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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红三代(第1页)

第56章红三代

到了屋里,何晶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把秦牧和那中年妇女介绍了一下。

妇女姓翁,叫翁文华,看上去虽然只有三十七八,但是听何晶的语气,已经是四十三四的人了。秦牧热络中留着一分心思,总觉得那妇女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

“晶晶,你……你能不能出去一下,我想跟秦……秦支书说几句话。”客套过后,翁文华眼神复杂的看了秦牧一眼,拉着何晶的小手说道。

何晶看看翁文华,又看看秦牧,有些不明所以。秦牧看出翁文华的意思,便对何晶说道:“小何,你去弄点山里的特产,阿姨大老远的从京城来看你,也不知道拾掇点咱们西山村的野味,别让人家说你来了西山村就不知道礼数了。”

何晶哼了一声,冲着秦牧皱皱可爱的小鼻子,转头让翁文华坐一会儿,又嘱咐秦牧好生招待她,便兴高采烈的去各家淘换野味去了。

等到她一走,秦牧微笑着给翁文华倒了杯水,然后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点上一颗烟,慢慢的说道:“阿姨,我看你来这里,不像是找何晶的啊。”

翁文华的眼中已经蕴满了泪水,听秦牧云淡风轻的这么一说,泪水便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嘴唇颤抖了一下,仿佛使尽浑身的力气,小声的说道:“小牧。”

秦牧眼神一紧,放在嘴边拿烟的手就一哆嗦。他叹口气说道:“你是信里提到的那人?”

翁文华的眼泪刷刷的留着,仔仔细细的看着秦牧,一只手畏畏缩缩的伸了出来,想要触碰秦牧的面颊。

秦牧条件反射的向后微微一避,有些冷然的说道:“不知道我该称呼你为阿姨,还是……妈?”说到这里,他的心头一疼。妈,多么神圣的一个字,只是这个女人,在秦牧还没出满月的时候,就把他交给了叔叔,在这山村里面长大。

“小牧,我……”翁文华的嘴唇颤抖着,心里的激动和秦牧的冷淡,深深的刺激着她。

“那封信我收到了,也谢谢你跟那位的好意。”秦牧淡淡的说道,“可是,你们说的那些,我不在乎。”

翁文华擦了一把眼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情绪稳定下来,这才尴尬的掩饰一下自己的失态,小声说道:“我跟你爸爸一直觉得对不起你,可是当时那种情况,我们也是逼不得已。”

秦牧摇摇头说道:“我不怪你们,真的不怪。”秦牧想起中央党校的来信的内容。他,秦牧,真实的身份却是京城一位赫赫有名却英年早逝的红色二代的私生子。那人物本来有着无可限量的前途,只是操劳过度,早早的患上了绝症,最后不治身亡。红色革命家的爷爷只有这一个儿子,那人一死,秦家就断了根。所以爷爷在那人死后,想起一段那人年轻时的风流韵事,便想到让秦牧认祖归宗,回归京城。

也就是说,秦牧这个小山村的村支书,其实却是在京城乃至整个中国政坛军方有数几个大佬之一的嫡亲孙子,有着根红苗正的红三代血统。

“是的,我不怪你们。”秦牧叹了口气说道:“但是,我不回去。我叫秦牧,我是西山村信任党支部书记,这点,谁也改变不了。”

翁文华的心在抽痛,但是十几年风风雨雨她经历的太多了,情绪很快调整过来,带着一脸的审视看着这个素未谋面的儿子。

“你知道吗?只要你回去,老爷子稍稍说句话,你就能够下放地级市,熬上几年,马上就可以到京城的重要部门掌管大权。我看得出来,你是想走官场这条路,有这么坚实的基础,你为什么不用?”翁文华听着秦牧说他是村支书的语气,马上抓住了秦牧的心理。

“你说的没错,有这样的关系,我不用,就枉称官场之人了。”秦牧微微一笑,他发现自己这个生母也不是简单的人物:“可是,如果没有你们的出现,我还是要这么走下去不是。”

他端起茶杯,示意翁文华喝茶。

“你说的那些因素,我没有考虑,也不想考虑。”秦牧品了一口茶杯里的茶叶,有些苦。放下茶杯,他的手指轻轻的敲打着桌面,慢慢的说道:“我喜欢的是官场上那种微妙而玄奥的气氛,却不是为了向着顶峰冲击。我是个凡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用古代的话说,我只想我治下的子民能吃饱饭,穿暖衣,其他的事情,还没有出现在我的脑子里。”秦牧说的这些话倒有些是他的心里话,只是拥有了红三代的身份,他如果放弃不用,那简直是愚蠢十足。只是,现在就动用这层关系,未免小题大做了一些。

“唉,你爷爷已经老了,后辈第三代里面,只有挂的是他的姓。”翁文华的眼中又流出了眼泪,慌忙伸手擦了擦,“怎么说,你也是他嫡亲的孙子啊,回到京城,不比你守在这个小山村里强得多?”

秦牧盯着这个风华卓然的女人,虽然看上去光鲜十足,可是那鬓角已经隐隐出现了华发。想起自己那个时代的母亲,秦牧就心里一酸,声音有些低沉的说道:“他给了你什么条件让你来说服我?”

翁文华摇摇头,泪水虽然被她擦了又擦,可是一直就没有停过:“他没有给我任何的条件,我只是再也忍受不住心里面的那股子痛。小牧,你知道妈这些年是怎么过的吗?”翁文华说到这里,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感情,猛然抓起秦牧正在敲打桌面的右手,放在自己的脸颊边上,放声痛哭起来。

秦牧也有些心酸,便放下心里的冷漠,站起身走到翁文华的身边,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拍打着翁文华的后背。他这展露出来的温情让翁文华更加委屈起来,压在心头二十年的石头一旦被搬开,感情就如开了闸门的洪水般汹涌而出。

两个人就保持这样的姿势,让翁文华彻底的发泄,直到翁文华感觉自己再也哭不出眼泪来的时候,才抽噎着掏出手帕擦着满脸的泪水。秦牧静静的走到屋子旁边,倒了半盆洗脸水,说道:“妈,洗把脸吧。”

翁文华听到秦牧的称呼,不敢相信的抬起头,双唇急速的颤抖着,眼睛红肿不已。

秦牧耸耸肩,无奈的说道:“我只是说不想动用那层关系,并没有说不想认你这个妈。”方才抚慰翁文华的时候,秦牧就已经想通了,现在那个时代的母亲,一定正抱着他的照片不停呼唤他的乳名。既然已经让一位母亲伤心欲绝了,何苦再让一个母亲遗憾终生?

何况,他秦牧,可不会执拗的跟那位红色大佬秦老对着干,这认祖归宗,总是要的。是凭借自己打拼风风光光的回去还是现在如同嗅到了香油的老鼠般凑过去,却是秦牧自己把握的。

听了秦牧的话,翁文华仿佛过年了一般,满面的神采飞扬,竟像是又年轻了几岁。这时候她露出一副刚强的样子说道:“不乐意回去就不回去吧,大不了跟妈去美国,那边妈妈开了一家公司,一年也有十几万美金赚着。咱不当这官了,到美国,妈养着你。”

秦牧苦笑起来,看翁文华的样子,绝对是有手腕有能力的女强人,也许是欢喜得过了,竟然有些口不择言起来。他秦牧不想认祖归宗,想自己在基层打拼,那老爷子还能够睁只眼闭只眼,或者还会说句“不愧是我秦家的种”,但是红三代落跑去美国,按照老爷子的脾气,跟美国动刀动枪可能还不至于,但是亲自飞往美国把秦牧揪回来的事情还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等到何晶回来,秦牧已经和翁文华把这些年的一些事情互相聊了一下,虽然彼此还存在一定的陌生感,但是已经超出翁文华的期望太高太高了。看着年纪轻轻就有了一股子沉稳气息的秦牧,翁文华就感叹,老秦家果然净出好苗子。

晚上,西山村根雕公司的在职人员围坐在秦牧的正房里面,摆了一大桌,欢迎美国某公司的执行总裁翁文华女士。听着秦牧对自己的介绍,翁文华陡然发现,自己这个亲儿子果真不是个普通角色,仅仅几句话,就把自己这在商场打滚十来年的老油条给套了进去,答应帮助西山村根雕公司代理根雕事宜,与秦牧的关系突然就变成了合作关系。

“翁女士,我代表西山村党支部村部对贵公司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秦牧端起小茶碗,农村喝酒都用这个,向着翁文华敬了过去。

翁文华颤抖着手端起茶碗,突然有一种明悟升腾而起,自己的这个儿子,没准还真的能够在这西北的官场上,好好的折腾一下子呢。

一时之间,她觉得自己的这二十年的苦并没有白受,儿子,如同一棵奋发而上的秦松,正在逐渐显露出他的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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