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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阳眼睛微闭,又打量了一下金元宝,此人孙阳只想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俗!
金色,一般代表着高贵的象征,孙阳怎么看金元宝都觉得他俗不可耐,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何高贵之相。
金元宝从上到下全是金色,头戴金冠,颈挂金锁,腰系金葫芦,就连手中把玩的折扇,扇骨也是由黄金打造。
瞧瞧金元宝这一身打扮,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是有钱人似的,孙阳一下子想到了三个字“暴发户”。
不错,孙阳感到了一股浓浓地暴发户气息扑面而来。
要说长相,金元宝长得也算人模狗样,至少不是那种歪瓜裂枣,不过其脸上较为苍白,眼睛也有点凹陷,又顶着两个黑眼圈,瞎子也能看出他是一个纵欲过度的公子哥。
孙阳闻到空气中飘散着的一股很浓地胭脂粉味,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同时瞥了一眼金元宝搂着的女子,该女浓妆艳抹、低胸袒露,频频向孙阳抛媚眼,搔首弄姿。
孙阳顿时感到一阵恶寒,他一点也不喜欢眼前这个看似风尘女子的艳女,这里可不比地球,这里的女子可是相当保守的,除了夫妻之间的闺房乐趣,基本上女子都会把自己的前胸遮掩得严严实实,不像地球那般随便走在街上都能体验到那一道“宏伟壮丽”的风景线。
“哼!”冉如雪很是不爽,发出冷哼,同时还瞪了孙阳一眼。
孙阳一脸的莫名其妙,他又哪里惹到这位小姐,不,大姨子了?
金元宝见阳少不认识自己了,急忙说道:“阳少,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金家的金元宝,你的好兄弟元宝。”
恶少能有什么两肋插刀的兄弟?说来说去,还不就是一些狐朋狗党,大家可以在一起吃喝玩乐、胡作非为,却不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总之,以利益所交的朋友是世上最不牢固的,游走在出卖与被出卖之间,一旦大难临头,友情瞬间瓦解,各飞各的。
孙阳不想与恶少以前的朋友有过多的牵扯,于是说道:“抱歉,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阳少忘记了过去?原来坊间传闻是真的。
孙阳养伤期间,金元宝也和几个朋友去城主府看望过几次,不过每次都被拒之门外,纵然金元宝是金家大少爷,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硬闯城主府,然而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打听到阳少似乎不记得了过往之事,原本金元宝还不相信,如今全信了。
金元宝与恶少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恶少是个什么德性的人,他又岂会不知?
以往,恶少给人的感觉都是盛气凌人,哪像今天这般温润如玉,以往恶少就喜欢自家小妾这种衣着暴露的调调,哪像今天这般谦谦君子,不仅如此,金元宝还从阳少脸上看到了嫌弃,貌似阳少现在很讨厌自家小妾的这副打扮。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阳少居然会说“抱歉”,这真是太阳打从西边升起了,以前阳少哪里会说客气话?
这一切的一切都指向阳少忘记了过往。
金元宝是金家大少,同时也是临江城出了名的富二代,不过金元宝这个富二代与孙阳这个东河第一少一比,立刻矮了一大截。
人嘛都喜欢攀高枝儿、抱金大腿,金元宝自然也不例外,好在他与恶少臭味相投,为人处世也极为大方,这才进入了恶少的朋友圈子。
阳少忘记过去,想不起他金元宝是谁,这也意味着他金元宝以前所做的投资已是血本无归,金元宝没有气馁,他不是一个甘于放弃之人,他决定了,他要重新与阳少打好关系,进入阳少的朋友圈。
金元宝微微一愣,厚着脸皮道:“阳少,小弟不介意的,不管你以后能否想起小弟,小弟都会把你当成是亲大哥。”
金元宝不介意,孙阳可是十分介意,他实在不想和恶少以往的朋友有所联系,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金元宝即便不是恶少,那也是一个纨绔。
孙阳说道:“这次忘记过去对我来说是个新的开始,所以,你懂的!”
金元宝又不是笨人,他自然懂了,不就是阳少改邪归正了吗?阳少不想再与他们这帮一起乱作胡为的朋友有所联系。
金元宝是懂,可他却揣着明白装糊涂,“阳少,小弟不明白你的意思。”
孙阳瞅了金元宝一眼,暗想这厮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小青一脸鄙夷道:“我们少爷是何许人也?他可是堂堂地东河郡王之嫡孙,临江城的少城主,这岂是你一个商贾的儿子能高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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