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70 第70章 最强vs最强(第1页)

辗转来到了一间非常豪华的屋子,屋子很大,屋子正中央有一张非常大的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这样的场景,她在电影场景里见过,古时候的贵族们奢靡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洛可可坐了下来,她没动,那么大的餐桌,除了她之外,也就只有费因斯坐了下来,其他人全都识趣的站在一旁。

这种场面还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很快,就有人从外面匆忙的跑了进来,来人跑到刀疤男前,小声的说了几句什么,刀疤男点了点头,待来禀告的人离去,良久,刀疤男才走向费因斯,来到他身旁微微倾身说道:“主人,秦御风的人来了……”

惊闻秦御风的时候,洛可可下意识的心口一紧。

秦御风,她没听错吧!他竟然真的来了!

不过转念一想,她不禁大惊,这可是费因斯的地盘,秦御风就这样来了,岂不知……自投罗网!

伴随着屋子的大门被人缓缓拉开,秦御风就这么走了进来,而他的身后只是简单的跟着几名手下。

洛可可的视线一直盯着秦御风,费因斯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看到了秦御风,他的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他缓缓站起身,冲着走进屋的秦御风开口道:“稀客,稀客,真的是稀客,风少,来得真巧,我这正准备用餐呢!不如就一起吧!”

秦御风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走上前,来到了费因斯面前,两个男人就这么站在那,互相看着对方。

秦御风作为东方男人,和西方人的费因斯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他们身高相近,彼此的气焰都非常高涨。

强者与强者的对决,不过如此。

“费因斯,我懒得和你废话,我今天来是找你要人的。”秦御风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坐在桌前的洛可可。

“风少,现在是用餐时间,有什么我们待会儿再谈,来来,既然你来了,我弄点美酒,咱一起尝尝!”费因斯嘴角含笑,热情的邀请秦御风入桌。

秦御风扫了一眼费因斯,极不情愿的走上前坐了下来。

费因斯轻轻打了一个响指,在场的众人都纷纷散去,只留下刀疤男一人站在他身后。

这边,秦御风没有命令,他身后的手下就自动退了出去,唯独留下菲利克斯站在他的身边。

都是训练有素的手下,转眼,屋内就剩下了几个人。

豪华且宽大的桌子两端各坐了一个男人,而洛可可则孤零零的坐在边缘一角,正好她抬头就能看到坐在两边的人,一边是秦御风,一边是费因斯。

洛可可看着秦御风,这个男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散发着一股让人不敢小觑的强大气场,好像天底下就他最厉害的那种感觉,藐视所有人,将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

而另一边的费因斯,这个异国金发男子,相比秦御风就想得要随意得多,但是越是这样的人,就越发危险。费因斯总是嘴角挂着笑容,让你捉摸不透,因为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开口咬你一口。

这场所谓的午餐?

还真是鸿门宴啊!只是不知道他们各自占据的角色是谁!

“风少,我敬你一杯。”说着,费因斯朝秦御风举杯。

秦御风微微勾唇,他看了一眼费因斯,又看了一眼洛可可,最后视线又停驻到费因斯的身上。

“费因斯,我话已经挑明了,你挟持了我的人,我今天找上门来,是来要人的。”秦御风的视线越过费因斯,直指洛可可:“她是我的人……”

听到秦御风有些冰冷的话,洛可可心中微颤,他真是来救她的吗?

“哈哈哈……”

谁知,费因斯听了这话则大笑了起来。

“风少,你真幽默,洛小姐在我这里吃的好住的好,我怎么会挟持她,一天前我的人在回来的路上正好从小混混手里救了她,我们之前还说什么时候送她回去呢!这才一会儿功夫,风少就跑来我这要人了。”费因斯不动声色的说着,但是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了,他彻底的拒绝了秦御风的话,甚至直接无视了秦御风的要求,当然也将他挟持洛可可的事撇得一干二净。

听到这里,洛可可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一开始费因斯不让他的手下直接出手?这样不是更省事吗?非要去找几个黄毛混混,不过这样一弄,借口还真是简单粗暴。

“费因斯,我再说一遍,她是我的人,我们不用墨迹,你直接开条件吧!要怎样才愿意放了她。”这一次,秦御风的声音明显大了几分,也变得更加威严了。

“哎呀呀,风少不要生气,我刚刚已经说了,洛小姐是我的客人,我并没有挟持她。”费因斯转而看向一旁的洛可可,他嘴角含笑,十分暧昧的开口:“洛小姐,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风少的女人呀!”

“……”

对于费因斯的询问,洛可可并没有开口回答。

费因斯一脸为难的看向秦御风:“唉呀,风少,洛小姐好像并不怎么乐意!我的意思是她好像并不承认她是你的女人。”

“哈哈哈……”

费因斯笑得更加张狂了。

听到这样的话,秦御风的愤怒到达了极点,几乎是下一秒,他手里握着的红酒杯硬生生被他捏碎了,鲜红的酒液和碎裂的玻璃渣子从他的手中散落,他的双眼通红,就这般注视着费因斯,眸光越来越暗。

几乎是刹那间,站在费因斯身后的刀疤男突然就掏出了枪,直接扣下扳机对准了秦御风。

箭弩拔张就在这一瞬间,秦御风身后的菲利克斯也迅速反应掏出了抢,直指着费因斯的方向。

不管是菲利克斯,还是刀疤男,都纷纷举起了枪对准了对方的主子,如果他们中的谁率先开枪,亦或者同时开枪,那么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洛可可坐在原地,她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气氛变得骤然紧张起来,全场也安静得吓人,好像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那种感觉,真的不想再有第二次。

这一场所谓的谈判,好像已经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寂灭万年,我从地狱杀回  檀香美人谋  玄幻:我能无限吸收怒气  田园共妻火辣辣  贫道略通拳脚  王朝之召唤群雄  地球毁灭后,我被选中成神  修鬼:开局就有红粉骷髅  请不到神的我只好自己成神  穿成团宠后她暴富了  重生娇妻逆袭了  我曾风光嫁给你  三嫁夫君超宠的  婚有千千结  暗恋那点小事  我于天龙大宋开仙门  不良女驯夫:兽宠总裁  阴尸送我来人间,生人退避  重生之怡生幸福  我有一本气运天书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