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垂头落寞地走在寂静无人的大街之上,孤云残月,在青石板上现出斑驳的光影,影影幢幢,宛如阴森地狱,每一步踏出,却重重地落在自己的影子之上。整条大街,没有灯光,没有人声,有的只是无边的苦寂。安阳城自西秦国入寇以来实行的宵禁之策,到现在还没有取消,一入夜,整个城市立时便陷入到了一片黑暗当中。
墙角处,传来粗重的喘息之声,剪刀停下脚步,抬眼望去,却是一只肥硕的大狗坐在哪里,正吐着舌头,瞪着一双发绿的眼珠子正幽幽地看着着。
或许是感受到了剪刀身上那浓重的煞气,大狗陡地立了起来,毛发倒竖,冲着剪刀露出锋利的獠牙,猛烈的狂吠起来,似乎下一刻,就会向着他扑来。
看着对面的大狗,剪刀突然笑了起来,先是冷笑,然后笑声渐大,到最后几乎变成狂笑,笑得直不起腰,笑得流下了泪。他双膝慢慢地弯了下去,跪在冰冷无人的街道之上,笑声渐渐变成了哭声,哭得撕心裂肺,哭得对面的大狗收起了獠牙,夹起了尾巴,转身灰溜溜的逃进了巷道的深处。将自己藏身于黑暗之中,向着外面又吼了几声。
哭声在寂静的夜里很响亮,传出去很远很远,街道旁的宅院里,传来了孩子的啼哭之声,但马上便被人捂住,只余下更远一些的地方,狗叫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
帽儿山敢死营。
和尚斜倚在高高飘扬的敢死营军旗旗杆之上,看着一个身影由远及近,渐渐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敢死营和以往一样,没有栅栏,没有壕沟,没有鹿角拒马,一个个军帐东一砣,西一簇看起来毫无章法的摆放在帽儿山上,但只有真正了解他们的人,才知道这些看起来乱七八糟的布置之中隐藏着的重重杀机。
和尚瘦了不少,头皮上头发也长出了寸许高,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剪刀停在自己的面前。两人冷冷的对视着,在敢死营中,他们两个是最互相看不顺眼的。剪刀因为家里变故的原因,对于和尚这样因为采花问柳被抓起来的家伙,简直就是深恶痛绝,平时相对,绝无好颜色。和尚自然也不是愿意吃亏儿的主儿,与剪刀一向是针尖对麦芒,隔三岔五不打上一架,两人便身上都痒痒。
两人互相瞪视片刻,和尚突然冷笑起来,“还以为你剪刀是个正经儿的主儿,敢情也按捺不住跑进城去找姑娘去了。”
“放屁!”剪刀的回答简明扼要。
“还想瞒我?”和尚走到剪刀跟前,伸长鼻子在他身上一阵乱嗅,倒也不怕剪刀趁机一拳干翻了他,“如果不是去找了姑娘,身上这女人香味是从哪里来的?”
剪刀不由瞠目,先前进闻香楼的时候,的确是有两个楼子里的姑娘一左一右倚拥着他,恨不得挂在他的身上,但仅仅这样,那香味就传到自己身上来了?他疑惑地抬起袖子闻了闻,除了酒气,汗气,啥也没有闻到。
看到剪刀的动作,和尚快活的嘎嘎大笑起来,“饶你奸似鬼,也要喝我和尚的洗脚水。露了馅了吧,我可不是野狗,鼻子灵通,不过一诈,你便露出了马脚,哈哈哈,看你以后还有脸说我?”
和尚手舞足蹈,那样子,比打赢了剪刀不要高兴一般。
剪刀脸色微沉,却没有就这个问题与和尚多作纠缠,自己一向的为人处事,和尚一清二楚,这个问题深究起来,不免便要牵出许多是非出来。而那些事情,自己是绝不愿意提及的。
“我去了小猫那里!”他看着和尚道。
“哦,去那里蹭饭吃么?还别说,小猫的女人,一双手看起来青葱也似的,倒是一手好茶饭。”和尚点点头。
“在哪里,我碰到了程平之。”
“那个狗官去找小猫干什么?夜猫子进宅,准没好事,不管他想干什么,咱们就是一本之策,不干!”和尚冷笑。
不得不说,旁观者永远都是最明白的那个人,和尚没有见到程平之,自然也没有看到程平之那忧国忧民,一副沉重之极的表情,便也不会受到他的感惑而学失自我,他只是从自己的本心出发,从先前基于对程平之的一个最基本的评判,便作出了最为正确的选择。但可惜,这只是他的选择。而和尚,在三个副尉之中,是最没有主见,也最随大流的一个,所以在敢死营之中,他的大队,永远都附属在秦风的旗下。
敢死营中,野狗居前,猛打猛冲,剪刀居中,伺机出击觅得胜机,而和尚则一直是由秦风直接指挥。
“杨义因为杨一和的倒台,有不稳的迹象,程平之担心杨义兵变,危害城内百姓,因此请我们移防城内,制衡郡兵,小猫答应了,野狗和我也答应了,你进不进城?”剪刀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淡,便如同以往一般无二,听起来似乎是与和尚在商量,但其实只是在告诉和尚一个结果,他了解和尚,他在听了这段话之后,一定会是发一顿牢骚之后然后顺从大流。
果然,和尚在听到剪刀说完这段话之后,狠狠地搔着头皮,顿足大骂道:“他娘的,我说我们就是他娘的贱。兵变就兵变,关我们**事,当初我们在城外面对十几万大军的时候,可没见他们可怜我们一下,现在他们有事了,马上就想起我们了。”
剪刀转身,向内走去,走了一半,回过头来:“别忘了,你身上穿着大楚的军装。你不是城内那些普通的百姓,他们有权抱怨,你没有。因为你拿着军饷。另外,你的头皮该刮一刮了。胡子也该剃一剃了。”
看着剪刀的背影,和尚摸了摸自己的头皮,又摸了摸硬茬茬的胡须,嘿嘿的笑道:“老子才不剃,小茑儿说了,这样摸起来舒服。不对啊,这个该死的阴险鬼,怎么突然关心起老子来了,不对头不对头。”
一天过后,城外的敢死营二千士卒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入城驻防,而此刻在城内,郡守府衙门一个密室内,辛渐离,杨义,程平之三人正坐在一个沙盘前,杨义手持一个长长的竹竿,正在指点着城内的地形。
“二位大人请看,这是我们郡兵以前的三个军营,现在将腾出来由敢死营三个大队居住,三地分处安阳城东,西,南三个点上,正好处于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角上,彼此之间的距离最远,这样确保在发起之时,他们三个大队不能彼此呼应。其二,这三处地方都是我精心挑选的,在兵法上说,这便是绝地。东边这个军营,两边临着城墙,另一边是城内一个富商的院子,城墙上就不必说了,这个院子里,能轻易的藏个一千兵不成问题,而唯一的一条街道,只需以弓弩封死,就让他们无处可逃。二位大人再看这一处,这是我们最老旧的一处军营,军营全是木质构造,最容易使用火攻。而我们郡兵在撤出之时,已经在里面又动了手脚,保管到时候一点起火来,便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让这些贼兵陷身火海,而在这四周的民居当中,我们布置了相当数量的弓箭手。到时候瞄准了这些火人射就是。”
辛渐离与程平之二人都是微微点头。现在的格局是将敢死营这头凶猛的老虎放了进来,一旦打虎不死,那绝对就会反受其害,便连起先对此颇有微辞的程平之,现在却变成了最为坚定的要将敢死营彻底做掉的一员。
“最后一队,进驻的是东城军营,这里,也是离府衙最近的一处,我们也将最精锐最能打的军队布置在这里,足足五千人,围攻这一千敢死营贼兵。同时还配备了五百骑兵,其中打头阵的,是辛大人带来的一百名内卫好手。这里,是不能用火攻的,因为这片城区内,住得都是官员,郡府的重要部衙也都在这里,只能硬来。不过敢死营中好手并不多,有辛大人带来的一百内卫冲阵,只要将这些贼兵杀散,那就好办了。”
“布置得不错!”辛渐离拍着手道:“毫无破绽可寻,杨将军,看来你的兵法还是颇有造诣的嘛!这一次立了大功,二殿下必有重用。”
“辛大人谬赞了,为二殿下效力,自当殚精竭虑,不敢有丝毫马虎。”杨义谦卑的弯下腰去。
“程大人,这件事情在发动之前,只限于你我三人知晓,其它的将领,在发动之夜在召集他们公布,同时,那些有家眷或者亲朋好友在安阳城内的将领,要将他们的家眷都控制起来,程大人,到时候你便以你夫人的名义开一宴席,将这些人的家眷全都请到府衙里来。”
程平之微微点头。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指染成婚,老公别太急 异世之麒麟兽神 洪荒之星辰传 仙侠奇缘之琉璃倾歌 就是爱上你(GL) 霸道王爷这不是古代 世家毒子 首席CEO,驭妻有速 超玄幻文明 桃华 逆妃当道 拯救华娱 [棋魂]烂柯 荒古禁忌 网游之田蜜末日 抗战之虎头山大队 极品凰权 [综]我的名字叫知世 小农民的快乐生活 皇子不务正业[穿越]
你亲我哪里,我就亲你哪里!不小心‘亲’了一下他的裤裆,他悬赏百万发布通缉令。明面上,他是忠心为国的冷情军少,暗地里,他是叱咤黑道的神秘君主。她步步算计,骗光了他的所有第一次,留下所有财产逃之夭夭。谁知第二天,她被人架着刀子上了教堂。他高调宣布要么嫁,要么死。嫁嫁嫁!我嫁还不行吗!重生宠文爽文微博万里里叔叔,推荐里里老文99次离婚厉少,请低调...
作为一名普通大学生,顾桑榆最有志气的理想就是讲讲医学,剖剖尸体。然而,一次观摩开棺后她每天都和千年骷髅谈恋爱怎么破?谁又来把这半夜扰民的人民公仆给拖走?!夜闯民宅,你想干嘛?!顾桑榆捏住被子一脸警惕。男人掩唇一笑,娘子,为夫来和你嘿咻。顾桑榆一个巴掌拍过去,胡说,她家骷髅君才没有那么帅!!...
贪心作者小岁时文案年龄差浪子回头苏嘉初到北城,无意间撞见纪玄屹,男人正装华贵,举止成熟持重,一双独特的蓝眸如盛三千繁星。颜控的她不由看晃了神,主动走了过去。纪玄屹淡淡抬眸瞥她,很快收回目光,视若无睹。后来朋友聊及苏嘉,问纪玄屹瞧得上不。他随意拨弄银色打火机,不甚为意地回她太小了。苏嘉十九岁生日这天,大...
大结局她,雪凡心,二十一世纪赫赫有名的医学天才,却穿越到镇国公呆呆傻傻的废材小姐身上。当丑颜褪去,她的绝色容姿,她的万丈光芒,凤惊天下。他,夜九觞,神秘莫测的九皇叔,够冷酷够霸道够腹黑,某个无聊日,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小东西,从此开始他天上地下的漫漫追妻之路。世人都瞎了吗?难道没看见这只贪吃的小狐狸才是真正的明珠?管他世人瞎不瞎,总之这只贪吃的小狐狸必定是他的囊中之物,先养肥点,以后的肉才好吃。...
关于鼠猫皇上万岁穿越宋朝,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家有老娘,双目失明,半疯半癫。名字不知,身份不知,亲爹不知,啥啥都不知。少年赵臻45°遥望破窗,满心沧桑__ノ|忽然有一天,一身正气的红衣美青年从天而降在下展昭!忽然有一天,额上弯月的黑脸老中年喜极而涕老臣包拯!少年赵臻猛然顿悟难道俺就是狸猫换太子中的那只太子!本故事背景架空,与七五名著无关食用须知本文角万年小正太,无应读者要求,更新时间提前到每晚18点以后逻辑已死,人物已崩,作者已疯,不适绕行乖乖看书,别闹,捣乱者打屁股ω\写得不好,凑合看吧...
我穿越成了迈克尔莫比亚斯,暗夜博士。一个罕见的血液病病人,却依靠自己意志成为了医学博士的天才。为了寻找到治疗的解药,也为了拯救拯救其他同病的患者,他拿自己的身体做试验,结果发生了变异,成了活体吸血鬼。当一个疾病的治愈方法比疾病本身更加可怕,那么究竟该不该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