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第1页)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笔者附注:共产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就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来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表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来「行宪」了,当了国家元首的「第一任总统」。搞历史的人不能说蒋总统不合法。他们只能说:「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之组合也。」在那「戡乱」未了时期,「三元素」一样不全,那行宪总统也就不是三全总统了。

毛泽东不通西学 袁世凯土法炼钢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占了「美庐」,那就更是无法无天一团糟了。中共建国之后,根据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先是「共同纲领」,后是「宪法」,老毛干了两任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选」出来的。可是毛公公开声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选出来的。文革期间,毛对欧洲来访的贵宾们就坦白地说:

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泽东「对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讲话」,载一九六九年中国出版只供「内部参考」之「毛泽东思想万岁」,页六七三)

既然没有「真正的选举」,所以他一再说,「选举我是不相信的」;「我们的国家是军队打的」(见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和卡博、巴庐库同志的谈话」,载同上书,页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紧,但是我们读史者就要替投票选毛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不平了。遥想当年出卖灵魂的老国会议员,他们选举曹大总统的选票,还值五千银子一张。如今选举毛主席的选票,竟至「一文不值」?!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毛又自称他「焚书坑儒」十倍百倍于秦始皇。事实上,他所直接、间接杀害的人数可能也超过人历史上,所有暴君杀人的总和!──他那里来这么大的权力呢?关于他所掌握的生杀之权,毛氏也有一番怪论。他说:

清朝末年,一些人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体」好比我们的总路线,那是不能变的。西学的「体」不能用。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天赋人权」、「天演论」也不能用。只能用西方的技术。当然,「天赋人权」也是一种错误的思想。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泽东「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载前书页六二四-六二五)

有心的读者士女,你读到毛主席这一席话,您会感觉到毛骨悚然罢。毛公这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元首,居然认为「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那用什么「体」呢?君主专政?个人独裁?

读罢毛公此言,那我们又怎能多怪对「共和政体」没信心,而要回头去做皇帝的袁世凯呢?──孙中山先生晚年也曾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所以改搞「以俄为师」。张学良、蒋介石和许多「黄埔生」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乃以墨索里尼、希特勒为师,去组织褐衫党、蓝衣社。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则去学列宁、斯大林。袁世凯这位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他生也早(比毛泽东大四十四岁),当他发现「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时,列宁、墨索里尼、希特勒……这些洋老师都还未出现,他就只有回头去搞「土法大炼钢」,找雍正皇帝做老师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写传记的人,月旦时贤,多学点比较传记学,他对他的英雄(或狗熊),就会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了。

民国独裁领袖有共同次文化

再者,所谓「民主共和国」(republic)原是个彻头彻尾的洋东西。对西学没有较深的了解,却偏好强不知以为知,而又颇能举一反三的老学者(包括很多遗老型的国学大师),和五四新青年(像毛泽东),往往对若干基本观念也搞不清楚。若据此一知半解的标语政治学,一朝得志,便号令天下,怎能不误尽苍生?有心读者如稍稍浏览毛公这一小段录音讲辞,便知讲话者和他身边的「英文老师」章含之小姐和李志绥博士等,都该打烂屁股。教不严、师之惰也。在这篇讲稿里毛公把英文里的right(权利)和power(权力)都弄不清楚,而谬释典籍,怎能不误国误己呢?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暴君撩猫日常  导演她不看脸  驶向阳光灿烂的大海:美国海军史  温良  茶铃  时尚圈是基佬的天下  一个戒指引发的血案  薛定谔的总裁  信以为真  量身定做的总裁  兵道  武则天:从尼姑到女皇的政治搏弈  总裁致富路  薅狼毛当孔雀翎[剑三]  重生八零:王牌特战狠狠爱  致女神  张飞流水帐  盛唐德云社  跨物种相亲  夫君你无赖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