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梓林有些无语地望着李泽,道:“什么情敌,不要这样侮辱我表哥的人格。”
“可是老三儿真的说过的!那段时间……诶?你不也知道的么!”李泽不服气地继续争辩道。
莫梓林只得连连扶额,“反正我表哥绝对不会做出挖墙脚这种事。”
李泽却不再管他,扭过头跟旁边的陈晨安和廖元沐说道:“你们说,这事儿要跟老三儿说么?”
陈晨安还是属于比较靠谱的那类人,听到李泽这句话,立刻摇头表示不赞同,“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你插什么手,人家异地恋本来就艰难了,你还唯恐天下不乱啊?非得人家整天吵个不停你才安心?”
一向爱钻八卦的廖元沐也凝眉说道:“你呀,就别瞎折腾了,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事儿,你还不相信老三儿跟苏以素的感情?”
连遭三个好友的反驳,李泽心情有些郁闷,小声嘀咕道:“我这不是为了老三儿好么……”
莫梓林望了望三人神色各异的脸,干笑一声,道:“好啦,别人的事而我们就别管那么多啦,既然没事,咱继续看街舞去!”说着就拉着三人挤进了人群。
沈北丘回到临时租的客房里,洗了个澡后便疲惫地躺在榻上,枕头撂得高高的,双手后翻枕着后脑勺,望着天花板出神地发愣。
当老师同意给他们时间去找灵感时,他的第一想法就是回到江城来,尽管沉积着古老的历史痕迹的悠悠古韵的云乡处处透着清新质朴的气息,有让人迷失在江南韵味里的力量,可是,却又另一股更为强烈的力量,召唤着他回到江城里来。
直到他重新踏上江城这一片土地,才终于明白过来,那股力量不是别的,就是苏以素,这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女子。
其实他有些想不明白,在江风辰还未出现,或者他们还没走到一起的时候,他明明是如此胆怯,靠近半步都忐忑不安,如今知道她已经找到了陪伴的那个人,心里却好像松了一口气一样,觉得自己压在心里的那种禁锢轻了许多,在以素面前也愈加谈笑自如了。
大概,既知已无机会,所以坦然了吧。
只是,为什么还要有这么强烈的念头回来找她呢?嗯,一定是为了比赛。最后他不得不拿这样的理由搪塞自己。
月亮沉沉的睡去了,太阳伸了个懒腰,渐渐苏醒过来,温暖的阳光柔柔地照下来,路人赶早的行人也不经意间露出温和的笑。今天果然是个好天气,苏以素望着万里无云的湛蓝的天空暗想道。
“啊——呜——”她坐在座位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星期天上午的最后一节是自习课,百无聊赖的苏以素自然又要晕晕欲睡了。
她手心托着下巴,无聊地侧头盯着窗外看篮球场上那些无忧无虑的低年级学生们打篮球,谁知却越看睡意越浓,到最后竟完全睁不开眼睛了。苏以素从小到大就没对篮球感兴趣过。
就在她精神萎靡地头部上下移动钓着鱼的时候,抽屉里突然传力手机熟悉的振动,苏以素一下子就惊醒了,连忙拿出手机。亮着的屏幕提示有新信息。
“以素?下午可有空?伪大画家沈北丘诚邀苏姑娘强势出席画中主角。”
苏以素不由得“噗嗤”一笑,这沈北丘,是越来越幽默了呀,敢情古韵的江南水乡又滋养了一个多情的公子?
想了想,她轻笑着回道:“恭敬不如从命~请问我这个半路出家的主角要去哪里?”
“流景公园怎么样?刚刚去看了一下,景色很好呢,有我想要的那种感觉。”
“流景公园啊……”苏以素小声感叹,“我能说我不太像去那儿么?满满都是回忆。”
“苏以素,你好了喔,哈欠不断也就算了,唉声叹气我也忍了,这回还自言自语来了?我严重怀疑你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一直认证坐着英语习题的李水颜突然侧过头来沉着脸道。
苏以素瞥了一眼她课桌上密密麻麻地印着英语单词的试题,不禁揉了揉额心,道:“李愤青,我有病,你能治么?”
“不能!你继续病着吧!但是不许影响我!”李水颜扔下一句又埋头做题去了。
苏以素忍不住腹诽,“要不要这么拼命啊?”
突然想起还没回复沈北丘,她连忙低头回复,飞快地按着键盘,“行!就这么决定了!”望着提示“已发送”,苏以素不由得又有些小悲伤起来,流景,流景,果然是留不住的景色……
午饭过后,苏以素和江箬聆、林苒打过招呼,便匆匆地往校门口赶去,沈北丘已经悠然地站在那里等她了。
“哈,沈北丘,我又迟到了呀。”
沈北丘轻轻笑了笑,“你有迟到过?”
“额……”苏以素挠挠头,“好像没有。”心里却嘀咕道:好像根本就没约过……
沈北丘当然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提起放在地上的画箱,“那我们走吧。”
“好嘞!”苏以素应了一声,跟了上去。
流景公园慢慢映入眼帘,苏以素的心情越来越沉,曾经那些甜蜜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一个恍惚却已经是物是人非。
“唉……”苏以素停在公园门口,沉沉叹了口气。
“怎么了?”沈北丘跟在后面,看到她蓦地叹着气,不禁疑惑问道。
“哦,没呀,”苏以素回过头,报以甜甜一笑,“原谅我偶尔的发神经吧。”
“你呀……”沈北丘无奈地笑了笑,示意她进去。
沈北丘放下画箱,摆弄他的工具去了。苏以素愣在原地慢慢地环顾这这四周的景色。
十一月的流景公园有些冷清,春天里开的花全都消失了踪迹,树基下摆放着各种颜色的秋菊,与碧空如洗的蓝天相互映衬着,倒也色彩缤纷,只是多了一些萧索之意。
苏以素眼里不由得又流露出伤感之意,怎么越长大,就越容易悲秋呢?远处的三角梅灿烂地开着,品红色的花瓣一簇接着一簇,热闹地喧嚣着,秋冬之季该是它们的天下吧?
再远一点,那曾吓得她腿脚发软、脸色苍白,事后许久许久都仍心有余悸的鬼屋赫然出现在眼里。脑海里又不受控制地想起和江风辰一起进去的场景,她那么紧张地拽着江风辰地衣角躲在身后,是不是探出头来,想看又不敢看。
那么美好的记忆,怎么都留不住呢?
“以素!过来!”沈北丘突然在不远处叫她。
“哎!”苏以素连忙收回思绪,跑了过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众神王座 斗神 神魔超进化 次女 神经通天 诡命 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 泡大神才是正经事 穿越拦截者 诛魔 凤霸天:腹黑嫡女 闪婚惊爱 修真在1986年后 萌妻擒拿酷总裁 剑王朝 大异想术 睁着俏眼说瞎话 超级大文豪 骑士悲歌 一代球神张铁汉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