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楔子(第1页)

身为暗卫,她早已忘记了自己叫什么,从哪里来,家又住在哪里。

只依稀记得,家中似是兄弟姐妹不少,父母不愿再养女孩,便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将她卖给了人牙子。

寻常女孩,本卖不到十两。偏她生的美貌,不过十岁的年纪,穿着粗布麻衣,也难掩绝色,那人牙子便给了个“高价”,想着若是卖给达官贵人,定能赚一笔。

所幸,她遇到了苏微澜,吴越王的小女儿,梁国的长宁郡主。

彼时苏微澜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身上有着不同于豆蔻少女的成熟。随兄长外出时,她见到了那个女孩。

那时她不愿跟着人牙子走,生的弱小没有其他法子,便狠狠咬着那人牙子的胳膊,不管人牙子怎么殴打,她都不肯松嘴。苏微澜救了她,那时的她,一张小脸上粘了泥土,眼睛却如狼一般,凶狠的盯着眼前的一切。

但她忘不掉的是,那个高贵的少女拿出一块带着香味的帕子,给她擦干净了脸上的血污,轻声对她说:“是个当暗卫的好苗子,你可愿意跟我走?”

她那时虽小,却也明白若是不跟着她,自己便是死路一条,于是坚定的点了点头。

苏微澜有些好奇的问道:“小妹妹,你可知道暗卫是什么意思?你叫什么?”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但我愿意跟着姐姐走。我的名字…我忘了。”

她真的忘了,家中那么多孩子,父母根本没有那功夫给他们一个个取名字。排行第几就是几丫头,但她是几丫头来着,二丫头还是三丫头,她也记不得了。

苏微澜温柔的笑了,对她说:“当暗卫很辛苦的,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到。至于名字…”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好对上她清明的眸子,“‘清淮晓色鸭头春’,你今日又穿着姜黄色衣衫,便叫,‘姜淮’可好?”

姜淮…很好听的名字。她在家时曾偷偷去书塾偷听过几节课,恰好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

她屈膝跪在少女面前感激地说:“好…多谢姐姐。”而她念的那句诗句,清淮晓色鸭头春,她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却觉得格外好听。清淮,清淮,一听便指代美好的事物。

那个少女扶起她,牵起了她的手,抱她上了一匹黑色的骏马,带着她离开了泥泞的街道。

在离开前,她转头对身后骑在另一匹马上仪表堂堂的少年说道:“带这孩子去影卫营吧。至于这人牙子,哥哥帮我杀了就好。”

苏微澜没有看错,姜淮确实够狠,也够能吃苦,不过六年时间,便从当年那个瘦弱的小女孩,蜕变为了吴越王府最出色的暗卫。

十六岁生辰那日,苏微澜对她说:“阿淮,我带你去见个人,若你没有异议,日后便跟着他吧。你跟着他,会比留在王府自在许多,不会像在王府里一样,处处受人掣肘。”

姜淮永远也忘不了正式见到宋清朔的那一日,他身穿黑色劲装,显得身姿格外挺拔,如松柏一般长身玉立。他的容貌生的极美,皮肤白皙,一双桃花眼眉眼带笑,眼尾有一颗泪痣。

见到苏微澜时,他笑着唤她,“姐姐”。

苏微澜拉过姜淮说道:“这是我身边最出色的影卫,姜淮。陛下方才登基,对你颇为忌惮,你去雁门关后,身边不能没有人。阿淮是女子,以婢女的身份跟在你身边,旁人也不会起疑。”

她接着问姜淮道:“阿淮,你可愿意?”

她不知道的是,这些年姜淮在影卫营训练,又跟着郑侍卫外出历练时,早已见过了宋将军多次。只是每次都是在暗中看着他,连走上前说句话都不能。

他是梁国最年轻的将军,母亲是华清大长公主,又生的绝色,容貌英俊,有梁国第一美男之称。而姜淮见到的他,多半是在战场上,又或是在暗处,他身着黑色战袍,骑着黑马在战场上厮杀,又或是在黑夜里笑着一剑贯穿对手的咽喉。但是一些情感,早已生根。

“属下愿意。”姜淮想也不想就回答道。

宋清朔和苏微澜都笑了,宋清朔看着她问道:“姜姑娘如今多大了?看着比我还小几岁呢。”

“十六。”姜淮回着话,却不敢看他。

“别看阿淮比你还小一岁,她可是我培养的这批影卫当中最出色的。”苏微澜笑着说,“若不是你,我可舍不得她。”

“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了。”宋清朔笑着握住了苏微澜的手,接着对姜淮说:“姜姑娘跟在我身边,为隐藏身份,便不可用本名了,今晚刚好是上弦月,姜姑娘的代号,便叫弦月可好。”

姜淮立刻单膝着地行礼:“属下弦月,谢将军赐名。”

他忙拉起姜淮,对她说:“不必如此。陛下登基后命我镇守雁门关,边地苦寒,只怕姜姑娘要受苦了。”

“无妨。”姜淮看着他俊美的脸庞,只淡淡说了这两个字,只要跟着他,便是边疆,又如何呢。

只是,她转过头看着苏微澜,她还是那么温柔的笑着看她。

见到她的眼神,她有些担忧地说:“那里很冷的,也不知道你会不会适应。”

她忽然有点舍不得。这么多年,虽然苏微澜让她在影卫营里接受最严苛的训练,却也总会在她命悬一线时拉她一把。

如果没有她,自己连个名字都不会有,也一定早就不知死了葬在了哪个地方,又或者说,死了连个葬的地方都没有。

有时候不需要训练,她会教她读书写字,教她画画打马球,会像真正的姐姐一样带她去买衣服买胭脂首饰,给她装扮。她从未感受过任何的疼爱,人生最初的那一点点光亮与温暖,全都是苏微澜给她的。她对她有敬畏,更有依赖。

但她是暗卫,她不能违抗主人的命令。更何况,她即将跟随的人是宋清朔,她更没有拒绝的理由。

于是她说:“谢郡主记挂,属下不会不适。”

她还是跟着宋清朔走了。离开了生活了十六年的江南,离开了苏微澜,和他一起奔赴西北的边关,她不知道那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只知道,往后的很多年,她都会和他在一起。

路过淮河的时候,那汪清澈的河水泛着渌波,看着身旁那清明俊秀的男子,她忽然就想到了那句“清淮晓色鸭头春”,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李二牛修仙  武定天下前,我先迎娶下嫁的公主  幻尘山河录  我只是长生不死,你们都以为我天下无敌?  佳人难以良人配  修真界小师妹混七零  我混娱乐圈,是为了改变世界  在废土与异植斗智斗勇那些年  御灵山庄  权谋天下之入尘赋  寻燧  不要迷恋漂亮女配啦  分手旅行  重回九零,我捡破烂买下了半条街  四合院里随大流  战伐天下  神豪:开局成就完美男神  柒元极刃  满门恋爱脑,师妹快除草  末世娇软女配美美哒,大佬爱惨她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