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木屋的暗格里,除了襁褓,还有一本手写日记。
日记的封面是用粗布包裹的,布面已经磨损发白,边角处露出下面泛黄的纸页。荆红将日记从暗格中取出时,那些纸页的边缘已经脆化,轻轻一碰就掉下细碎的纸屑。她没有用力翻,只是小心翼翼地托在掌心,如同托着一件易碎的珍宝。
墨衍的虚影飘在她身边,左眼的灵纹在昏暗的木屋中微微发光。他的目光落在那本日记上,体内的核心加速旋转,紫黑色的能量脉络从裂痕中渗出,与他全身的灵纹连接成一张越来越密的网。裂痕,三十八条。每一条都在微微发光,每一条都在提醒他——时间不多了。但他的注意力不在裂痕上,在那本日记上。那是他母亲的笔迹——他在林启明的笔记中见过母亲的字,工整,纤细,每一笔都带着一种温柔的力量。
“苏姨,打开它。”墨衍的声音沙哑,如同从极远的地方传来。
苏瑾站在他身边,独臂轻轻接过日记。她的手指在封面上停顿了片刻,然后缓缓翻开第一页。纸页发出细微的脆响,如同尘封的记忆被唤醒。
日记的第一页,日期是蚀变爆发后的第三个月。
“今天,我从废墟中醒来。周围都是尸体。有认识的人,有不认识的。我的腿被房梁压住了,动不了。我喊救命,没有人回答。我以为我会死在那里。但我没有。一个路过的商队救了我。他们给我水,给我食物,给我包扎伤口。我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孩子。叫墨衍。我的儿子。他们说没有。”
苏瑾的声音在木屋中回荡,低沉而缓慢,如同在诵读某种古老的经文。墨衍的虚影在听到“我的儿子”四个字时,猛地一颤。体内的核心,裂痕从三十八条增加到三十九条。
“墨衍——”苏瑾的手按在他虚影上,银白色的净火从掌心涌出。
“没事。继续。”
苏瑾收回手,翻到第二页。
“我的腿养了三个月。能走路了。商队要继续往南走,我不能再跟着了。我要去找我的儿子。商队的头领说,北边有蚀变兽,很危险。我说,我不怕。他叹了口气,给了我一袋干粮和一把匕首。他说,找不到就回来。我说,我会找到的。”
第三页。
“黑石堡。我回到了黑石堡。但这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房子塌了,村子毁了,人都不见了。我在废墟前站了一整天。没有人来。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儿子在哪。”
第四页,第五页,第六页……每一页都记录着她寻找的足迹。黑石堡,千机城,世界之脊,白塔。她走过了墨衍走过的每一条路,问过了墨衍遇到的每一个人。有人在记忆碎片中见过她——那个在黑石堡废墟前发呆的女人,那个在千机城遗址中徘徊的身影,那个在世界之脊边缘跪地哭泣的母亲。
苏瑾的手指在纸页上缓缓滑动,声音越来越低。
“今天,有人告诉我,我的儿子死了。在世界之脊,和归墟教的尊者同归于尽。他们说他是英雄。他救了很多人。他用自己的命,换了这个世界的和平。我听到这些,没有哭。我只是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我转身,往回走。”
“衍儿已成英雄。我不能拖累他。去远方,替他守另一片废墟。”
苏瑾翻到最后一页。纸页上,只有这两行字。字迹歪歪扭扭,像是用最后的力气刻上去的。
“衍儿已成英雄。我不能拖累他。去远方,替他守另一片废墟。”
木屋中,死一般的寂静。墨衍的虚影悬浮在苏瑾身边,半透明的身体在备用碑碎片的光芒下几乎透明。体内的核心,裂痕从三十九条增加到四十条。紫黑色的能量脉络从裂痕中渗出,与他的左眼、右臂、全身灵纹连接成一张越来越密的网。那张网,比之前更加稀薄了。
“老师——”阿苔的声音从通讯灵纹中传来,带着一丝颤抖。
“我没事。”墨衍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疲惫,“苏姨,日记里有没有说,她去了哪里?”
苏瑾翻到最后一页的背面。那里,有一行用炭笔写的小字,字迹潦草,像是匆忙中写下的。“北境。霜降村。那里没有蚀变,没有人认识我。我会在那里等。等衍儿来接我。虽然我知道,他不会来了。”
墨衍的虚影猛地一颤。“霜降村。她去了霜降村。”
苏瑾合上日记,独臂按在墨衍的虚影上。“墨衍,你的裂痕已经四十条了。不能再——”
“苏姨,她在等我。”墨衍的声音沙哑,“她以为我不会去了。但我会。我要去接她。”
荆红蹲在木桌旁,左眼盯着日记的封皮。“等等,这里还有东西。”她的手指在封皮的夹层中摸索,然后轻轻一挑,一张薄如蝉翼的羊皮纸从夹层中滑落。羊皮纸上,用红笔标记着一个地点——北境,霜降村。不是村子的位置,是村子以北,冰川边缘的一间木屋。
“她在那里。”荆红抬起头,左眼盯着墨衍的虚影,“霜降村以北,冰川边缘。离我们上次回收碎片的地方不远。”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墨衍的虚影飘到荆红面前。“带我去。”
“你的裂痕——”
“带我去。”
荆红看着他那双燃烧着淡金色灵纹的眼睛,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点头。“好。”
飞艇在夜空中向北疾驰。
苏瑾站在舷窗前,独臂负在身后,望着窗外那片被备用碑光芒照亮的云层。她的断臂处,复合封印在备用碑碎片的共鸣下微微发热,但没有灼痛,只有一种奇异的、如同与另一个心跳同步的感觉。三年过去,她的白发又多了几根,但她的腰杆依旧挺得笔直。
荆红坐在她身后,左眼盯着手中的地图。失明的右眼被纱布覆盖,但她的左眼比任何时候都要锐利。她在脑海中推演着霜降村周边的地形——冰川,雪原,以及那间孤零零的木屋。
“苏瑾,霜降村那边常年积雪,气温零下三十度。墨衍的虚影,能撑住吗?”
墨衍的虚影从阴影中浮现,飘到她们身边。“我不用撑。我没有实体。零下三十度,零下一百度,对我没有区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每次赚钱都被系统薅羊毛 逆命时空:从废柴到至尊 前夫哥,但万人迷 龙珠:最强破坏神,我选布尔玛 喜宴 开局觉醒文明火种 赤壤天规 乡村神医超级快活 重生清河记 不合格的修仙界 重生隋太子从绝境逆袭成大隋武帝 梦醒来后 当年送君三千里 演员模拟器从0开始 演了一辈子贵妇,重生她不干了 道爷我成了医院保安 踹开渣夫后,我成兵王心尖宠 穿到民国后,我靠演技杀疯了 我以帝魂镇国运 天降吸血鬼校花,她们演都不演了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