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法语言是非常博大精深的语言系统,每一个符号和文字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和内容,比人类的通用语更加复杂和繁琐。想学会魔法语言的难度要比一个三岁幼儿学会人类通用语还要难上几倍。通用语再难学,有合适的语言环境,再笨的人就算不会写,也会说。但魔法语言只能靠口口相传来教授,每一个老师口音上的差别,传上几代很容易就会面目全非。
从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学习魔法,有一个好导师是多么的重要。导师的实力高,教授的魔法语言准确率必然更高。因为导师如果会这种魔法,那关于这个魔法的语言就肯定正确,不正确施放不出来。
像贝尔金这种魔法学院,魔法语言是集中教授的,教这门语程的导师也许魔法水平不高,但魔法语水平绝对是顶尖的,因为背后会有许多高级的魔法师在看着,如果不准确,他就没资格站上讲台。
也是靠着这种方法,魔法语言得以用集中教授这种高效率的方法普及开来。如果光靠一位教师带几位学生这样的方法,再多的师资力量也不够用。
不过集中式的教育没办法因材施教,资质不同的学生进度也会不同,进度快的学生可能会因为老师照顾进度慢的同学而拖慢了进度,又或者进度慢的同学跟不上课程,差距越拉越大,最终一事无成。
天才被拖累成平庸固然让人折腕,但庸才一事无成同样让人惋惜。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的。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是极大的浪费。
所以大部分学院都实行区别教育,把资质好的分成一班,资质普通的分成一班,特别天才的直接独立出来,让高级的导师亲自教导。
因此,学习魔法,有一名好的专门导师可是说是非常重要。身为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亚力克斯的实力自然是数一数二,而且因为他是院长,所以没有专门的学生,于是格里斯便成为了他现阶段唯一的一位学生了。
有实力强大又专门的导师,格里斯在这一方面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可惜亚力克斯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太笨的学生他不喜欢,太聪明的学生他同样不喜欢。
格里斯在前面学习通用文字的时候就表现出很好的语言天赋了,在学习魔法语上,格里斯的天赋同样惊人,无论多繁复的魔法文字和符号,看一遍,抄一遍,他就基本记住了,有些特别复杂的,抄多一遍也绝对能记住,而且写出来的文字比绘在卷轴上的更标准。这就意味着只要按照标准格式和手法来,格里斯写出来的东西能直接当卷轴来用。
当然,制作卷轴还需要魔力来引导,格里斯暂时还没有那个能力,不过亚力克斯已经看到这个前景了。
只是面对这样聪明的学生,实在非常打击人,只教了五天,格里斯已经基本掌握火系常用魔法的文字和符号。要知道当初亚力克斯学到这种程度,可是断断续续花了一年半的时间。
“挎巴达,我讨厌比我聪明的骷髅……。”看着格里斯把他布置的默写学过的全部魔法符文的作业完成后,亚力克斯抿着嘴小声的咒骂了一句。五天学过的几百个魔法符文一个不漏全部记住,笔划准确,字体标准,比很多学了几十年魔法的人都要好。这样的天份无法不让人妒忌,何况这还是一个骷髅。
“谁说半身骷髅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死半调子……”亚力克斯这下是彻底恨上那个误导他的作者了,直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火系的魔法符文,常用的你基本都学会了,其他系别的留着在学习中再深化,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教你火系的基础魔法,那现在呢,我先教你冥想……。”
---------------------
不死生物对时间并不敏感,所在格里斯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的,半年时间过去了。
同样一个安祥的下午,室验室的阳台上,小吉米蹲在阳台的角落阴凉处,避开阳光的直射,认真的看着格里斯手中的黑板。
这半年时间,格里斯的变化是巨大的,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骷髅,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初级魔法师。魔法师在等级的划分上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魔法学徒是最最初级的阶段,这个阶段甚至不能称之为魔法师,拥有魔法学徒称号只是表示这个人有学习魔法的天赋,有机会成为一名魔法师而已。
半年前,格里斯刚认识小吉米的时候,小吉米还没摆脱学徒这个称号。
从初级开始,才算真正算得上一名魔法师了。成为初级魔法师的标志是可以施放出一至三极魔法。
能施放一到三极的魔法师被统称为初级魔法师,为什么会这样划分呢?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一到三极的魔法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都是单体魔法。
而要成为中级魔法师,其标志是可以成功施放一个四级以上的魔法。四级或以上魔法中有很多群体式大范围的魔法,杀伤力和破坏力都非常惊人。这个级别的法师是战场上的主力。
能施放七到九级魔法的为高级魔法师。这个阶段的魔法师不光实力强大,而且掌握了一点默发的技巧,对魔法有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实力非常强大。
而十级以上的被人们称之为大魔法师,魔导士。而因为十级以上的魔法威力太过可怕,被人们称之为禁咒,这些能施放禁咒的大魔法师,同时也被人们称之为禁咒法师。他们是站在魔法世界顶峰,掌握禁忌力量,有能力毁天灭地能力的超级强者。
在禁咒法师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级别,人们称之为魔导师。这个级别已经不是单纯力量的体现了。只有对魔法体系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魔导师。他的本身就是魔法体系的奠基人,魔法文明的引导者,所有魔法师的导师。
这是一个荣誉称号,也代表着魔法师的最高成就。
人类的魔法史上,有资格称之为魔导师的只有五大元素魔法和奥法的发现者,还有三千年前,确定了气系魔法体系的绝世强者——西菲姆斯。这七个人,成为了人类魔法师上仅有的七位魔导师。
同时,西菲姆斯还被人类称为斗神,斗气之神,因为斗气也是属于气系魔法的一种,三千多年前,魔法大行其道,但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并不多,那些没有天赋成为魔法师的人只能去修习武技。可是肉体的力量终究无法匹敌魔法的威力。
直到西菲姆斯的出现,天才横溢的他不但是位强大的魔法师,并且还是位出色的剑士。在修练武技的时候,他常常会发现身体有一种气的存在,这种气流转在人体内,不但可以增强人体的体质,还能在攻击的时候外放,增强杀伤力。
经过潜心的研究,他最终确定了气系魔法的体系,并把体内那种可以增强体抟的气命名为斗气,还整理出了修炼的方法。
斗气的修炼并不需要魔法天赋,它是通过锤炼肉体,直到一定的程度便可感应到气的存在,然后通过有意的引导,利用这种气去改善体质,最终成为超越常人的强大存在。
这对那些无法学习魔法的简直是个天大的福音,除了魔法之外,他们拥有了另一条追求力量的道路。
经过三千多年的发展,无数剑士武者的研究补充,斗气体系被逐渐完善,各种斗气的修炼方法层出不穷。顶级的剑士武者们也越来越强大,凭着斗气,这些强者完全可以与最强大的魔法师一效高下,距离拉近到一定的程度,魔法师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
凭自己确立的体系,制造了一条能与魔法师相配敌的强者之路,西菲姆斯当之无论于魔导师这个称号。
不过把西菲姆菲奉为斗神的斗气修炼者们并不愿意把他们的偶像视为魔法师,他们固执的认为,西菲姆斯是一位剑士,因为修炼斗气遇到瓶颈,才去研究魔法,寻找突破的。修炼魔法不是目的,研究魔法去完善斗气才是。羸弱的魔法师怎么能和他们强壮的剑士相比呢。
这样的歪理,因为修习斗气的人口基数较多,在他们众口一辞下,竟然让不少人相信了,并逐渐凌驾在真正的历史之上。
格里斯如今已经是一个初级魔法师了,他能随意的施放三极以下的所有火系魔法,水系魔法也大部分都会用,而土系,电系,风系魔法也都稍有涉猎。
虽然只有初级魔法师的实力,但论起理论知识,再强大的魔法师都比不上他。就连亚力克斯也忘尘莫及,因为这半年的时间里,格里斯硬生生的把整个图书馆的全部了书籍全都背下来了。
在跟亚力克斯学习文字的时候,格里斯就表现出惊人的记忆,一般让他看过几遍的书,就算理解不了,他也能背下来。
这半年时间里,根本不用睡觉的他白天跟着亚力克斯学魔法,做实验助手,晚上就只能看书。而且亚力克斯的懒毛病时不时发作一下,之前一个月因为有热情还能坚持,热情一消退后,他就又开始偷懒了。
所以连白天,格里斯也常常无所事事,只能看书解闷。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败寇为王 王者噬炼 末世大恶人 死亡回归 踏仙 末世厨娘很忙 暗黑大领主 末日之不离不弃 星际魔法女王 鬼谷天下 幻想乡少女有老爹 坑爹联萌 莫小兰的未来生活 末世刺金时代 末日卡修 星际之不吐槽会死 末世有仙 外星大文豪 末世有个家 异斋
作品标签甜文总裁吃货契约青梅竹马一年后,我们离婚,互不干扰。季忆之所以答应贺季晨假结婚,是因为她坚信完美情人贺季晨绝对不会爱上她。婚后假戏真做不说,一年后,别说是离婚,就连离床都没门。惹不起,我跑还不行?季忆揉了揉酸疼的腰,爬窗离家出走。...
传说,南陈嫡公主南宫仪乃第一美人,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传说,南陈嫡公主南宫仪娇媚且柔弱,蕙质兰心,绰约多姿!可是,这位和亲的公主到底怎么回事?她闭月且羞花,沉鱼且落雁,可动辄开膛破腹,飞针走线。她绰约且多姿,蕙质也兰心,可经常夜半上墙,飞檐走壁。传说果然是传说。传说,北辽摄政王耶律玄性格暴戾,嗜血冷酷!传说,北辽摄政王耶律玄妾侍如云,后院充实!可是,这个处处算计小气抠门的男人是谁?他固然嗜血冷酷,不知怜香惜玉,但偏偏喜欢和她斗嘴,抠她的银子。他虽然妾侍如云,但从不知临幸,却陪她偷吃东西,夜半上墙看星星。传说只能是传说。小剧场一夜半,月黑风高,某女负金爬墙逃跑。...
装乖甜妹vs校霸大哥陆骁一直以为他媳妇是一个听见打雷就会吓得痛哭的小软妹。直到有一天,瞧见他家那柔弱可欺的小媳妇,脚踩在校姐脸上,阴森道就这点段数还敢泡我的男人?东南西北四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陆骁拿下世界冠军那天,有记者采访枭神,您英年早婚直到如今很多粉丝仍不能接受,您的老婆,她一定很优秀吧?陆骁听了,笑得风轻云淡我喜欢她跟她优不优秀没什么关系,只是她蠢,我刚好瞎罢了。男主是绝地求生主播,主要基调还是谈恋爱一路撒糖,不玩游戏也不影响阅读!...
唔战地医生误踩地雷被炸死,这是什么鬼?唔尚书府庶女被人丢下悬崖,这是什么鬼?唔那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美男,又是什么鬼?呃好吧,穿越就穿越吧,但是,什么绿茶婊白莲花全都在她身边打着转儿,变着法来陷害她,难道还当她是从前的脓包尚书府四小姐吗?那个什么皇叔的,麻烦把你的咸猪手拿开!...
超市老板叶轻云一朝穿越到古代,怀中抱着奶娃娃捡了个小娃娃爹娘不知所踪,还遭遇了雪灾!不过不怕!她可是带着超市和一手好厨艺来的。她带着娃落户乡村,一路智斗极品亲戚,打脸无耻村民,顺便还做起了生意,盖大房子卖方子,做美食,做皇商。可是怎么突然在村里认识的那个被人避如蛇蝎的男人居然要和她成亲?也好!腹黑夫妻俩不仅打拼入了皇城,一不小心立了大功无数,皇上竟要两人入朝为官?不行!我们两个志不在权倾朝野,也不要名声威望,只愿回乡踏踏实实做个羡世鸳鸯。悠悠闲闲一家人,悠悠闲闲过日子。妙哉妙哉!...
听着小说玩着MC,再睁眼居然穿越到了红楼世界。贾珝发现穿越来的不仅是自己,还有他那加载了无数模版的MC游戏。适逢蛮族入侵,国家动乱,贾家将他丢进军中顶包。从此,他的人生打开了波澜壮阔的画卷。武能平定四海不臣,文能抄袭后世精华,工能建造奇观神迹,农能掏出玉米土豆。终有一天。武将天凉,请王上添衣!文臣社稷有变,神器易主,请陛下顺应天命。百姓王爷登基了,好日子就有了。皇帝好女婿,你接受朕的禅让吧,朕实在是害怕啊。贾珝带着金钗们泛舟天际。皇帝,狗都不当,岳父劳苦几年,等你外孙出生了你传位给他吧。只有贾宝玉看着冷清的贾府欲哭无泪。偌大的贾府,一个姐妹都没有了,该死的贾老六这是把贾家女儿们包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