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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娅听到小巷上方传来破空声,她抬头看去,一个蓝色的身影闪过,如鸟般轻盈落在她面前。
多米诺眼罩遮不住夜翼的怒气冲冲,他双手握着卡里棍,长腿一迈就把她逼进了墙角:“我不是让你不要跟踪我了吗?!”
她低头不说话,看着夜翼靴子底部的蓝色出神,上面沾着土、沾着血,黯淡了色彩,她生出一种渴望,想跪下亲吻他的脚,帮他把鞋底擦拭干净。
“看着我。”夜翼说。
她看向他。
“说话!”夜翼伸手拿棍子砸了一下墙,她忍不住往旁边躲了一下。
今天夜翼格外得暴躁,他追着哥谭河里的尸体来到布鲁德海文,震惊于这个港口城市的混乱衰破和系统性的腐败,决定留在这里。仅仅两个月,她就出现了,重复她蹩脚但锲而不舍的跟踪——从他还担任罗宾开始,到他离家出走,长住纽约,再到他返回哥谭,如今又跟着他来到了布鲁德海文。她的跟踪技术没有提姆那么高超,时不时被他或其他人发现,偶尔陷自己于危险之中,还要他去救她,这一次,甚至连累了其他人。
过了一会儿,她才道:“没什么好说的。”
“你吃药了吗?”夜翼问。
她没回答,夜翼感到太阳穴突突跳了起来。这么多年,他劝她去看病,压着她去看病,劝她吃药,盯着她吃药,打过她、骂过她,好说歹说,让她按时吃药,不要跟踪他,这么多努力,都像对着空气挥拳,白白浪费力气。有时候,他会反思,他真得在有效努力吗?如果连一个人都拯救不了,又如何拯救一座城市?但更多时候,他感到疲惫,感到无力,感到心里那点同情,那点善意,都在日复一日推石头上山的过程中,被慢慢消耗殆尽。上一次抓到她跟踪,他已经厌倦了说教,厌倦了训斥,只淡淡丢下一句:“再让我看到你一次,就把你关进阿卡姆。”
而这一次,就是现在。
“你要把我送去阿卡姆了吗?”她问,声音轻柔。
他盯着她,胸膛里燃起怒火,他不想把她送去阿卡姆,也不想把她送去其他精神病院。就像她不愿意吃药,他也不觉得她病得有那么重,而在他不愿承认的意识深处,他认为这代表了他的失败。
她有几个月没染头发了,发根是黑色的,往下是分层的黄色,毛躁、分叉、像枯了的杂草。她用的染发剂太劣质了,每次把头发染红,没过几个月就会掉成黄色,她再重染,周而复往,像一个死循环。
“你很想去阿卡姆吗?”他冷冷道。
她不想。虽然她十一岁才到哥谭,但足够对阿卡姆形成恐惧。可是,就像靴子终于落地,她感到解脱,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她的命运得到了宣判。她精神病发作,被退学,离开唐人街,在哥谭其他区独自流浪,卖身失败,开始出卖力气,做夜店的保安,追着他在不同城市辗转,人生已经烂完了,如今迎来结局,就像一个腐烂的苹果,可以被扔进垃圾箱了。
“你把我送去阿卡姆吧。”她又低下头。
夜翼抓住她的头发,逼她抬头看他,她有些吃惊,他凑近她的脸:“你就这么想把自己毁掉?有意思吗?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的父母不会伤心吗?你以前可拿过奖学金!你就不能好好吃药,去过正常的生活,好好谈个恋爱吗?为什么要这样骚扰我?你不仅会害了你自己,还会害了别人!”
他手一松,她的头又垂了下来,就在这时,一丝灵感突然闪过他的脑海,他说:“我要把你送回唐人街。”
“不要。”她惊恐地抬起头,“不要。”
“为什么不要?”夜翼觉得荒谬,制住她的方法竟如此简单,为什么他之前从没想到?“你也知道丢脸?那你还天天晚上跟踪我?是不是没人认识你,你就不在乎名声了?跟在一个男人后面这样跑来跑去,你知道别人怎么说你吗?”
见她头又低下来了,夜翼再接再厉,加大火力:“你严重地侵犯了我的隐私,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你这样追求别人是不会成功的。你已经成年了,该清醒一点了!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对自己负责一点!回哥谭吧!”
每次抓到她,夜翼都要这样教育她。但这一次,或许是他提到了她的父母,或许是他的威胁真正起到了作用,她感到自己的厚脸皮终于绷不住了,她睁大眼睛盯着自己的脚,运动鞋脏脏的,然后一滴泪珠滑落,微小的水花溅起,夜翼不说话了。
空气静了半分钟,夜翼率先打破沉默:“明天回哥谭,不然我就把你送到你阿姨家。”
他转身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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