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第1页)

世凯生父袁保中可能只是个「捐班秀才」,却生子六人;而他的胞弟「举人大老爷」袁保庆,则年近不惑(四十),膝下犹虚。经过家庭会议,乃把七岁的世凯过继给胞叔保庆为子。(见上引房文及哥大所编「民国名人传」,卷四,页七九(biographicaldictionaryofrepublicationchaeditedbyhowardlbooran≈ri插rdghow-ard,4volsnewyork≈london,biauniversitypress,1971vol4,p79))自此他就跟随养父及养母牛氏生活。保庆宦途不恶,最后官至江苏「盐法道」任职南京。道员是当时府县之上的高级地方官。随父在任的小世凯,当然也是个尊贵的小「衙内」。不幸的是袁道台未几即死于任所,年方十四的世凯就只好奉母回籍了。翌年世凯的生父袁保中,又病死项城故宅。越年两丧,世凯母子就是不折不扣的寡妇孤儿了。‐‐袁氏两代显宦,虽然不愁衣食,但他们毕竟是孀妇孤雏。反袁的作家,总欢喜说世凯幼年在南京花天酒地。其实十三四岁的孩子,又能花天酒地到那儿去呢?

十五岁以后的袁世凯,便被他堂叔袁保恒翰林接去北京,继续其科举教育的「帖括之学」(习作八股文)。在亲丧「服阙」(三年)之后,他在堂叔严厉的管教之下,显然是以「监生」(捐来的秀才)身分回开封参加「乡试」而落第。三年后再考,还是落第。‐‐保恒自已是科甲出身,乃鼓励乃侄再接再厉,然世凯自知久困科场之非计,在此期间,他已与于氏夫人结婚,就永别科门,另寻出路了。

后世之论袁者,每说他是纨袴子,不用功,故两试不第。在下却不以为然也。盖当年科举考试,谁能期其必中?试看长袁一岁的康有为‐‐岭南名士,一代大儒,文胆梁启超的业师,不能说读书不用功吧。然康某考举人,五试不售,困于考场者十八年。可算是十分惨烈也。以故世凯终于投笔从戎,未始不是个明智的抉择。

小钦差、大监国、抗日反帝

前节已言之,当年科举时代,落第士子是惨不忍言的。自已前途暗淡不说了,举家乃至合族的失望,才使你痛不欲生呢!洪秀全天王落第归来,一病四十日不醒。终于见到上帝爸爸的故事,在那个时代,说来也不算稀奇,只是各种上帝的训示不同罢了。笔者这一辈老华人,系出旧中原,去古未远,幼年时听到有关科场的故事多着呢。

所以袁世凯青年时代的遭遇,不是什么例外。他和长他十八岁的胡传(一八四一─一八九五,胡适之父)落第后的故事,简直如出一辙。胡传落第后去投奔吴大澄(一八─一九○二),袁世凯落第后去投奔吴长庆(一八三四─一八八四),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据当年淮军遗族传言,世凯第一个投奔对象原是较高级的刘铭传(一八三六─一八九六)。刘不纳,乃改荐他去山东登州投吴长庆。从此便一帆风顺了。

长话短说,袁世凯在朝鲜十二年的工作和成就,大致可以归纳于如下数项:

一、敉平朝鲜「壬午(一八八二)兵变」:一八八二年朝鲜在日本暗中煽动下,发生兵变。清廷派丁汝昌率海军三舰;吴长庆率陆军(庆军)六营赴援。终执大院君至华。并驱逐前来干扰之日军。此时袁世凯才二十三岁,任庆军营务处。几乎一手戡平此乱,而崭露头角,朝野众口交赞。事详不备述。

二、督练亲军、整理财政,再平「甲申(一八八四)之乱」:此时朝鲜内部之糟乱有甚于中国。世凯为练军四千人以自卫;并为整理财政以自给。迨朝鲜亲日派勾结日人,于甲申十二月再度发动政变时,世凯临机应变,独排众议,加以镇压。日本势力,第二次被逐出朝鲜。

三、护送大院君返朝(一八八五年十月),出任商务委员,作驻韩「小钦差」,撑持危局:此时世凯不过二十六岁。但其后九年他在朝鲜竟然大权独揽,做了藩邦实际的「监国」。颐指气使,纵横捭阖,不但三韩朝野大为慑服,环伺的日、俄、英、美、法五大帝国主义,亦瞠目结舌,无如之何。‐‐可惜的是大厦既倒,一木难支。甲午平壤兵败(注意:此非袁氏之过),世凯于最后关头,始奉命匆忙撤退。日人此时恨袁入骨。袁公如不幸被俘,其下场不会比一九二八年「济南惨案」时的交涉员蔡公时更好也!

打赤膊,持大刀,翻墙头

关于袁世凯在朝鲜这段掌故,笔者在幼年期即耳熟能详。因我家原是淮军遗族,传闻滋多,而庐江吴家(吴长庆的家庭)亦是先母的外婆家。吾幼年即曾随表兄弟辈,嬉戏于吴家花园。男孩淘气,某次以竹竿捣下巨大蜂巢,被数千黄蜂追逐,几遭不测,如今记忆犹新也。──那时去古未远。我记得还看过吴长庆逝世时,朝鲜国王所遣专使致祭的礼品。

不过斯时的吴氏遗族对袁的评论,几乎全是负面的。他们认为袁对他们的延陵公是忘恩负义。──吴长庆于壬午之役曾「打赤膊、持大刀、翻越韩国宫墙……」,真是功莫大焉。谁知其后小小的奸臣袁世凯,在中堂(李鸿章)之前进谗言,化功为过,被斥退回籍……云云。

等到我在郭廷以老师班上听到袁世凯的故事,再在各种参考书内发现袁世凯竟然是个「现代班超」,始豁然有悟。──原来当年朝鲜那样复杂的「内忧」(派系倾轧)、「外患」(五大帝国主义环伺)的局面,实在不是一位「打赤膊、拿大刀、翻墙头」的老外公的老外公,所能应付得了的。所以最后被「中堂」褫职,返乡务农。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薛定谔的总裁  张飞流水帐  薅狼毛当孔雀翎[剑三]  兵道  暴君撩猫日常  盛唐德云社  驶向阳光灿烂的大海:美国海军史  一个戒指引发的血案  夫君你无赖  导演她不看脸  跨物种相亲  茶铃  温良  武则天:从尼姑到女皇的政治搏弈  总裁致富路  信以为真  致女神  重生八零:王牌特战狠狠爱  量身定做的总裁  时尚圈是基佬的天下  

热门小说推荐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行侠的不完全指南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霸天雷神

霸天雷神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甜妃要爬墙,魔君快走开!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嫡女为后

嫡女为后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老婆他又乖又娇

老婆他又乖又娇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