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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林峯,别称安卡,是南太平洋乃至世界海域内唯一的一条人鱼,至少这么长时间以来林峯并没有遇到过其他同类。事实上,这条人鱼原本叫什么名字林峯根本不知道,安卡这个称呼与其说是名号,更不如说是一个尊称。而林峯这个名字也只不过是他上辈子带过来的而已。
说起来实在太过于玄妙,就连林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掉下悬崖后会重生成一条人鱼。
在此之前,他还只不过是天朝娱乐圈里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演员,因为刚出道时懵懵懂懂地替朋友背黑锅而得罪上大人物,从此星路不顺,被打压了数十年。只可惜他识人不清,遇人不淑,当初求他背黑锅的朋友转眼和他撇清关系,攀上别家高枝一飞冲天,留下他还深陷在这暗无天日的沼泽里爬不出来。他也恨过自己的蠢笨,居然会相信那样一个人。可再恨也改变不了那个两面派风光无限,而他摔进泥里。好在他有一个对他不离不弃的经纪人,即使他已经没有走红的希望也没有放弃他,在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不停奔走给他介绍工作,在他颓废不堪的时候骂他打醒他。因为她说,林峯你是有成为出色演员的实力的,不要放弃不要绝望,是金子总要发光的。所以这十年林峯坚持了过来。
林峯想报答她,想要红,做梦都想要证明给别人看,他的经纪人没有瞎眼。可,在娱乐圈这种地方,想要踩死一个没背景没后台的人实在太简单了。林峯没办法,深思熟虑终于还是决定把自己收拾好了卖个好价钱。他该庆幸,他那张脸十年过去了还能有人看得上眼,而且第一次被潜就遇上了圈子里长得不错,名声挺好的大佬。
大佬床上活好,至少林峯这个老处男后面第一次还不算特别疼。大佬床下给的“礼物”也大方,至少林峯很快就接到了一个担纲主角的本子。大制作,大导演,卡司闪瞎眼的电影,没有不火的道理。只要林峯表现得好,出头之日指日可待。
可林峯怎么也想不到这部电影还未杀青,他就直接没命了。简直讽刺到了极点。
威压断掉,从海边悬崖掉下来的时候,林峯心里想的居然是他纵身跳海的镜头估计会成经典吧。身体沉入海底的时候,林峯很后悔拍戏之前没有和父母打电话,没有叮嘱妹妹要好好学习,没有把想要给经纪人一个惊喜的礼物送出去。
当林峯以为他这失败的人生终于在此终结时,他又再一次睁开了双眼,用的却是一双人鱼的眼睛。
林峯用了很长时间来消化他变成了一条依靠尾巴游动,在水中正常呼吸,可以在完全漆黑的深海看清四周环境,一张嘴发出普通人无法听见的次声波的深海人鱼。
起初的那几天林峯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摆动尾巴,如何捕猎进食。因为无法适应生吃海鱼,林峯差点以为他要死第二次。
然而,时间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它能让石头风化,能让河流干涸,也能让人类习性的林峯渐渐习惯作为一条鱼来生活。也不知是受到这条人鱼原来性格的影响,还是林峯上辈子卑躬屈膝压抑太久,又或者是因为融入了这优胜劣汰的海洋里。林峯感觉到自己脾气越来越烈,性格越来越直,喜怒哀乐也更浮于表面。也越发嗜血,喜欢上那些混杂着海水淡淡咸味的血腥。
而从这个时候开始,在这一片深蓝海洋中多姿多彩的生活才刚刚让林峯窥探到边缝。
人鱼是这片海域里最强大的生物之一,他们的指甲可以轻易划开一块钢化玻璃,牙齿可以不费力气地撕开深海任何生物的皮肉,在海中最高时速可以达到120海里,而一般游轮的时速也只不过是30-35海里而已。能与之相媲美的大概只有那些蜗居在深海底下翻一个身都能掀起涛天巨浪的霸王乌贼。但人鱼在海洋中的地位却远比霸王乌贼要高得多,甚至于被奉为守护神。即使在很多海洋生物眼里,人鱼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的物种,没有之一。
林峯曾经在浅海区海底找到过一面镜子,想来大概是从某一艘沉船中甩出来的东西。林峯借着这面镜子很顺利地得到了这条人鱼的外貌信息。在看到这张脸之前,混迹娱乐圈看遍各式俊男美女的林峯很少用惊为天人来形容某一个人。但在那天夜晚,月光霜冷流泻下来的浅海区海水被照映得波澜诡谲,而沐浴着这一层月光倒映在镜面上的容颜的的确确让林峯惊呆了。墨绿的发是斯泽克拉的海藻,卷曲着披散在肩头;双眼是阿芙德尼亚的王冠祖母绿,挑高是冷傲压低是凌厉;肌肤是东方遥远国度传来的精致白瓷,润泽无暇;双唇是保加利亚的白玫瑰,香调清冷醉人。
光是看这样一张脸,林峯眼前便仿佛浮现出这样一番画面。
圆月高悬,平静的海面上升起朦胧氤氲的白雾,从遥远的海洋深处吹来的冷风将白雾吹向了一艘六桅国王船。随着白雾袭来的是阵阵美妙轻盈的歌声,雌雄莫辩、沁人心脾。白雾中若隐若现的一抹长发身影好似一根羽毛轻轻撩拨心弦。被诱惑的水手前仆后继、义无反顾地从甲板上跃入海中,神色痴迷地游向白雾中心、那歌声传来的地方。然后在看到那来自深海的绝美妖精后,心满意足地沉入海底。
只是,这种在人类世界可以掀起腥风血雨的样貌却完全戳不中海洋生物们的G点。对于这些鱼来说,长头发,这是什么妖怪!祖母绿眼睛,不会发光的眼睛算是好看吗!白瓷肌肤,安卡你的鳞片呢你的鱼鳍呢你的鳃呢你滑不溜秋油腻腻的保暖脂肪呢!香唇,无法容忍牙齿不尖嘴巴不大的海怪,眼睛都要瞎了!
好吧,林峯该承认,海洋生物和人类的审美果然是两个次元的。上辈子他好歹还是个帅哥,这辈子已经沦落到了天下第一丑鱼的地步,真是世态炎凉。
在海里生活的久了才知道,其实这些海洋生物的智慧远比人类判断出的要高得多。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的交流方式,更有躲避天敌捕捉猎物的智慧。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深海的生物,智商堪比人类。在南太平洋深海区甚至还有分门别类的学校进行基础教育。但这些生物却明显比人类要活得简单潇洒,对于他们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三件事就是捕猎、求偶、繁衍。可有的实在活得太潇洒了!林峯简直无法直视。
鲨鱼中的蜗牛巨口鲨是彻头彻尾的懒鱼,压根没提高游速的心思,再肥都不愿意运动。
交尾达人虎鲸一到发情期,林峯的噩梦就要来了。只因为有那么一对恩爱虎鲸夫妻就在他巢穴不远处日日夜夜嘿咻,他不想听墙角都不行。实在让他这个孤家寡人恨到牙齿咬碎。
花花公子象海豹据说两三天就能换一个女友,简直就是单身雄性公敌。
猫鲨对于会发光的鱼有突破天际的戏耍爱好,曾经把一群灯笼鱼串成一串挂尾巴上,究极深井冰。
相亲狂鱼魔鬼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走相亲会,见一次就刷新一次失败纪录。
天仙水母其实是母夜叉,动不动拿触手蜇人。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他们疯他们的去。那些年轻雌性雄性不停跑来求撮合才是最让人摔桌的事,一个个都把他当免费红娘。鄙视他长相不受海洋生物欢迎也不是这么个鄙视法!他孤家寡人一个还是很寂寞的好吗。多遇上几个像长牙那种少根筋的家伙,明天就能哭出一个太平洋来。
他可以给自己取一个称号,南太平洋海域居委会大妈,太贴切不过了。
*********
朝着长牙飞走方向龇牙咧嘴了一番,林峯长长叹出一口气。
现在就算回巢穴也很难睡着了,干脆跑去巡视领地顺便捕食。长牙嘴里那种尾巴是黄色的小鱼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条人鱼原来的住处是一个被珍珠宝石堆满的海底大坑,林峯重生后实在鄙视这种暴发户一般简陋又闪瞎眼的地方,寻寻觅觅在相距十几海里的地方发现了一艘沉船。从船身上堆积的水藻和微生物厚度来看,这艘船至少已经沉睡在海底两三百年。重要的是这艘船从外型上看非常像中国古代的商船,而在那种年代有能力出海航行至南太平洋的船只绝对满载着当时世界上最为贵重的东西。
林峯游进去之后果然在船舱里发现大量古代器物,瓷器的碎片更是数无胜数铺满了整条船。林峯当下决定将新家安在这,把原来巢穴处的大量黄金宝石全部转移到了这里。
每天枕着无数珠宝和天价古董睡觉,这世上绝对只有林峯一人,不,是一鱼。
相比起那些每天逡巡在海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捕食的吃货们,林峯对于捕食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他吃得不算多,够饱就不想再进食了。可除了捕猎,他也再没什么事可干。他曾经也想到深海区的学校去教书,可那些学生一看到他就吓得大气不敢出,无趣得很。后来零零散散找过一些事做,什么给大白鲨剔牙啊、帮海豹接生啊等等,可惜都没做长久。然后他大把大把的时间都在无所事事地随着南太平洋环流飘荡在海水里度过,有时候晚上闭着眼睛在海水中睡觉,第二天醒来就已经飘到了新的大洋。一年内也可以免费环球旅行几个来回了。
而寻宝这个新想法大概就是某一天躺在海波中睡觉时灵光一闪冒出来的。
从那之后林峯的生活除了吃吃喝喝,调戏海怪就多出了一项消磨时间的活动,深海寻宝。
从百慕大到加勒比,从巴林群岛到挪威,林峯几乎光顾过所有拥有沉船历史的海域,收获也颇丰。碰上体积大的还得拜托巨鲸帮忙扛回南太平洋的老巢。
抚开那些覆盖在沉船宝箱上的层层污泥每每让林峯产生一种特别奇妙的感觉。触摸着这些金币宝石古器,隔着海沙与时空仿佛都能闻到那些生与死,欲、望与血肉的气味,闭上眼睛耳边似乎也在回荡着几百年前还风光无限,满载繁华富贵的船只葬身海水时此起彼伏的绝望呐喊和风浪无情吞没后的悄然无声。
更多的时候沉船里没有什么宝石、金币,只有阴森森散布在船舱内的人骨,他们安静地躺着,似乎就这么和海水融为了一体。
这种事看得多了,曾经郁结在林峯心里的那团郁气也渐渐消散。人活着不就图个轻松快活吗,功名利禄生前再鼎盛,死后不照样成一堆白骨?更何况他现在只是一条鱼,人间那些浮云往事都已经和他没什么关系了。怎么都觉得遗憾的大概要数没什么好作品留世吧。
林峯无奈苦笑,鱼尾一甩往前游出一大节。远远地看到蓝鲨尼诺往这边左摇右摆地游过来,像是在跳舞。
“安卡,又去找那些不能吃的石头吗?”大蓝鲨瞅一眼林峯,舔舔牙齿兴致缺缺地说。林峯寻宝的举动太有名,大家都知道他在收集那些不能吃的垃圾,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处。虽不明但觉历,在这些海洋生物看来只要是安卡做的事都是正确的、高大上的。
“怎么,要跟我一起?”林峯似笑非笑飞一个眼神给尼诺。
尼诺瞬间远离林峯十几米远,一边喊着他还有事,一边飞也似地游跑。仿佛回忆起了当初林峯拿他当免费搬运工把装满珠宝的箱子塞他嘴里游了上百海里的痛苦经历。
林峯轻笑一声,正打算继续游,后边座头鲸芭芭拉风风火火地叫嚷着什么冲了过来。
“安卡,安卡,不好了。那只章鱼混蛋又来踢馆子了!”
“什么?!”林峯皱眉怒道:“这个老不死的嫌活够了吧!还不快带我过去,我倒要瞧瞧他那些触角长齐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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