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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见惯”这个成语我们都很熟悉,就是说见识得多了也就不觉得奇怪了。“见惯”好理解,就是看惯了,可“司空”是什么意思呢?翻翻词典就知道,“司空”是古代的一个官职,西周时候就有了,最早是掌管水利土木工程的;到了汉代,司空与司徒、司马并列称为“三公”,权力很大;到了隋唐,就成为一个荣誉头衔,没什么实权了。那么“司空见惯”里的这位司空到底是谁?他所看惯了的又是什么呢?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唐代诗人刘禹锡说起。
刘禹锡很有才,我们小学时背诵的“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还有“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都出自他的手笔。
有一位仰慕刘禹锡的粉丝想请他吃顿饭,讨教讨教诗歌创作的经验。这个粉丝也是位诗人,名叫李绅。其实他的诗大家更熟悉,没上幼儿园就会背了,那就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为了让偶像吃得好喝得欢,除了美酒佳肴外,还特意让家中歌伎演唱助兴。
这位歌伎身姿曼妙,歌喉婉转,刘禹锡听得是如痴如醉,看得是两眼放光。
饭没吃完,已经拜倒在漂亮美眉的石榴裙下了。刘禹锡想向李绅开口讨了这个歌妓,但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提笔写了一首诗:“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这首诗中有三个名词需要解释一下:杜韦娘是唐代的一个歌女,后来人们用她的名字作为曲名,所以诗中的杜韦娘并不是李绅家歌伎的名字,而是她所演唱的歌曲曲名。司空指的是李绅,他当时担任司空一职。刘禹锡则在苏州做过三年刺史,所以诗中的“江南刺史”就是他的自称。这首诗的大致意思就是说:漂亮美眉梳着高高的发髻,画了时尚的妆容,她的歌声悠扬动听,像春风撩动了我的心。您是堂堂司马,什么样繁华的歌舞场面和美丽俏佳人没见识过呀,自然是习以为常了。而我这个小刺史呢,早就魂不守舍了。可只能心动不能行动,这真叫我肝肠寸断哪!李绅是个性情中人,又加上对刘禹锡万分崇拜,立刻豪爽地表示:人,归您了,带走。这事儿吧,摆到今天可能有性贿赂之嫌,可在唐朝就是一段关于率性与才情的风流佳话。
刘禹锡凭借一首诗就抱得美人归,实在很划算。但好景不长,某一权贵听说刘禹锡收了美妾,便动了歪心思。他在家中设宴,邀请刘禹锡和朝中几个大臣参加,请柬上还特别注明:请带歌伎参加。携家中歌伎赴宴,这在唐朝是一种时尚。刘禹锡就傻乎乎地带着他的美人去了。那位权贵一看,哇塞,太美了,自己家里四十多个歌伎没有一个能跟刘禹锡的这位比,于是强行把她留下了。刘禹锡心疼得一夜睡不着觉,怎么办呢?又不能硬碰硬地抢,那就,哎,还是写诗吧。这次他一气呵成写了四首诗,希望那位权贵也“见惯见惯”,把美女送回来。没想到那位权贵读了诗,只是一个劲儿赞叹:“大好诗”,至于还人的事儿却绝口不提。
这段差点儿就成为佳话的故事最终以刘禹锡的憋屈愤懑收场了。但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并且传播故事中那些美好的部分,这或许就是“司空见惯”
这个成语可以流传下来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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