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9章 歼灭13(第1页)

对于金瓯城内的局势变化,王瑾根本不在意,在军营内,大肆犒赏此次建功的将士,该赏钱赏钱,该升官升官。

对于这些东西,王瑾从不吝啬,他虽然不是一个好人,但是内心也是有自己的做事准则的,在王瑾看来,将士们用命效忠,自己则给予应有的待遇与报酬,这很公平。

反之如果有人吃了他的军饷,还不替他卖命,那么,对不起了,高低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军法。

在金钱与权力的双重刺激下,军营内气氛热烈,商城兑换的士卒还好,士气稳定,但是原南阳郡士卒,却需要这些鼓励。

带着顾言等人巡视军营的王瑾,看着晋军在经过一波攻城战伤亡有些低沉的士气,此刻有了回升。

罗南国境内特有的炎热的热带环境使得整个军营都仿佛在蒸炉之中,尤其是午后,天上的烈阳炙烤着皮肤,使人心浮气躁。

虽然粮食军械可以在商城兑换,但是水源却还是需要派遣士卒去河里采集,饮用还算充足,可若是洗澡,那便有些不够了,不少士卒,都穿着被汗水?透的衣袍属实受罪。

不过按王瑾与司马懿制定的计划,这场仗也快结束了。

纵火烧粮后的金瓯城,在有外敌兵临城下的压力下,必然会召回外出劫掠的部队,补充粮草。

于此同时,金瓯城内粮草紧缺,哪怕带来一部分应急的粮草也撑不了多久,所以那些外出劫掠的余无人必定会对罗南国百姓下狠手,不知会夺走多少人的救命粮食。

只待余无人全部聚集在金瓯城内,余无人便就没有用了。

想到城破之后又能抓到不少奴隶,王瑾不禁嘴角勾起笑容,司马懿曾不止一次向他抱怨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了。

尤其是在王瑾有心想修一条,从南阳郡直通金瓯城的驰道之后。

若想修成这条穿过群山的道路,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王瑾不想对晋人下手,省得污了自己的名声,落得个不体恤民的污名,这对他一统天下的野心来讲,有害无益。

可是想修路还不想挨骂的话,可是那能咋办呢,就只能对这些外族下手了。

.........

波那不停催促着胯下战马加速,在对乌?城以北的诸多村镇,快速的进行了血腥的清洗及掠夺后,波那便率军马不停蹄的往金瓯城内赶来。

在安排好行军路线后,他便带着亲卫仗着马速先行了一步,他要速速到达金瓯城内主持大局。

合野的身体撑不住再领导余无人了,万一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金瓯城易主,那可就完蛋了。

昼夜奔袭之后的波那在次日夜晚终于到达了金瓯城南门。

疲惫的波那在马上挺了挺腰,活动了一下僵硬酸疼的腰背,看着远比北门低矮的城墙和松弛的守备。

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万一晋人攻打南门,那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便能攻进城中呢?

不过这个想法转瞬即逝,随即莞尔一笑,连他自己都被自己这个想法逗笑了,金瓯城卡在两座高耸陡峭山脉之间,两侧大军难以翻越,百八十个身手灵活的人也便罢了,若是大军行进,根本无法翻越大山,攻击南门。

否则他们余无人也不会一直被挡在金瓯城外,对着那城墙高耸坚固的北门死磕了,不知多少族中勇士倒在了金瓯城下。

不过想到了坨山的背叛,叛逃后的坨山率部自南门突围而走,藏匿于山林之中。

此时的余无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搜寻,去剿灭坨山等人,但是为了以防交战之时,坨山与晋人前后夹击偷袭南门,波那还是决定在进城之后,对南门加派人手,以防万一。

心中思绪转念而过,波那在南门守军的迎接下快速进城,然后奔向城主府。

见到了躺在床榻上昏睡着,枯槁且虚弱的合野,当波那看到英雄一世的父亲此时不堪的模样,心中一阵酸楚,不由得落下泪来,往日里哪个威武雄壮的身影,为他和部族遮蔽风雨的父亲,原来也已经老了啊!

波那哽咽抽泣的声音,惊醒了床榻上的合野,睁开了双眼,看向这个早比他还要高大的儿子,心中却想到了导在晋人刀下的托根,也是悲从心来。

“波那呀....上前过来......”

波那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凑到了合野身边。

看着波那通红的眼珠与悲戚的神色,合野伸出干瘦的手掌,抚摸着他的脸颊。

“我已经老了....恐怕无法再带领族人继续走下去了,托根也在族地...倒下了。”

说到这里,波那看到合野那双,往日里永远绽放凌厉光芒的双眼变得浑浊起来。

“波那...我的儿子,往后,你就要靠你自己了....”

波那面露惶恐,紧紧握住了合野的双手,他怕他的威信此时不足以统摄整个余无部。

“不!父亲,你会好起来的!我不能没有你,族人们也不能没有你啊父亲!”

合野虚弱的摆了摆手,挣扎着起身,定定的看着波那,面露潮红之色。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连年征战,我这副身躯早已残破不堪,若非勤习武艺,体魄强健,恐怕早就走了!”

自幼随父征战的合野,一生受过大大小小的伤无数,能活到两鬓斑白纯属因为习武有成,体魄比寻常人强健,可此次悲伤过度,加上怒火攻心,在战局不定的忧虑之下,磨灭了最后一点精气神。

“寿尽乃是天数,我活到现在也知足了,族中活的比我大的可还是很少见的,哈哈!”

波那看着面色红润,说话也逐渐连贯响亮的合野,面色愈发悲伤,见惯生死的他知道,这不是父亲的身体好了,而是生命走到尽头的象征。

合野看着悲痛的波那,拍了拍他的脑袋。

“来人!将各族长及本部头人全部叫来!”

“是!”

门外护卫领命而去。

他要再撑住最后一口气,为他儿子铺好路!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汉风烈烈起南洋  事业狂女主整治虐文  末世女配求生指南(nph)  布衣刀皇  别让感情伤了钱  女配修仙:我有系统外挂  欤她  和大魔王交换身体之后  投胎出了bug,关我什么事儿  太子每晚在梦里与她BE  将军他成了奥运冠军【射箭】  异乡  在废土捡到水龙王做伴侣[原神]  最坏  半颗碎糖  傻女重生日常  命运之梦  我家夫君白切黑  人在综武,我攻略女侠就变强  与魔头假戏真做之后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