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华仔的声音低沉深情,号称情歌王子,他唱的是刘德华的《忘情水》,一首老歌,让他演绎出新的味道。
李云在旁边站着,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着这首歌的优美。
在前世,李云对刘德华十分敬佩,对他的歌,也是百般喜欢,所以听到这首歌时,也在认真的听。
不得不承认,华仔的唱歌技术很高,每一个音符都拿捏得很准,掐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酒吧里很静,只听到华仔在唱歌,歌曲高潮时,一群人开始叫起好来。
一曲歌罢,低下便有人开始起哄。
“华仔唱得那么好,那个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就是,一个街边唱歌的,也配跟我们华仔比?赶紧跪地求饶,我们饶你一次。”
当然,也有一些听过李云唱歌的人喊着:“让大雨唱唱,大雨唱得很好听的,和一般的歌曲不一样。”
反对的人喊道:“有什么不一样的,歌曲就是歌曲,他还能唱出花儿来?”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进来了十几个人。
这十几个人都是年轻人,是白天在广场上时,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男也有女。
他们白天都加了马龙的朋友圈,刚才马龙出去后,先发了个朋友圈,通知大家,大雨现在正在11CLUB进行PK,需要大家的支援,他们看到朋友圈后,便自发的来了。
这是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的此时已上床睡觉,但看到朋友圈后,还是第一时间赶来。
这群年轻人是有备而来,有人带了手鼓,为李云助阵。有人带了一堆小喇叭,发给了同来的每个人。
而酒吧里,也渐渐的形成了两派,一派支持华仔,站在酒吧内侧。一派支持李云,站在酒吧外侧,门口处。
酒吧很大,总共有三个区域,不过此时,大家都集中到最大的区域内。
酒吧的服务员帮李云安好了音响支架,按照李云的要求,给李云找来了一个小凳子。
一看到李云要坐着唱,台下传来了窃窃私语,不过,没有人大声说出来。
一切调试完毕,李云轻轻的拨弄了一下琴弦,旋律一下子就出来了。
这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李云渐渐发现,前世那些民谣歌手留下的这些民谣歌,都是有灵魂的。
并不是说,自己知道它们的歌词和曲调,自己就能唱出每首歌的精髓。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点,迄今为止,李云觉得,自己体会得最深刻的,应该就是这首《途中》了。
因为那晚在山里露宿,李云听到了万物生长的声音,听到了鸟叫,蝉鸣,风声,这才体会到了《途中》的真谛。
所以,这第一首歌,他决定冒险一下,唱出这首稍微有点平淡的歌。
‘夕沉下
的飞鸟
影子多细长
夜宿在
某山口
雾气湿衣裳
挎壶酒
给荒野
饮酌那秋黄
不吁然
不吟唱
只拾掇行囊
……
听街声
闻世况
或走俗寻常
经戈壁
过断桥
塌落泥土香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暴走瓦罗兰 [快穿]女配的逆袭之路 最强系统之游戏升级 爷,你就从了妞吧 老婆,太难追 不朽天棺 农门闺秀 国服第一网吧 萝莉末世记 凤凰为求缘 重生之影帝牵回家 臣妻 锦绣农女田园香 极乐妖精调教 锦堂春慢 清微天主 女王修仙记 重生之神话组合 国色天香 三国风起云扬
要说唐门最纨绔的莫过于唐无乐。明明长得一表人才,却天天端着个鸟笼,穿着最华丽的衣服,整日无所事事,以欺负别人为乐。见到漂亮女人就上去调戏,看谁不顺眼就过去折磨人,非要整得别人跪地求饶他才高兴。可就是这么一个人,为了妹妹横死金水镇,连尸首都不异而飞。一场荒唐人生,换来多少唏嘘?本来以为一生轻浮,过够世家公子的生活。偏偏船上爬了个美人上来,勾心斗角,最后连自己的心都输了。无乐少爷哎呀,今天天气真好,美人儿,少爷我为你绘一副丹青如何?漂亮的教主大人我的针放哪去了?!无乐少爷媳妇儿我错了本文于9月25日入V,当天三更≧▽≦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安乔怎么也没想到,前一晚在酒吧被她解了皮带的大叔会在翌日衣冠楚楚出现在自家沙发上。同日,头条安乔被高门世家退婚。全滨市的人都觉得她前程尽毁时,他站出来接手了她的人生。从此,17岁的安乔有了未婚夫和监护人,30岁的沈默有了软肋与盔甲。沈默对外介绍就称‘我先生’。18岁生日,她跟朋友们介绍他叫沈默,是我叔叔。当晚,安乔就被沈默抵在墙角明天,给我重新介绍一遍!世人皆知沈默得了一种女人勿近的怪病,却唯独任由她在他怀里肆意撒娇,无法无天。直到有一天,她知道了真相...
在天界失宠的龙神,因一场意外被贬至凡间。在穿越阴森的地府时,他不慎将一只鬼的衣袖烧毁。愤怒的鬼魂要求赔偿,而龙神则以高傲的姿态回应,承诺给予鬼魂三世的轮回,让其在人间游历。然而,龙神未曾预料到,天界的月老在醉酒之际,无意中将他与这只鬼魂的命运紧紧相连,编织了一段无法解开的三世情缘。这只鬼魂,对于即将到来的爱情故事,...
色情小说风姿物语简介风姿物语前传银河篇太阳篇月亮篇星星篇陨星篇柔云篇梅之卷黑姑娘爱菱篇银杏之卷鸣雷篇风姿物语正传第一部风姿正传第二部我意天下第三部风姿物语风姿物语外传梅之...
她是慕家千金,众人羡慕的天之骄女,却在婚礼上被人设计,和陌生男人春风一度,成为整个天海市的笑柄。他是堂堂秦家大少爷,部队出身,位高权重,更是拥有超乎常人的智商和手段,是整个华夏的不朽传奇。看着那个把他吃干抹净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的女人,秦煌嘴角邪肆的勾起,直接将她逼到了墙角女人,做了坏事就想跑,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吧。看着面前陌生的男人,熟悉的气息,慕青瓷一脸淡然,先生,我好像不认识你?你会想起来的。直到被这个男人吃干抹净并且拐到民政局拿到了那一个红本本,慕青瓷还是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般。这家伙简直就是狐狸和狼的结合体,不但狡猾奸诈,而且凶猛恶劣,永远喂不饱。...
一夜荒唐,迷糊如她被吃干抹净,不知道对方是谁!不料,次日顶头boss霸气出现她家表示从此负责接送她上下班。总总裁,我们不熟!不熟!?男人直接把她壁咚在迈巴赫车内,脸色难看的说这么快就不认识了,我帮你回忆,回忆!纳尼?王八蛋,松开我,我要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