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4章 南疆(第1页)

南疆之地,唐宋时多指云贵一带,再往南去,便是南诏国与交趾国的地界。

那地方气候湿热,山林间终年弥漫着瘴气,疫病滋生,病患向来不少。可也正因这莽莽山林连绵不绝,各类珍稀药材遍地生长,久而久之,南疆便多出行医的世家。

然而南疆的病症,大半都能防患于未然——只要不喝生水、不食生食,便能躲过十之七八。也正因如此,安佩兰才会对着孟峰两口子反复叮嘱。

待得了二人郑重其事的保证,安佩兰才算放心。

此时灶上的土豆卤子也炖得差不多了,便另起了一锅,将手擀面下入沸水中。

面条煮熟后,捞出来浸在凉水里拔了拔,沥干水分盛进大盆里,由着众人按需自取。

那锅喷香的土豆卤子也是如此,谁想吃多少便盛多少,半点不浪费。

起初,众人被先前那股霸道的辛辣气唬住了,盛卤子时个个小心翼翼,只敢舀一小勺,拌在面条里搅匀了,捻起一筷子细细品尝。

谁知那辣味才刚触到舌尖,便像是活物一般,瞬间窜遍口舌,直冲天灵盖!

“嘶——”

众人齐齐倒抽一口凉气,辣得伸长了舌头直哈气,慌手慌脚地找水喝,整个舌头都辣得通红。

唯独安佩兰,慢条斯理地夹着面条,细细品咂着这久违的辣味,舌尖那股热辣的劲道,让她直叹:真够劲!

说起来,这辣椒其实算不得多辣,她不过放了两颗而已,搁到后世,顶多算是微微辣的程度。只是众人还是头一回尝到这般滋味,才被刺激得这般狼狈。

安佩兰的舌头其实也没受过什么“训练”,只是脑海里残存着前世对辣味的记忆,这般程度,倒也勉强能承受。

众人瞧着安佩兰吃得那般香,眼底都透着几分不甘,便又壮着胆子夹了一筷子。

结果刚入口,那股子辛辣又猛地炸开,呛得他们又是一阵手忙脚乱找水喝。可偏生这辣味霸道归霸道,却又带着一股子勾人的鲜香,让人恨得牙痒痒,又忍不住想再试一次。

就这般,像是中了什么瘾头似的——辣得直跺脚,偏要咽下去;灌一大口水压下那股热劲,转眼又伸筷子去夹面。越辣越想征服,越征服越觉得满口生香。

这般循环往复,直到每个人的肚皮都鼓得像圆滚滚的小皮球,再也塞不下半点东西,才算罢休。

大家伙儿瘫坐在土炕上,个个用手肘撑着身子,仰着肚皮直哼哼,连弯腰都不敢,生怕一弯就把肚里的吃食给挤出来。

三个孩子也是这般模样,不过他们碗里的卤子,辣意要清淡许多。安佩兰单独给他们做了一份,卤子里加了些醋,又混着菜干多炖了半晌,解了大半的辣,只留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辣在里头。

这般安排,主要是为了曼儿考虑——南疆气候湿热,山林间瘴气弥漫,辣椒性温,既能温中散寒,缓解湿气侵体引发的关节酸痛、脾胃虚寒,还能帮着驱除体内的寄生虫。更别说晒干的辣椒壳挂在屋角,那股辛辣气还能驱赶蚊虫跳蚤,大大减少疫病滋生的可能。所以曼儿今后是少不了食用这辣椒的。

白长宇砸吧着嘴,舌尖还残留着那股独特的辛辣,回味了半晌,忍不住开口:“娘,这东西真是越吃越上瘾!跟胡椒比起来,完全是两种滋味,越辣越想吃!”

孟峰也跟着点头,抬手揉了揉肚子,一脸舒坦:“娘,我吃完这一碗,浑身都暖烘烘的。这要是给边疆的弟兄们送去些,寒冬腊月里,定能驱寒!”

安佩兰点头:“确有此效果,只是眼下辣椒太少了。我也只寻到一株苗,去年总共才结了五个小辣椒。吃了两个,给了你一个,如今就剩两颗了。这两颗里头的种子倒是不少,可也远远不够送去北疆的。等过几年,这辣椒多了,我就给北疆送一些去,让李庆年他们的冬日,也能好过些。”

聊着聊着,话题便转到了孟峰口中的北疆,听着他口中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倒是令人向往的美景。

正说得入神,伊勒突然窜了上来,正焦急的扒着安佩兰那间屋子的门,安佩兰这才想起,那伊勒的独苗苗还没喂呢。

连忙让白长宇再去找大黄挤些鲜牛乳,然后去屋里将那狗崽子拿到灶间。

此时炕上的炕桌早已收拾干净,众人闲来无事,便都围了过来,对着那只小奶狗好奇地打量。

孟峰伸出手指,轻轻翻起那层土灰色的绒毛,指尖触到那略显粗硬的毛质感,又仔细端详了半晌小崽子那紧实的小身板,沉声开口:“娘,你见过伊勒的媳妇么?”

安佩兰摇了摇头。

一旁的白红棉兴奋地跟孟峰说起那日风沙天的事儿。

“第二日,我想跟着伊勒去寻它媳妇来着,可巴勒那家伙,次次都拦着我,死活不让我跟去。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伊勒把媳妇到底藏到哪去了。”

说完有些可惜的摇了摇头。

“那狼嚎~?”

孟峰闻言,思索一会说道:“这伊勒恐怕找了个狼婆娘,这小崽子……应该是个狼犬”

“什么!狼婆娘!”

这话一出,众人都惊得倒抽一口凉气,齐刷刷转头看向炕沿边徘徊的伊勒。

好家伙,这狗东西,胆子也太大了,竟然勾搭上了一头狼!

安佩兰也是满脸惊诧,忙追问:“你从哪儿看出这是狼犬的?”

“北疆牧区的獒犬多,狼也多。”孟峰解释道,“狼和獒犬交配的事儿虽说少见,但我有幸见过一回。生出来的狼犬崽子,就是这般模样——毛色偏灰,偏硬。虽然没睁眼,但是力气大,骨子里头带着股野劲儿,跟寻常的獒崽子完全不一样。”

此时,炕沿边的伊勒晃着尾巴,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它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耳朵耷拉下来,眼神开始飘忽。

可众人的视线迟迟没有挪开,它终于有些急了,喉咙里发出两声短促的“汪汪”叫,像是在委屈地抗议。

孟峰若有所思道:“草原上的老牧民跟我说过,狼其实最怕人,平日里绝不会轻易靠近人类的住处。而獒犬和人,又是天生绑在一块儿的,在獒的眼里,狼和人是天生的敌人。这么说来,巴勒怕是早就知道伊勒找了个狼媳妇,怕你知道,才拦着不让你去的。”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之羊毛女王  乖宝哭什么,乖腰给我,狠狠宠爱  一品圣医  我凭化学在乱世苟活[穿书]  氏神驾到,落魄子孙抱头痛哭!+番外  格局打开,离婚后我火爆贵圈/离婚后我带崽惊艳全球了  蒸汽朋克的超凡从暴食开始  修仙从拣到小鼎开始  综影视之我是你妈  重生七零俏军嫂又甜又飒  甜诱的小妖精!爹系大佬,失控!+番外  如此夜晚  当霸总成了病娇小夫郎[女尊]  被吃之后我变强了  签到系统助我为国添富[七零]  一吻沉沦,豪门太子爷是那晚疯批小奶狗  九叔,从囚困巴蕉林女妖开始  醉酒后,我拿下了人间最香小狼狗+番外  我本不想如此进入江湖  宋家长姐种田发家记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