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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来就是一个穷地方,如果议员不需要我们,我们就换个地方。 贝拉今天难得穿了一件白裙子,她出狱之后恢复了很长一段时间,皮肤重新丰盈起来,圆润的珍珠串成腰带,固定在身体的纤细处。只是漫长的监禁时光还是摧毁这具身体的一部分,尽管她极力挺直脊背,身体却仍旧不由自主地朝一侧倾斜。 她踩着高跟鞋,恼怒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我说:“已经很漂亮了,要涂些口红吗?” 她的旧口红早就干掉了,可怜兮兮地挂在管壁上。我们就出发一起去买新的。 即使贝拉有通缉令在身,但是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服装店的老板还是照常为她丈量身体,店员不断给我推销新一季女巫时尚。 贝拉和裁缝因为什么事情正在激烈交流,我打了一声招呼,要出去走走。我已经有十多年没与巫师接触过了,这里似乎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当年考验斯内普的路牌还在。想到那个小子,我就常常感到窝火。 ——他的头发还是那么脏! 大概是背后说人的缘故,我见路的尽头出现一个斯内普模样的人影,想到在这个时候在这里见到他就一定是要请他吃饭,送他回家的,但是他的头发那么邋遢,必定会弄脏我的爱车。情急之下,我躲起来,装作没见过他。 过了一会,又一个我更不愿意见到的人出现。如果说我不愿意见斯内普是因为他本身,而我不愿意见那个人,则是因为我自身。 但是,如果我此时不去见她,未来说不定就再也见不着了。她已经老了,我也正在衰老。我们本身并不是在和时间进行赛跑,我们就是时间本身。 “啊麦格教授,竟然是您,真是好久不见。” 我从躲着斯内普的林子里跳出来,一个劲盯着麦格教授的脸去看。教授后退两步,略带警惕地望着我,过了好一会才说:“加尔小姐,好久不见了。” “嗯哼,我看见了讨人厌的斯内普从路中间走过去,又看见您,这算不算否极泰来?” 教授没有回答我的话,她的魔杖一直握在手心。我看见了,就说:“您知道吧,那个东西对我没有用。您不必害怕我,我目前对您并没有恶意。” “要去酒馆吗,在路口说话太愚蠢了。” 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自然就不愿意站在路牌底下,叫她随时都能向我道别。 麦格教授挑起一边眉毛,“当然可以,看起来加尔小姐有许多话要对我说。” 我们走进酒馆,没想到斯内普居然也在这里。我瞪他一眼,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要来坏我好事。斯内普也光速远离,距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您要喝些什么呢?”我对教授说,“我是不打算在这里喝东西,这里的饮料对我而言都相当难喝,我讨厌所有酒精饮料和借着酒精饮料名号行事的其他能入口的东西。” 见她看向我,我又说:“当然,我也会喝一点葡萄酒,但是我不会喝醉。” “我不喝东西了,谢谢。”教授说。 “好吧,我和您好久没有见过面了,大约多少年了?二十、三十年?”我算的不太明白,继续说,“您不用太担心,我今天来这里还有其他事,只是凑巧遇见您,就想和您聊聊天。” “加尔小姐想和我聊什么?”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我和您只认识了一年不到嘛。唔,我很少想起霍格沃茨的事情,现在早忘得差不多了。您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过得还不错吧?” “您看上去确实将自己照顾的不错。”教授说。她一直盯着吧台,像是上面的纹路何其壮丽一般。 “是了,”我说,“我过得很好,就像您之前找到我一样。我不需要靠着任何人活着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但是我的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忧愁——就像我说过的,我像过去一样好,但是始终不是‘过去’。” “过去早就过去了,遇见的人不可能变成从没有遇见,发生过的事情也一定会留下痕迹。这些东西就像长在身上的疤痕增生物,如果要让皮肤重新变得洁白无暇,就要仔细、小心地切下来才好。” 教授的表情忽然变得凝重,我又说:“哎呀,实际上,我找您说这句话也不怕您多想。以前我为黑魔王做事,但是我现在不愿意效忠他。我坦白和您说,我回英国是要做一件大事的。” ……………………………………………………………………………… 示威 我并没有明说那件大事是什么,却巧妙地令教授明白我的意图。我并不担心她告密,也不害怕任何人告密。因为我早就把这件事说给黑魔王听过,他知道我想要杀死他。 如今我这样翻来覆去地说,实际上也只是为我自己动摇不堪的内心增加垫衬,好叫我在将来一举下定决心。 我在想,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去追寻幸福,那么就一定是要下定决心的。犹豫不决的人往往会失败在路上,如果一开始下定决心,又临阵脱逃,那将比犹豫不决还要更加可悲。 实际上,对于杀死黑魔王这件事,我大脑里总是如潮汐般涌起种种冲动。我一会想到生活的可悲,一遇到不如意,就会想着杀死他;可是等到我回到小家,与羊坐在电烤炉前等贝拉做好饭的时候,就开始觉得现在的日子也不错;可是当贝拉叫我进去干活时,我又觉得杀了黑魔王也未尝不可。 我对黑魔王的杀意并非恨意,细究起来甚至连一丝一毫的私人纠葛都没有。它过于纯粹,甚至到了连我自己都无法分辨的地步。 我想杀死他正是因为“纯粹”,我需要黑魔王保持“纯粹”,而这种纯粹的来源却并非是黑魔王,而是一个故事。 耶稣复生的故事。 我曾经自认为彼得,又将黑魔王看做耶稣。这其中不乏有贝拉等人引导的因素。他们希望用这个东西拴住我,叫我为他们效力。我是一个恶魔,自认为生活在地狱里,周围的所有人与我一样是恶魔。 可是噩梦间歇,我睁开迷蒙睡眼,却发现我只是一直被蒙起眼睛饱受鞭打的驴。我受苦不是因为我是恶魔,我做了错事,而是因为我生下来就是一只拉磨的驴。 他们蒙住我的眼睛,接着,又用“宗教”这种东西充作胡萝卜吊在我的鼻子前面,叫我为他们做事。他们为我找到一位不合格的耶稣,叫我做殉道的彼得。 彼得劝过耶稣三次,想要叫他逃走,而耶稣甘愿赴死。 维达·加尔劝过黑魔王三次,黑魔王却执意行凶。 我说过,求生之举并不可耻,生物的求生之举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我能够理解黑魔王畏惧死亡,可是也会因此对他感到失望。 他不是耶稣——不是纯粹的耶稣,他占用这个名号、玷污这个名号,也玷污我的名声,我的信仰。 也正是他的死亡彻底揭开我眼前的蒙眼布,我看见镜子,发现自己只是一只驴。当时,面对顺应命运死亡的黑魔王,我看见的不过是一具凡人的身体。他不是恶魔,我也不是。 过往掺着杂质的纯粹不过是表象,他是一面谎言重重镜子。所以我杀死他,并非他本身,也并非因为他的求生欲望,他背叛了我心底的纯粹,也背叛我一直以来的信仰。 我前往美洲,每日渴望迎来他的复活。仔细思考,我究竟是想他复活,还是带着我给他编织的“纯粹”幻梦彻底死去呢? 想来应该是后者。 我当然是爱黑魔王的,只是这种爱暴烈到我与他之间都无可抑制,无可阻止。他像是贝拉一样以某种自然而然的态度走进我的生活,我为什么不爱他呢? 隔着耶稣的幻影,当我看向他时,这层感情的表面也镀上金光。如今,剥去亚麻布,我发现我仍旧爱他,感激他,但是我却无法放下对他的杀意,就像我说过的,当黑魔王与“纯粹”绑定在一起,他便不再是他本身了。 他是我身上另一层不耻的痕迹。 我要切掉他,除去他,叫我的生活更加完美无缺。 就像我对布莱克家那样。 教授无法理解我与黑魔王之间这种复杂的感情,她将其误认为是仇恨,就对我说:“如果你没有完全的把握,就不要对他出手。” 她是恐惧黑魔王的,也想杀掉他。于是,在相同的目的下,她的神色变得缓和,叫酒保上了一份威士忌,又替我点了一杯橙汁,她说:“过去我总是在想,你和贝拉为什么会生活在一起。” “后来我就不再想这些事了,实际上,我也不应该想这些事。”她说着,以一种极为冷硬的态度对待我:“如果我曾经做过什么让你觉得这是我对你的特殊关照,或者让你对我心存感激,还请你忘记吧!我只是完成我的职责,我对自己问心无愧罢了。” 我瞪大眼睛,盯着她骤然变化的面孔,尖声问她:“您当初不是见我可怜——您那么关照我——您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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