况,洪哲清虽然有个司令好爹,家世显赫,却从型被送到了部队,并没有过过几天少爷生活,身上自然也没什么少爷毛病。现在也没有住在主宅,而是在一个很普通的一百三十多平的公寓里,没有管家和佣人,所有的东西自然要自食其力。而且在部队待了这么久,内务这种事情自然不在话下。

知道洪哲清的情况,吴雯满意地点点头,就好像又发现了他一个优点似的,颇有表扬的意味,“既然这么能干,那就一起打扫卫生吧。”

吴雯也学着洪哲清那挑眉的样子,回礼过去,双手环在胸前,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嘴角挂着坏笑。就像是古时候的帝王要翻绿头牌一样,似是在告诉那个妃子“你待会儿可要给朕好好表现啊,让朕知道你这床上功夫到底有几斤几两,可别只会在这儿溜嘴皮子。”

晃晃脑袋,洪哲清将自己脑中吴雯那帝王的形象和自己那被待宰妃子的形象甩出去。大概真是被吴雯那奇异的脑袋给传染了,不然怎么会有这种景象在脑中成型。

疯了疯了,神经质果然是带传染的。

说打扫就打扫起来,两人商议好,先将这内屋给打扫好,然后再打扫其它的。

吴雯干劲十足,还用吴卿留下的学习报纸折了两顶帽子,就是那种以前刷墙时候带的那种报纸帽子。说实话,这帽子折的还真不错,有模有样的,就是戴在那玉树临风的洪哲清脑袋上,就跟萝卜顶了青菜的叶子,怎么看怎么不搭。

见吴雯嘲笑他,洪哲清也不甘示弱,只怪她折的不漂亮,拉低了他的外形分。

两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互讽着,兴致高的时候,吴雯突兀地一嗓子吼了出来,“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这着实吓了洪哲清一跳,心里暗暗的再次称赞吴雯的神经特质。

过了一会儿,吴雯又一改粗犷歌风,来了一曲细腻的“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手里的笤帚还在high的时候充当了吉他和麦克风,自演自唱,就跟再开演唱会一样,神情陶醉得逗得洪哲清直笑,嘴里还断断续续地重复着,“雯雯,我真是……服了你了,真是服了你了……”

多年之后,洪哲清仍然对此时这个疯疯癫癫的吴雯有着一份难忘的悸动。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记得吴雯此时唱歌的模样,也记得此时自己大笑的样子。脑海中,只要闭上眼,就能看到这个可以称得上简陋的屋子里,年轻的女子在耍宝似的拿着笤帚疯癫大唱,而男子则靠在墙边毫无形象地大笑,还是不时地跟着女子的歌声打着节拍,来个响亮的口哨捧捧场炒热气氛。这一幕,洪哲清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这屋子里没有奢华的装潢,也没有纸醉迷津的娱乐活动,只有他和她,却是那么简单而真实的快乐。

他,洪哲清,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这一生,无法拥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无法摆脱家族给予的光环,更无法像一个普通人那般地平凡度日。而这简单而真实的快乐,对他来讲,真是及其宝贵的。

两个人疯疯癫癫地一直闹到吃饭的时间,隔壁的张婶站在院子里就朝着这边叫:“雯雯,雯雯……”

吴雯也赶忙应着,“哎……”

“你赶快带着女婿过来吃饭。”

“好嘞,这就过去。”

李婶怕吴雯他们磨蹭,紧接着又嘱咐了一句,“赶紧的,别磨蹭,等会儿菜该凉了。”

“知道了。”

吴雯也不敢磨蹭,怕是耽误了张叔张婶吃饭,刚应完声儿,把洪哲清和自己手里的家伙什儿一扔,拖着他就往外走。

“等会儿,帽子帽子。”

吴雯这一瞧,还好洪哲清提醒,要不他俩还真跟个二百五一样地戴着破纸帽儿就出去了。本来洪哲清还想把帽子妥善安置,毕竟那也是吴雯折的,也是第一次送他个什么东西。但是吴雯这粗野性子此时在吃的面前,哪有那份细腻心思和浪漫情怀,两脚一翘,把洪哲清头上的帽子一勾,连带着自己的帽子,就那样随手抹在地上。

两个人是小跑到张婶家的,因为现在已经下了雨,即便张婶家只住在隔壁,两个人身上也淋了些雨。

就刚才跑那几小步倒是让一向稳妥的洪哲清生出了些浪漫情怀来,一边帮吴雯擦着头发上的雨水,一边笑着说:“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拉着女人的手在雨里跑,刚才兴许学电影那样,把外套脱下来遮着头顶跑,说不定会让你觉得浪漫点。”

吴雯一听这话,立马就笑了,丢给他一个大白眼,“算了吧你,别学电影里那些,试过之后你才会知道有多扯淡。一个破外套就能遮雨了?开玩笑,那伞商早就街头要饭了。而且头上遮那么个东西跑起来多慢啊,说不定会比现在淋得更惨。所以我劝你啊,还是把那些文艺小青年的浪漫气息给收敛收敛,咱平常过日子就得了哈。”

说实在的,洪哲清还真是第一次听女人说不喜欢浪漫的,“女人不都喜欢这一套吗?”

“女人虽说也是个物种,但也要分人吧。在我这种经济适用女眼里,浪漫算什么,能当饭吃吗?浪漫就是扯淡。”

其实,这世上真正不喜欢浪漫的女人还真是少之又少。吴雯说自己不喜欢浪漫,那是不喜欢那些“绝对的浪漫”,不喜欢只中看不中用的浪漫,铺张浪费、华而不实,并不适合过日子。当然,很多女人对浪漫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认为浪漫就是要开心,就是要这种感觉这种Feel,说人活一世不就图一快活吗?光整天为了过日子而过日子能有什么乐趣,有设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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