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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年,春,帝与布列塔尼公爵会猎于圣马洛以南20里处。初,战事不顺,及至三日,勒菲弗尔率兵来援,以南特流民乱布列塔尼军心,敌不战自溃,战事乃平。
帝国伟业,即从今日始。
——不列颠帝国编年史,卷一,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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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耳边,传来的是两军将士拼死厮杀的声音。
眼前,触目可见的只有鲜血和尸体。
……这种感觉,真好。
马格努斯伸出右手,握紧成拳,眼神迷离。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不用急着否定,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而现在,马格努斯做到了第一步——只要他一个命令,就会有上千人为他舍命厮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好的吗?
有的,那就是向上,向上,再向上。
千人还不够,万人也不够,要多,要更多,天子一怒流血百万,这才是梦想的尽头。
“王子殿下!”
可惜,负责担任指挥官兼肉盾的奥德加看到马格努斯这个样子,鼻子都快气歪了。
这里可是战场!一根流矢就会要命的战场!不是让你来摆造型的地方!
真想摆造型,等赢了这场战争,你想怎么摆就怎么摆,但是现在,你给我好好的缩在后面!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给你做肉盾的!
——嗯,和中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传统不同,欧罗巴的领主们每逢打仗必定身先士卒,不过现在对于马格努斯却是不太适用。
因为他的倒霉老爹,前任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就是在身先士卒的时候被一根流矢射中眼睛阵亡的。
从那以后,奥德加就像是护巢的老母鸡一样,处处都把马格努斯保护的紧紧的,更别提亲自上战场了。
“王子殿下,我方与敌人已经开始交战了!接下来怎么办?!”
没办法,喊了一声马格努斯还没回过神来,奥德加又不可能一个大耳巴子扇过去,只能继续喊着,并且抛出了一个问题,打算借此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
马格努斯这才如梦初醒。
“哦……哦,那就按计划,让他们开始慢慢撤回来。”
这是诱兵之计。
整个战场,马格努斯最担心的是骑兵,最害怕的也是骑兵。那种骑兵一同冲锋,千军万马践踏大地,不,不用千军万马,只需要一百骑,就能让大地母亲为之颤耸。
一百骑兵,至少能击败数量超过他两倍的精锐步兵,三倍的普通士兵,以及十倍的炮灰。
而且这个杀伤力,还会随着骑兵数量的增加以线性指数增强。
这是当时为了估算骑兵的杀伤力,特意让勒菲弗尔率领着他的骑兵队演练之后得出的事实。
因此,这场战争的核心便是如何击败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
诱敌之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来的。
负责诱敌的是昌西大团长手下的卡罗尔佣兵团,马格努斯自己的禁卫军穿的太重(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不适合这种场合,至于其他的佣兵团,炮灰一样的角色,马格努斯还怕他们坏事呢!
不过,为了让卡罗尔佣兵团安心,马格努斯也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
“呜——”
牛皮做的号角吹响。
“大团长,号角响了,我们可以撤了!”
乱战之中,一号站在昌西的左侧,侧身躲过一个农夫颤颤巍巍递来的农镐,转身便将他抹了脖子。
事实上,如今在战场上,卡罗尔佣兵团还拥有一些优势。
这是很正常的,按照士兵分级的理论,卡罗尔佣兵团还可以算是‘普通士兵’,即使是新兵,因为前两日已经见过了鲜血,也算是夹在‘炮灰’和‘普通士兵’之间;而布列塔尼公爵派出来的全都是炮灰,真正的精锐还一个都没动呢。
“你确定吗?我们才刚刚开始战斗!”
战场之中遍地嘈杂,即使是一号就在昌西身边,昌西也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喊,再次确认。
“是的!你听!号角已经在吹第二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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